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做好森林火災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準備充分、反應及時、措施有力、決策科學,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眉山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彭山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黃豐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并指導全鎮森林火災應急工作。
(四)基本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人民政府領導下,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制定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應急處置責任制。
協調配合,快速反應。本預案涉及的鎮屬相關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落實各項支持保障措施,確保在處置森林火災時作出快速應急反應。
以人為本,安全防范。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提高警惕,常備不懈。各村民委員會不僅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更要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預案啟動
當我鎮發生森林火災需要啟動預案時,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或指揮長授權的副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鎮護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閔昌迪 黃豐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指揮長:余雨龍 黃豐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鄧紅軍 黃豐鎮派出所所長
指揮部成員單位:黨政辦、林工站、鎮安辦、鎮派出所、財政所、民政辦、綜治辦、衛生院、村建所、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站、中小學、鎮團委、鎮婦聯、交管辦。
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工站。辦公室主任由何冬連擔任。人員有:袁長清、劉長君、袁琳、巫章怡、王天武、王友安、羅興秦、何曉艷、羅紅梅、鄧紅軍、李超、曾正坤、周文春、袁俊飛、王小朋、覃福貴。
(二)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鎮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導、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調集撲火物資,協助指導各村委會撲滅森林火災。具體任務:
1.由黃豐鎮人民政府鎮長閔昌迪負責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災信息、火場天氣情況和撲救情況,協調落實撲火力量組織,通信聯絡保障,撲火物資調集以及其它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根據撲火需要進行全方位綜合調度。
2.由黃豐鎮人民政府副鎮長余雨龍負責后勤保障。協調相關部門,確保撲火人員、撲火機具、撲火設備及救援物資快速運輸,為撲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由黃豐鎮派出所所長鄧紅軍負責現場督導。對火場態勢及火災發展趨勢進行科學分析和評估,為撲救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協助和指導當地撲火前線指揮部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落實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救災指示精神。
(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1.鎮林工站:在撲救力量調度、物資儲備、撲救策略等方面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提供決策建議;具體協調相關部門、單位實施區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火災撲救決策;及時匯總、上報火災情況;負責宣傳報道信息的把關;及時搞好協調檢查和監督工作。
2.鎮武裝部:組織基層民兵積極參與森林火災撲救;當需要駐軍支援時積極予以協調,按有關規定執行。
3.鎮派出所:協助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4.鎮財政所:當發生森林火災時,根據實際需要,按有關規定落實森林火災撲火經費并監督資金使用。
5.鎮民政辦: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民政辦負責協調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以及災后救濟、撲火傷亡人員優撫工作。對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后上墳燒紙提前做好宣傳工作、提倡文明祭祀,減少野外用火隱患。
6.綜治辦、安辦:按照鎮政府要求,及時發布森林火災撲救相關信息;同時利用新聞媒體搞好森林防火宣傳;及時安排廣播電臺、電視臺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森林防火警示語、口號等。
7.鎮衛生院:當發生森林火災燒毀居民點并造成人員傷亡時,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醫護人員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和災后防疫工作。
8.鎮村建所:當森林火災造成居民房屋倒毀時,及時組織人員協助災后房屋的重建工作。
9.鎮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站:當森林火災危及農村居民點、農作物、牲畜安全時,共同組織指導村社開展火災撲救及相關救助工作。
10.中、小學、幼兒園:當發生森林火災時,做好學生疏散工作和災區學生的復課工作。在學校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做好中小學生森林防火宣傳教育。
11.鎮團委、婦聯:參與森林防火宣傳工作,號召和組織廣大共青團員、婦女參加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工作。
12.鎮黨政辦:當森林火災發生時,積極通知人員到現場撲救。并做好森林火災的新聞發布工作。
13.交管辦:保證交通暢通,讓救災物資、、打火設備、受困群眾能夠進的來、出的去,維持好沿線道路兩旁秩序。
(四)鎮護林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在撲救力量調度、物資準備、撲救策略等方面提供決策建議;具體協調相關部門、單位實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作出的火災撲救指令;負責森林火災信息管理、數據統計,及時匯總、上報火災情況,建立森林防火檔案;負責宣傳報道的信息把關;負責森林防火先進技術推廣,培訓專業技術人才;監督林區村委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森林防火方針政策,編制和落實森林防火規劃,組織實施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五)村委會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各村委會參照本預案成立相應應急指揮部,在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三、預警、檢測
(一)森林火災預防
各林區村委會要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火險預測預報
各林區村委會要密切注視氣象部門發布的重要天氣預報信息,隨時做好戰斗準備。
四、信息報告、通報和處理
一般森林火災,村級護林防火領導小組在迅速采取撲救措施的同時,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匯報,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按照規定進行統計,逐級上報。
五、火災撲救
(一)當發生4級以下森林火災,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按照邊撲救邊上報的原則,迅速組織撲救,若火情加重,達到4級以上情況時,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報告和協調上級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撲火。
(二)撲火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由鎮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三)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和重要設施的安全;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嚴禁老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上山撲火。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四)應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當地森林防火通信網的基礎上,必要時,請求調派通信指揮車到火場提供應急通信輔助保障。
(五)撲火安全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六)居民點及群眾安全防護
各林區村委會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的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七)醫療救護
因森林火災造成人員傷亡時,由鎮人民政府組織鎮衛生院開展救治工作,必要時請求區衛計局協助救治;死難者由鎮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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