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
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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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文號:三貝同道【2021】356號
評價報告時間:2021年11月30日
2020年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
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內容摘要
一、項目基本情況
由于彭山區境內彭溪河河道上游近年來河道環境污染嚴重,水質較差,河底淤泥沉積較多,部分河段堤腳沖刷嚴重,甚至有部分河段整體垮塌,嚴重影響河道行洪能力以及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改善現狀、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景觀效果、改善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及提高河流的行洪能力,2017年2月9日彭山區彭溪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請示擬對湄洲河與澎溪河交叉口以南,彭溪河大橋以北長約500米、寬約30米的河道進行徹底生態綠化整治。
該項目可研估算投資300萬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河道清淤、護岸整治、河道生態處理及附屬設施建設等,全長約500m。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預算安排238.81萬元,實際支出234.76萬元。
二、評價結論
總體上看,該項目決策依據充分,組織實施有序,投資控制到位,資金使用基本規范。通過項目實施,有利于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可以改善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為人們的居住、消費、文化、娛樂、社會活動提供更好的環境和社會條件,提升彭山區的城市品位。項目總體得分89分。
三、主要問題和建議
(一)主要問題。
1.績效目標管理有待提升。
2.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3.部分批復內容未實施,未見項目調整手續。
4.超范圍使用建設資金。
(二)改進建議。
1.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確保目標完整準確。
2.加強項目合同管理,規避違約風險發生。
3.加強項目投資管理,確保達到預期功能。
4.加強建設資金管理,確保資金??顚S?。
目錄
2020年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概況。
由于彭山區境內彭溪河河道上游近年來河道環境污染嚴重,水質較差,河底淤泥沉積較多,部分河段堤腳沖刷嚴重,甚至有部分河段整體垮塌,嚴重影響河道行洪能力以及周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改善現狀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景觀效果、改善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及提高河流的行洪能力,2017年2月9日彭山區彭溪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請示擬對湄洲河與澎溪河交叉口以南,彭溪河大橋以北長約500米、寬約30米的河道進行徹底生態綠化整治。
該項目批復估算投資300萬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河道清淤、護岸整治、河道生態處理及附屬設施建設等,全長約500m。
(二)項目實施情況。
根據眉彭發改〔2017〕42號,該項目批復估算總投資為300萬元,后根據眉彭發改〔2017〕164號將此項目總投資調整為320萬元。2017年12月通過區財政局財評中心評審后,確定施工費招標控制價為247萬元,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為四川嘉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額為217.85萬元;通過單一談判方式確定設計單位為四川晟睿工程勘測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合同金額為9萬元,通過單一談判方式確定監理單位為四川金鼎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合同金額為4.6萬元。
工程于2018年2月25日開工,合同工期90天,2018年5月25日完工,2018年9月10日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為合格,投入使用。2019年10月10日,四川華謙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竣工結算審核報告》(川華謙造審〔20191010〕第101號),結算審定金額為211.79萬元。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河道清淤、護岸整治、河道生態處理及附屬設施建設等。
(三)資金投入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預算安排238.81萬元,實際支出234.76萬元,其中:工程款211.79萬元,設計費9萬元、監理費4.6萬元,環評、水保方案編制、防洪技術論證等項目前期費用8萬元,拆遷補償款1.37萬元。
(四)項目績效目標。
根據提供的2020年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該項目年度績效目標為支付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剩余經費121.26萬元。
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評價組織情況。
根據委托要求,公司組建評價組,按照前期準備、現場評價、意見交換、報告撰寫四個階段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工作。評價期間,主要通過現場踏勘、與單位相關人員座談、了解項目情況,收集相關資料,綜合分析各類情況后,通過對項目決策、項目實施、完成結果、項目效益四個方面的評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
(二)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部門、政策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眉彭財發〔2021〕28號)的具體要求,評價組針對項目基礎設施的特點,在充分考慮項目完成質量、社會效益等指標因素,與觀音街道辦事處和區財政局和反復溝通、討論后,設置指標、確定評分方法和定量評價標準。
表1特性指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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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評價方法 |
項目效果 |
功能性★ |
反映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功能是否達到計劃能力,建成后是否正常并良好運行,延續性是否達到預期 |
比率分值法 |
項目效果 |
配套性★ |
項目建成后相關工程、點位是否相關協調,配套設施是否整體協調,是否全面銜接發揮整體效益 |
分級評分法 |
完成質量 |
質量達標 |
是否達到《彭溪河河道治理方案》、《防洪標準》(GB50201-94);等規范 |
比率分值法 |
成本節約率 |
建設成本 |
完成項目計劃工作目標的實際節約成本與計劃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項目的成本節約程度。 |
