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確改革目的,優化實施方案。在謝家鎮紅石村“先行先試”,根據該村以水稻制種和種植中草藥澤瀉為主的特點,因地施策,創新股份量化管理辦法,解決集體收入不高,經濟發展遲緩的問題。
二、明確責任主體,完善法人治理。全體成員明確農村集體經濟主體地位,了解自己在集體經濟中所占的份額,通過集體資產公司管理的方式,做大做強農村集體經濟,擴大集體和個人的共享利益。
三、明確改革紅利制度,激發農村活力。清晰賬本,規范管理,完善民主管理、民主議事和民主監督機制,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信息化管理,為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注入持續動力。
四、明確監管制度,嚴把關鍵環節。堅持“先行先試、市場化導向、民主自愿、因地制宜、風險可控”的原則,嚴格把控“清產核資、界定成員、股份量化、構建主體、建章立制、放活經營”等關鍵環節,做到循序漸進、程序到位。
五、摸清組織“家底”,實現產權清晰。明晰集體資產產權權屬,建立集體資產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按股享有、民主管理、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利益連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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