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的意見,深入貫徹省委十二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精神,推動六大優勢產業提質倍增,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先進制造集群梯度發展格局,規范集群培育管理工作,制定《四川省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暫行)》)。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暫行)》包括:總則、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培育管理和附則,共5章16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共5條。明確先進制造業集群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基于先進技術、工藝和產業領域,產業鏈上緊密關聯的企業、科研院所、機構、促進組織等,通過協同創新與相互合作形成的產業組織形態,是產業分工深化和集聚發展的高級形式,并提出《管理辦法(暫行)》制定的背景、培育目標、職責分工和申報原則。
第二章申報條件,共2條。明確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分主導類、特色類、韌鏈類、新質類四類進行申報,同時需要滿足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具有集聚集約優勢、競爭實力較強、產業鏈供應鏈相對完備、產業生態良好等條件。
第三章申報程序,共2條。明確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名單按照提出申請、評審答辯、公示發布的程序進行認定。
第四章培育管理,共5條。明確對納入培育的省級先進制造業集群通過賽馬機制遴選優勝。市(州)要建立工作推進協調機制,加強政策協同。
第五章附則,共2條。明確解釋權限、施行時間。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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