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規范校服管理工作,確保校服的品質,保障家長學生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川教【2022】39號)等規定,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辦法,適用于我園幼兒園服和床上用品選用采購管理工作。
二、責任分工
1.幼兒園開學前將此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設立由園長任負責人的幼兒園服及床上用品管理委員會,包括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70%),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嚴格的符合國家要求的園服及床上用品采購標準,嚴格的園服及床上用品驗收標準,切實維護幼兒健康、家長權益。
2.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為幼兒園服及床上用品管理工作的監督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幼兒園的相關制度,做好幼兒園服及床上用品驗收復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三、定義標準
1.園服是指幼兒在幼兒園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的統一著裝,是能反映出眉山市彭山區幼兒園文化內涵、幼兒園身份標識性的制服。幼兒床上用品是指與幼兒午睡室床匹配、統一樣式和品種的寢具和其他相關用品。
2.園服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標準、《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701-2015)、《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要求。幼兒床上用品嚴格執行《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GB/T18383-2007)、《梳棉胎》(GB/T35932-2018)、《被、被套》(T/NTTIC 002—2017)、《床單》(GB/T22797-2009)要求,安全類別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18401-2010),床單、被套、枕巾等B類、棉胎C類要求。
四、規范采購
1.學校集體決策。每年秋季開學前,將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代表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黨政聯席會集體決策;采購時段為小班,其他年級不組織采購園服級床上用品;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2.征集采購意向。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征得90%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采購;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得大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
3.發布采購需求。學校在公示欄公示校服采購信息公示我園采購信息,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校服的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參考價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學校召開采購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會議,共同研討校服和床上用品供應商采購工作流程,主要議題如下:①查看現有校服和床上用品的原料、輔料、成品款式,現場收集代表們對校服和床上用品的款式、材質的意見和建議;②商議是否繼續購買校服和床上用品;③商議校服和床上用品款式;④商議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參考價;⑤商議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招標方式、驗收程序、售后服務、用戶需求書。
5.根據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用戶需求書,考察供貨企業。
6.確定供貨企業。學校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采購工作實施小組和采購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商家現場競爭性談判,采用綜合評分法,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
7.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通過公示欄等形式對擬確定的校服和床上用品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開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8.簽訂采購合同。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合同及代收取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費用。
9.校服供應合同期初定為三年期。
五、驗收檢測
幼兒園可依據T/SCZXXHQ 001《校服(園服)、《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18401-2010)采購與驗收規范》進行驗收,核實供貨產品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所使用的面輔料等完全一致后方可發放給幼兒使用。
六、保障機制
鼓勵供貨企業可視情況對于家庭貧困幼兒、革命烈士幼
兒、孤兒、殘疾幼兒,捐助園服和幼兒床上用品。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驥 聯系電話:13990304473
眉山市彭山區幼兒園
2023年6月25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