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文件
眉彭司〔2017〕24號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眉山市彭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關于開展律師服務納稅十強企業活動的實施方案
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委政法委《關于充分發揮政法工作保障服務納稅十強企業建設的實施意見》(眉彭政法〔2017〕11號)要求,為充分發揮律師作用,不斷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助推企業和諧發展,區司法局、區經信局決定聯合開展律師服務納稅十強企業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形式
活動以一個企業配備一名律師,一對一方式開展,即從全區律師隊伍中選派出10名知名律師參與服務十強納稅企業。
二、律師入選條件
(一)政治堅定可靠,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執業三年以上,業務精通,經驗豐富;
(三)近三年未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三、服務內容
(一)每季度到被服務企業對經營管理者、企業員工等開展一次法治講座、法律咨詢;
(二)每季度到被服務企業開展一次“法律風險體檢”,通過座談會的形式,針對企業反映的問題,幫助企業查找法律風險點、矛盾易發點,規范合同文本,避免相關法律風險、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等;
(三)積極參與涉企法律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現重大、敏感案件信息,要立即報律師事務所主任甄別;對可能引發不穩定的涉穩案件,要及時報告區司法局和眉山市律師協會。
(二)律師應當遵守法律規定,遵守執業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不得泄露案件信息和其它不能公開的信息,不得炒作敏感、復雜案件,不得支持、唆使、組織他人采取違法或不理性方式反映問題。
(三)律師要尊重企業意愿,不得強制建立代理關系。
(四)區司法局、區經信局定期回訪企業,對律師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服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效能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回訪,對在服務企業中表現優秀的律師將通報表彰,對在服務企業中存在問題的律師將進行通報批評和處罰。
附件:律師對口服務企業名單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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