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涉農項目(第三批)儲備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農民合作社項目儲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取向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對農民合作社重要批示精神等重要部署要求,推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質量提升,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聯農帶農能力,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糧倉”。
二、建設內容
1.改善生產經營條件。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如溝渠、作業道路、設施農業建設等;設施棚架(膜)、智能化控制(包括專用變壓器)、生產軌道運輸、農機維修中心、農機具停放庫棚、集約化育苗、機械化育秧、生產水肥藥一體化、畜禽水產養殖設備及標準化改造、飼草料加工儲存、畜禽糞污及養殖尾水集中處理等生產設施設備;產地清選包裝、烘干等產地初加工和倉儲、冷鏈物流等設施設備建設;品種改良、農機裝備等。
2.開展品牌建設。包括農產品質量認證,農產品溯源,注冊推廣合作社品牌等。
3.拓展銷售渠道。包括農超對接,網絡銷售,農產品進社區、學校等。
4.規范財務管理。包括應用財務管理信息化工具規范財務核算、委托代理記賬等。
2023年以來,實施主體通過中省資金已支持建設的同一內容或環節,不再重復支持。實施主體存在撂荒或自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文件下發后在基本農田上新增從事非糧產業的,不予支持。
三、實施主體
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已錄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和四川農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農民合作社章程制度上墻,成員賬戶完善,財務管理規范,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農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無不良信用記錄,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動,貸款風險等級未被列為損失類。獲評為省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省級及以上示范社的優先納入儲備范圍。
四、補助標準
中央財政資金對單個主體補助不超過總投資的30%;單個農民合作社補助不超過50萬元。
五、工作要求
請各鎮(街道)按照2024年度農民合作社項目儲備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名額抓好項目儲備工作,并于5月27日上午12時前上報經分管領導簽字并蓋章的“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農民合作社項目儲備表”至區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治理服務中心。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農民合作社項目儲備表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22日
(聯系人:林樺,聯系電話:028-37635195)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度農民合作社項目儲備表
鎮(街道):
序號 |
村 |
組 |
名稱 |
法人姓名 |
身份證號 |
手機號 |
經營類型 |
種植總面積 |
其中種糧面積 |
養殖出欄(頭) |
水產面積 |
其它面積 |
示范等級 |
項目實施地 |
2024年建設內容 |
2024年投資總額 |
2024年申請財政金額(萬元)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