比率分值法 |
社會效益 |
河流的行洪能力 |
項目區域內河流的行洪能力提高 |
比率分值法 |
社會效益 |
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改觀 |
項目區域內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改觀、提升情況 |
是否評分法 |
社會效益 |
改善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 |
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推動小流域治理的改善情況 |
是否評分法 |
可持續影響 |
運行制度建設 |
項目后續運行及成效發揮的可持續影響情況。 |
是否評分法 |
(三)評價方法。
績效評價方法是通過對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定量或定性分析,測評績效目標實現程度的工具。評價方法主要有文獻研究法、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判法、標桿管理法、專家判斷法、社會問卷調查法等方法,根據三級指標特性,本報告選取適宜評價方法,展開評價工作。。
(四)評價標準。
本次績效評價的標準包括計劃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等,用于對績效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比較。
三、評價結論
總體上看,該項目決策依據充分,組織實施有序,投資控制到位,資金使用基本規范。通過項目實施,有利于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可以改善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為人們的居住、消費、文化、娛樂、社會活動提供更好的環境和社會條件,提升彭山區的城市品位。項目總體得分89分。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項目決策 |
程序嚴密 |
3 |
3 |
|
規劃合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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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備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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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 |
分配合理 |
5 |
5 |
|
使用合規 |
4 |
3 |
未按進度付款,超范圍列支拆遷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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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有效 |
2 |
1 |
未見減少建設內容的調整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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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結果 |
預算完成 |
10 |
10 |
|
目標完成 |
10 |
4 |
未實施生態凈化工程生態凈化工程單項未施工(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附屬設施中未見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及座椅。5個分項工程有3項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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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時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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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記錄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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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效果 |
功能性 |
5 |
3 |
未按可研批復,實施生態凈化工程,安裝垃圾桶、座椅,建設垃圾中轉站 |
配套性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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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質量 |
質量達標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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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節約率 |
建設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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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河流的行洪能力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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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改觀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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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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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 |
運行制度建設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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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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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滿意度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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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9 |
四、績效評價分析
(一)項目決策。
1.程序嚴密。
