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文件
眉彭司〔2017〕18號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關于印發《彭山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環境保護職責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股室,各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公證處:
現將《彭山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環境保護職責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2017年7月31日
彭山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環境保護職責工作方案
環境保護工作是改善人居環境的惠民工程,是創造發展優勢的環境工程,是推進品質發展的管理工程。現根據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進一步落實司法行政系統環境保護職責,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 眉山市彭山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的通知》(眉彭委辦〔2017〕12號)精神,結合司法行政系統職能,大力推進環境保護普法、環境保護糾紛調處及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為不斷提升彭山生態環境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重點
(一)加強環境保護普法宣傳
1、將宣傳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列入全區“七五”普法工作規劃,認真履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職責。以“法律七進”活動為契機,組織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員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知識進行深入解讀。
2、創新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形式,積極發揮各類宣傳載體的作用,在門戶網站、“彭山普法”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宣傳環境保護法律知識、播放環境保護宣傳視頻,向人民群眾大力普及環境保護法律知識。
(二)加強環境保護糾紛調處
1、各司法所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持續開展環境保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不定期號開展鄉鎮、村、社環境污染糾紛排查,及時化解環境污染矛盾糾紛,防止因此引發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
2、人民調解中心積極到鄉鎮指導基層調解組織的環境保護糾紛化解工作,加強基層調解人員的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培訓。對于重點、難點環境保護糾紛,及早介入、及時支持,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解決環境矛盾糾紛。
(三)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服務
1、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公證處等法律服務機構工作人員要強化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敏銳性,對涉及環境保護糾紛案件要及時上報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并及時指派工作人員做好調解、代理、訴訟、公證等業務;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擔任企業常年法律顧問中要嚴把審查關,保證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決策的科學性、正確性、合法性。
2、對環境保護類重點案件,開辟綠色通道,積極指派律師等協助解決;對因環境保護糾紛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優先受理,并及時與環保局、法院等部門銜接,盡快解決問題。
三、工作要求
1、抓好組織領導。各科股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做好表率,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落實環境保護職責。
2、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期間,各科股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要將工作開展的資料(文字、圖片、視頻等)及時存檔整理,并報送局辦公室。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