一、強化責任,健全工作機制
(一)明確責任,建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1、實行“一把手”負總責,書記、街道辦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組織委員馮南溪主抓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各村(社區)第一責任人書記、主任,各村(社區)有一名村干具體抓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2、明確任務,落實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區屬地包干管理制度。
3、制定完善村規民約和衛生保潔制度,明確界定衛生責任區,確保我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順利實施。
(二)建立問責機制
1、建立行政責任與過錯問責制度。按照深入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問責辦法,加大對各村(社區)的督查和問責力度,開設鳳鳴鎮環境綜合治理“曝光’’專欄,凡是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中表現得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差的單位與個人通報批評,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建立各社區目標考核制度和年終目標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的實行獎勵,總分在9 0—9 5分的不獎不懲。
(三)通力合作,建立保潔清運隊伍機制
1、保證每村保潔清運人員4人以上,保潔人員所負責責任區域道路要做到清潔(無紙屑、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水溝暢通,無衛生死角,無亂堆放雜物、廢棄物,無“牛皮癬”,同時實行8小時工作制。
2、轉運工每天定時清運垃圾池內的垃圾,所有垃圾池外不得有散落垃圾。損壞的垃圾環衛設施要及時進行維修,保潔車輛及時維護,確保車況良好。
3、所有垃圾池干凈整潔、無殘缺,門蓋隨時關好。
4、村內主干道兩側無“三堆”,背街小巷無垃圾,及時清理村內衛生死角。農(居)民住宅房前屋后環境整潔,無亂堆亂放,無亂拉亂掛,無積存垃圾。
5、每天對自己負責的保潔范圍按照保潔標準清掃兩次。不清掃的進行通報并扣發當月工資。
6、堅持義務大掃除。堅持在重大節日和特殊情況下組織義務大掃除。
7、建立督查制度。鎮環境綜合治理督查組要加大督查力度,對全鎮范圍內的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巡回督查,對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反映衛生死角等問題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不作為、消極作為,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8、建立季評制度。按季對各村(社區)進行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
二、健全管理制度。按照分片包干的責任分工,黨委書記、街道辦主任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街道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責任,協調相關部門履職。保證人員到位、工作到位,形成全鎮衛生清潔管理全覆蓋的格局。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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