2017年2月9日彭山區彭溪街道辦事處(現彭山區觀音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請示擬對彭溪河北段進行生態綠化整治。經彭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批文〔2017〕21號)項目啟動。
彭山區彭溪街道辦事處(現彭山區觀音街道辦事處)委托咨詢公司編制了《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獲得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批復,該項目設立履行了前期評估論證。2017年9月區城鄉規劃局審議通過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工程方案(眉彭規委聯定〔2017〕10-5號)。2017年11月區水務局對《關于<彭山區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行洪論證與河勢穩定評價報告的批復》(眉彭水函〔2017〕274號)、《關于<彭山區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眉彭水函〔2017〕275號)明確項目實施后能滿足安全行洪基本要求,同意該項目工程建設。該項目設立經過了嚴格評估論證,與彭山區觀音街道辦事處“制定并組織實施街道村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職能職責相符,屬于公共財政支持范圍,符合地方事權支出責任劃分原則,未與相關部門同類項目或部門內部相關項目重復。
2.規劃合理。
本項目規劃符合彭山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河道清淤、護岸整治、河道生態處理及附屬設施建設等,2018年2月25日開工,2018年5月25日完工,2018年9月10日交工驗收,與項目批復文件和當年的績效目標一致。
3.制度完備。
彭山區觀音街道辦事處制定有《內控手冊》,其中包含《資金管理制度》、《收支業務管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建設項目管理》等制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以上制度進行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防洪標準》(GB50201-94)、《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50286-9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進行竣工驗收,未發現存在脫離實際、缺陷、漏洞導致執行偏離預期現象。
(二)項目實施。
1.分配合理。
該項目為基本建設項目,項目資金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實施進度安排。2018年安排資金117.55萬元;2020年安排資金121.26萬元,合計238.81萬元。項目資金分配結果與合同約定支付條款一致,按規定及時分配專項預算資金。
2.使用合規。
該項目資金除工程費外,其他費用均按照合同約定的進度付款,根據區觀音街道辦憑證,項目請款、付款流程規范,未發現不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及區觀音街道辦財務管理制度現象;資金撥付審批程序和手續規范,符合項目批復預算、合同規定用途,但存在超范圍列支拆遷補償費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情況。
3.執行有效。
該項目執行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觀音街道辦事處按照《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規定對本項目實施管理,同時委托監理公司四川金鼎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對項目進行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以及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督管理,項目合同、驗收報告、技術鑒定等資料均齊全并及時歸檔。但項目減少建設內容,未見相關調整手續。
(三)完成結果。
1.預算完成。
2020年預算安排121.26萬元,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工程于2018年全部完工,于2019年10月出具結算審核報告,截至評價日,工程款、設計費、監理費等費用已全部撥付。
2.目標完成。
根據可研和調整可研批復,批復建設內容為土石方工程土方開挖7000立方米,土方回填5000立方米,余土外運2000立方米;河道清淤長度500米,工程量為3000立方米;護岸整治工程主要包括高鍍高爾凡格賓擋墻、高鍍高爾凡雷諾護墊、填充卵石、土工布、種植土、草籽及堤頂路(透水磚路面、中粗砂及級配碎石基層);生態凈化工程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附屬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安裝排水涵管、垃圾桶、垃圾中轉站等。根據交工驗收報告,該項目完成100%。但是根據評價組查看資料和現場評價踏勘,發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生態凈化工程單項未施工(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附屬設施中未見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及座椅,未見設計變更等相關工程資料。具體完成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
目標建設內容 |
實際完成內容 |
1 |
河道清淤長度為500m |
實際完成清淤500m |
2 |
護岸整治工程主要包括高鍍高爾凡格賓擋墻、高鍍高爾凡雷諾護墊、填充卵石、土工布、種植土、草籽及堤頂路(透水磚路面、中粗砂及級配碎石基層)975米 |
完成護岸整治工程881米 |
3 |
生態凈化工程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 |
未實施 |
4 |
附屬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安裝排水涵管、垃圾桶、垃圾中轉站等 |
完成部分附屬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安裝排水涵管,庭院燈20套,人行橋一座。 |
3.完成及時。
根據業主單位區彭溪街道辦事處(彭山區觀音街道辦事處))與四川嘉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簽訂的施工合同第8條約定,建設工期為90日歷天,開工日期為2018年2月25日,竣工日期為2018年5月25日,在計劃日期內完工并驗收,完成及時。
4.違規記錄。該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和結算審計,據工作人員介紹未有違規現象發生。
(四)項目效益。
1.功能性。
彭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河道清淤、護岸整治、河道生態處理及附屬設施建設等。根據該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審核報告及現場評價踏勘,除未實施的生態凈化工程(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和未安裝垃圾桶、座椅和建設垃圾中轉站外,建設項目基本實現實施方案預期功能,能夠持續良好地運作,有效地維護,能有效滿足周邊群眾的日常生活需要。
2.配套性。
該項目作為彭山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部分,對促進項目所在地社會經濟的全面可持續發展與繁榮具有重要作用,項目的社會效益顯著。項目的實施有利于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可以改善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為人們的居住、消費、文化、娛樂、社會活動提供更好的環境和社會條件,提升彭山區的城市品位;同時有利于提高河堤的抗沖刷、抗侵蝕能力,從而提高河流的行洪能力,項目各方面銜接性較好,但未實施生態凈化工程等內容,對河道周邊要求的配套完整有一定影響。
