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具有重要的生態、社會和經濟效益,保護森林是發展森林經濟的基礎。森林火災是森林的天敵,森林防火工作稍有疏忽,大面積森林將毀于一旦,不但危及林區的重要設施安全,而且關系到林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社會安定。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我街道防火應急預案。
一、撲救原則
(一)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情不能超過2個小時。
(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就近組織力量,邊打邊報告,及時撲滅。
(三)滅火要抓著有利時機,特別是小火初起時以及風下、火弱,溫度低的時候,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要采取措施及時控制火勢蔓延,徹底消滅余火,確認不會復燃時才可以撤離現場。
(四)撲火中要迅速查明火情、火勢,合理部署力量,領導干部要帶頭,服從指揮,嚴格紀律,行動有序,避免指揮失誤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撲救森林火災要掌握技術要領,注意安全,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二、加強巡護排查,消除隱患
(一)巡護小組要每天組織人員分析分片包干實施巡查,對呆傻人員要進行監護管理,少年兒童要實行學校、家長聯合管理。嚴禁在林區內開山采石、取土、刨藥材、砍柴,嚴禁在林地周邊燎草燒茬、烤火取暖、亂扔煙火。
(二)防火期內,重點節日(國慶節、元旦、春節、清明節、中元節等),各村民小組要增設巡護人員,各村主要領導要親自上崗值班,除重點山頭死看死守,重要山口流動哨所外,各主要路口都要安排巡護人員,不得脫崗,對進入林區人員嚴格盤查,確保萬無一失。
(三)各駐村組每周要有2-3次定期督查,排查火災隱患。各村巡護人員在防火期內要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撲火力量
(一)各重點林區以村社為單位,以民兵青年為骨干組織義務護林隊,每個村要組織20—30人的滅火隊伍,做到有火情時迅速投入滅火戰斗。
(二)各駐村組和各村,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力量投入森林滅火戰斗。
(三)在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時,及時上報請求區護林防火指揮部予以支援。
四、組織領導
(一)街道成立護林防火指揮部,具體負責全街道森林防火有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指揮工作。
(二)各村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領導小組,按照防火預案和街道辦工作要求,負責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五、健全制度,措施到位
(三)巡護值班制度
街道村兩級實行重點防火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街道領導依照街道干部輪流值班表帶班。
(二)保護制度
各村村旁、路旁樹木,要不定期粉刷保護,嚴禁在樹下堆放秸草、茬子等易燃物,各駐村組要不定期組織各聯系村對林下和村道兩旁的雜草、落葉進行清除。各村要與林區墳主簽訂責任書對墳頭雜草落葉進行清除,以防林木火災的發生。
六、實施步驟
撲救森林火災應本著先人后物和重、急、輕、緩順序,有計劃、有步驟、嚴密組織實施。
(一)林區單位和群眾,見火即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步階段。
(二)本村本單位的義務護林隊為第一梯隊,撲救火災的現場指揮要實施統一指揮。
(三)起火原因要迅速查明,以公安機關為主,對肇事者予以嚴處。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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