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涉農項目(第三批)儲備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家庭農場項目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取向
深入貫徹落實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升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水平,增強服務帶動小農戶能力”精神,聚焦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堅持家庭農場量質并舉發展和“一組一場”規劃布局,繼續完善支持政策,強化服務支撐,加強聯合合作,到2024年末,家庭農場政策體系更加完善、服務管理更加優化、農場發展和帶動能力不斷提升。
二、建設內容
(一)培育工程。支持家庭農場適度擴大規模,引進新技術新品種新裝備,完善農業基礎設施,購置生產性裝備,建設農業廢棄物處理設施等,改良提升產品品質,發展農產品初加工(冷鏈物流),發展現代設施農業,促進農業一二三產融合,延長產業鏈、價值鏈等。
(二)提升工程。建設內容與培育工程一致。
(三)融合工程。支持同區域多個家庭農場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成立以家庭農場為主要成員的農民合作社或聯盟(協會)行業組織,共同開展農機、育苗育種、植保、農產品初加工、烘干倉儲、冷鏈、品牌培育與質量監控、市場營銷等全產業鏈服務。
2023年以來,實施主體通過中省資金已支持建設的同一內容或環節,不再重復支持。
三、儲備條件
(一)培育工程。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1年以上;已錄入家庭農場名錄系統且信息完善;取得家庭農場“一碼通”賦碼。
(二)提升工程。從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1年以上;已錄入家庭農場名錄系統且信息完善;取得家庭農場“一碼通”賦碼;家庭農場主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取得高中(中專)以上學歷,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是農場主取得農業行業技能鑒定證書或農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
二是落實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或取得農產品質量認證證書,或開展農產品商標注冊。
三是有統一的標識標牌,使用標準化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和生產技術規程,開展生產資料購買、農事操作、農產品銷售及“隨手記”等財務收支記錄。
(三)融合工程。與培育工程的儲備條件一致,且參與的家庭農場不少于5家。
以上項目儲備,在上年度獲得高素質農民省級調訓優秀學員的家庭農場、獲評為全國或全省家庭農場典型案例的家庭農場、省級示范家庭農場優先納入儲備范圍。
四、實施主體
符合以上儲備條件的家庭農場。
五、補助標準
中央財政資金對單個家庭農場補助不超過總投資的30%,單個家庭農場補助不超過20萬元,融合工程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工作要求
(一)實施主體存在撂荒或自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文件下發后在基本農田上新增從事非糧產業的,不予支持。
(二)原則上,各地對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應儲盡儲。
(三)請各鎮(街道)按照2024年度家庭農場項目儲備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名額抓好項目儲備工作,并于5月27日上午12時前上報經分管領導簽字并蓋章的“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家庭農場項目儲備表”至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家庭農場項目儲備表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22日
(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028-37635195)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家庭農場項目儲備表
鎮(街道):
家庭農場基本情況 |
農場主和農場經營情況 |
項目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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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村 |
組 |
名稱 |
農場主姓名 |
身份證號 |
手機號 |
經營類型 |
種植總面積 |
其中種糧面積 |
養殖出欄(頭) |
水產面積 |
其它面積 |
家庭人口 |
農場主文化 |
農場主參保類型 |
農場主曾經主要職業 |
是否參加職業農民培訓 |
示范等級 |
是否有穩定流轉合同 |
農場已投資(萬元) |
年銷售額(萬元) |
年利潤(萬元) |
三品一標 |
主營產業 |
申報類型 |
2024年建設內容 |
2024年投資總額 |
2024年申請財政金額(萬元) |
注:項目儲備優先滿足種糧大戶和以種糧為主的家庭農場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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