3.質量達標。
該項目于2018年5月25日竣工,于2018年9月10日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綜合評定為合格,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該項目于2020年11月16日已達項目約定質保期,并通過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對項目的驗收,評定為合格。
4.建設成本。
該項目批復估算和概算投資為320萬元,項目完成投資為234.76萬元,總投資未超批復概算。該項目工程建設部分預控價為247萬元,實際工程結算價為211.79萬元,其中未實施的水生植物種植為3.06萬元,由于提供的結算資料和財評資料不完整,其余未實施的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座椅和生態凈化工程中的安裝懸浮物攔截附網和設置2處跌水壩投資無數據。根據可研報告,生態凈化工程投資估算20萬元、附屬設施20萬元。如將未實施部分加上,工程費用部分不存在節約。投資節約主要是工程建設其他費和預備費??傮w來講,建設成本控制在批復投資范圍內。
5.河流的行洪能力。
治理前彭溪河河床較淺,導致該片區水出口不暢,雨季時水流較慢,洪水對河岸的侵蝕作用明顯。土堤抗侵泡能力弱,容易垮塌,同時大量泥沙進入河道淤積容易造成河道堵塞,降低河流的行洪能力,通過河道清淤,護岸采用高鍍高爾凡格賓擋墻、高鍍高爾凡雷諾護墊、填充卵石等措施,提高了河堤的抗沖刷、抗侵蝕能力,該項目實際可能下泄的最大安全泄量39.4 立方米/秒(20年一遇)和33.8 立方米/秒(10年一遇),與治理前30立方米/秒(20年一遇)和25立方米/秒(10年一遇),實際改造后安全泄量/改造前最大安全泄量39.4/30=1.31以及33.8/25=1.352,項目區域內河流的行洪能力得到了提高,滿足夏季行洪和分洪。
6.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改觀。
該項目所在河段為彭溪湃泄洪閘至成昆線鐵路橋,屬于上游河段,河道較順直,左右兩岸為自然土堤,容易垮塌,造成河道淤積嚴重,附近多有民居建筑,污水直接排到河道內,水體污染嚴重,水質較差。治理中疏浚河道,采用雷諾護墊護岸,做到了硬質與軟質駁岸的較好地結合,同時完成了各種景觀造型,采用格賓擋墻護腳便于岸坡和河流之間的水體交換,結構內部空隙種植了各時令草本、灌木和喬木,提高了治理區域內單位面積生物量,河道內水質較好,無白色漂浮物等雜物。在堤上臨水側建有仿木欄桿等安全設施,里側建成綠化帶和3米多寬的清水混凝土道路約1050米,人行橋風貌融入了鄉土氣息,該項目的實施提升彭溪河河道及其周邊的景觀效果,感觀良好。
7.改善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條件。
周邊基礎設施在滿足功能要求情況下,選型結合河岸景觀綠化,增設排水涵管等,另將附近居民產生的污水通過截污管道,納入到污水管網中,杜絕直排河道內,減少了水體污染,治理后的彭溪河水體已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本項目的實施改善了彭溪河流域環境,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為人們的居住、消費、文化、娛樂、社會活動提供更好的環境和社會條件,提升彭山區的城市品位。
8.運行制度建設。
該項目建成后,目前已移交給觀音街道毛店社區進行日常維護管理,制定有管護制度,社區每天安排有2-3人負責項目周邊的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和設施清潔。根據現場抽查情況來看,該項目后續管護和運行較好。
9.服務對象滿意度及行政機關滿意度。
現場通過對受益群眾和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滿意度調查,該項目平均滿意度96.15分。
五、存在主要問題
(一)績效目標管理有待提升。
績效目標要素不完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中未填寫對應質量指標、時效指標、可持續指標,部分指標值未量化。
(二)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按《建設施工合同》17.3.3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條款約定“完成本工程總工程量已計量工程的50%支付至簽約合同價的40%,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的70%,工程結算審核后支付至審計結論的95%”。該項目于2018年5月25日竣工,2018年9月10日通過竣工驗收,2019年10月完成結算審核;2019年6月4日才付至合同價款70%,2019年12月19日支付完最后工程款。工程費用存在一定滯后付款情況。
(三)部分建設內容未實施,未見調整建設內容手續。
生態凈化工程主要包括種植水生植物、安裝懸浮物攔截吸附網、設置跌水壩)未實施;附屬設施主要包括安裝排水涵管、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及座椅等,除安裝排水涵管外其余未實施;未見設計變更批復或調整建設內容的相關手續。在施工單位竣工結算中計列的水生植物種植由于未實施,審核單位作審減處理。由于部分建設內容未實施,對項目的功能性和配套性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超范圍使用建設資金。
根據提供的支出明細,在項目建設成本中列支批復范圍外的征地拆遷補償費1.37萬元。
六、相關措施建議
(一)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確保目標完整準確。
項目單位應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照“誰申請資金,誰設定目標”、“誰分配資金,誰審核目標”的原則,由業務部門設定績效,財務部門審核績效目標。業務部門設定的績效目標應符合“指向明確、細化量化、合理可行、相應匹配”的要求,財務部門從完整性、相關性、適當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設定的績效目標可實現、可操作。
(二)加強項目合同管理,規避違約風險發生。
應主動落實項目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行使項目監督、監管職責,及時支付合同進度款,規避因違約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對政府部門產生負面影響。
(三)加強項目投資管理,確保達到預期功能。
建議項目單位按照批復建設內容梳理實際建設內容,對未經審批同意的工程變更不應擅自調整,凡未經審批同意的擅自增加或減少的在變更確認前不予認可,不應劃撥工程價款;實行變更會審制,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專業技術和概預算人員對變更方案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原則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工程變更技術合理性,項目審批部門審批工程變更范圍,財政部門審查工程變更價格。加強項目的投資管理,防止出現擅自超范圍、減內容的事項發生,確保項目投資控制在批復范圍內的同時,工程建設內容不減少,確保達到預期功能。
(四)加強建設資金管理,確保資金??顚S?。
項目單位應按照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管理項目建設資金,嚴格按照財政部《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規定》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規定核算項目建設成本,確保建設資金專款專用,成本真實反映項目情況。
七、附件
2020年澎溪河北段生態治理項目支出績效評分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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