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工作,促進村(社區)、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按照2017年區消防工作會的有關要求,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鎮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我鎮消防安全工作,特成立公義鎮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桂平黨委書記
張敏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代建輝副鎮長
宋群人大主席
劉江岸黨委副書記
黃利全紀委書記
劉琴英組織委員
劉雪超副鎮長
孫磊副鎮長
張清派出所所長
成員:吳建國安辦主任
陳文全農服中心主任
陳洪林林工站站長
李茂富村建所所長
陳松食安辦主任
付夕陽民政辦主任
楊代福交管辦主任
袁奧黨政辦主任
各村(社區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安辦,由吳建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鎮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村(社區)消防工作職責
(一)建立消防工作小組,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
(二)制定防火安全公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檔案,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三)確定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消防安全“一對一”受幫扶對象,組織開展消防安全“一對一”幫扶工作。
(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村(居)消防工作小組組長由村(居)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村(社)綜合主任、民兵、志愿者等組成。主要負責組建治安、消防聯戶聯防片組,實施消防安全巡查,及時處理消防安全問題。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公共消防宣傳欄等設施、場所,組織志愿消防隊員、治安聯防隊員和災害信息員、保安等人員,對村(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利用社廣播、視頻設備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重大節日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扎實推動村(社區)、生產經營單位消防工作的開展
(一)建立和完善消防檔案。一是建立基本情況檔案。主要內容為:轄區基本情況,包括轄區面積、人口、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組織機構等;消防工作例會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情況;與重要單位(場所)和村(居)民小組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登記冊;孤寡老人、殘障人員“一對一”幫扶登記冊。二是消防安全檢查檔案。主要內容為:重要單位(場所)登記冊;消防安全檢查記錄表;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階段報告、總結等。三是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檔案。主要內容為: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方案;消防宣傳情況記錄表;消防教育培訓記錄表;定期公布的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二)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村(社區)每月召開一次轄區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當月消防工作,部署下一月工作要求和目標;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可與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一起召開),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轄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三)認真履行消防安全檢查職責。村(社區)應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轄區的薄弱環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應每半年對轄區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居民集中居住點、院落等進行至少一次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督促及時整改,對不能進行立即整改根據職權劃分移交給上級消防部門或公安派出所,由消防執法部門對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將處理情況反饋回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共同把關,嚴格整治,形成整體合力。
(四)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村(社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對轄區重要單位和場所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對留守兒童、孤寡老人、殘障人員等弱勢群體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動,組織轄區重點單位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每個季度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利用廣播,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開展消防宣傳活動;每年“119宣傳日”應開展1次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每個村民集中居住點至少應有1條固定消防宣傳標語,每個社區至少應有1塊固定消防宣傳欄(牌)。
(五)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機制。鎮政府將村(社區)消防安全納入政績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內容,凡工作不落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應評為“先進單位”。鎮政府應定期對村(居)委會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并將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納入政府部門考核,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日??己藘热?。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應定期對專兼職消防監管人員、的消防工作量化考核,并與評選先進和績效考評掛鉤。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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