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關于印發《2018年法律援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
現將《2018年法律援助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根據文件結合實際予以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2017年10月9日
眉山市彭山區司法局
2018年法律援助實施方案
法律援助工作是關注社會弱勢群體、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現就做好2018年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為根本宗旨;以“應援盡援”為工作的總要求;健全服務體系、創新服務舉措、整合資源,充分發揮律師參與援助積極性,確保“優質援助”。
二、目標任務
在區司法局直屬所范圍內,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專職法律援助律師(其中律師4名,法律工作者3名),負責辦理我區法律援助案件。
三、工作安排
1.宣傳報名階段(2017年10月9日-10月31日)。從10月9日起,將文件精神傳達到全區所有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采取自愿報名方式,有意向報名者于10月31日前到區法律援助中心處報名。
2.選拔確定人員(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區法律援助中心在報名人員中進行綜合考評,提出名單,呈交局黨組研究決定。人員確定后,在區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公示。
3.簽訂聘用合同(2017年12月)。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確定后,在12月30日前全部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為1年。
四、工作要求
1.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主要從事法律援助工作。區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由專職法律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
2.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須參與法律服務中心等的值班工作,處理值班當天的法律援助咨詢、辦理等事宜。具體值班情況由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因故不能參與值班的,要提前做好調班、請假等工作。
3.對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項目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要積極參與、出謀劃策、幫助解決問題。
4.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必須保證辦案質量,區法律援助中心將不定期進行督導和回訪。
5.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要服從區司法局的管理和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不得違反相關規定。若有違反,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相關處罰。
五、案件補貼保障
2018年法律援助個案補助上調為:民事、行政案件1000元/件,刑事案件800元/件。以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六、考核辦法
區司法局將對所有專職援助律師(法律工作者)在年底進行考核:對工作突出的給予表彰并且優先續簽聘用合同;對工作表現不好的,不再續簽。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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