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選用采購工作,加快健全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長效機制,保障家長學生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意見》(川教【2022】39號)等規定,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我園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管理辦法:
一、責任分工
1.幼兒園開學前將此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設立由園長任負責人的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小組,包括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二),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嚴格的符合國家要求的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標準,嚴格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驗收標準,切實維護幼兒健康、家長權益。
2.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為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管理工作的監督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幼兒園的相關制度,做好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驗收復查工作,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流程規范。
二、定義標準
1.幼兒床上用品是指與幼兒午睡室床匹配、統一樣式和品種的寢具和其他相關用品。校服是指幼兒在幼兒園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
所的統一著裝,是能反映出我園文化內涵和身份標識性的服裝。
2.幼兒床上用品嚴格執行《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GB/T18383-2007)、《梳棉胎》(GB/T35932-2018)、《被、被套》(T/NTTIC 002—2017)、《床單》(GB/T22797-2009)要求,安全類別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T18401-2010),床單、被套、枕巾等B類、棉胎C類要求。校服嚴格執行《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標準、《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701-2015)、《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要求。
三、具體措施
1.學校集體決策。每年秋季開學前,將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黨政聯席會集體決策按照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規范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意向。
2.征集意見。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確定選用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應征得90%以上家長同意方可采購;學校原有床上用品和校服款式獲得大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款式相對穩。
3.發布采購需求。學校需要公示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信息,并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包括公示招投標的方式、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參考價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4.確定供貨企業。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采購工作實施小組和采購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商家現場競爭性談判,采用綜合評分法,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確定供貨企業。
5.公示結果。學校通過公示欄等形式對擬確定的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開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簽訂合同。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采購合同及代收取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購費用,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供應合同期初定為一年期。
7.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檢查驗收。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驗收,重點核實供貨產品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所使用的面輔料等完全一致后方可發放給幼兒使用,并單獨留存2套作為抽樣備檢。
四、售后服務監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幼兒床上用品和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采購的依據。
五、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競爭性談
判過程、檢測報告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眉山市彭山區錦江幼兒園
2023年6月25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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