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做好彭山區2024年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加大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推廣力度,加快補齊農業社會化服務短板,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提升我區糧油生產社會化服務能力,提升農業生產綜合效益和競爭力,推動我區農業社會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4年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的通知》(川農函〔2024〕447號)和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糧油生產保障等五項農業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川財農〔2024〕58號)精神,現就申報2024年省級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區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
二、申報時間
2024年9月3日-9月5日
三、申報條件
在彭山區內進行糧食類社會化服務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四、補助環節及標準
圍繞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區域服務能力、解決當前農業生產環節突出的難點痛點、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技術和組織水平、裝備水平和電子信息化水平等關鍵環節,重點支持區域服務中心發揮服務作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包括:購買農業社會化服務設施設備(農機裝備需為農機購置補貼目錄以外)、修建農機具停放庫棚和維修保養場地、安裝服務作業監測終端(僅允許已建立農業社會化服務信息平臺的地方將此項納入支持方向)等。資金直接補助給服務組織,補助比例不超過實際發生額的40%。總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
五、申報程序
1.申報(9月5日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符合條件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申報,填制《彭山區2024年省級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見附件)。
2.初審(9月6日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進行公示并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報區農業農村局農綜中心。
3.審核(9月9日前)。區農業農村局組織審核,對審核合格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局黨組會議確定。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省級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申報表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9月3日
(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02837635195,QQ:416468646)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省級社會化服務試點項目申報表
申 請 人 基 本 情 況 |
姓 名 |
性別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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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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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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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化服務組織名稱 |
社會化服務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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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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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委會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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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鎮(街道)人民政府推薦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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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農業農村局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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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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