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形式
本輪排查由鎮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按照“屬地負責、行業指導”的原則進行。
(一)各村(社區)是本轄區本輪隱患排查的組織主體、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面上排查工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靠前指揮,具體抓落實。排查中要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對因責任不落實導致隱患排查有遺漏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執紀問責。
(二)鎮大排查領導小組成員要切實履行行業指導職責,主動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特別要注重加強對村(社區)本行業防汛隱患排查的督促、技術指導工作,對村(社區)依靠自身技術力量難以完成排查的重點、難點隱患部位給予幫助和指導,如鎮相關部門也無法完成的,要向區主管部門匯報,并請求技術和專業人員的支持,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
二、排查重點
本輪排查要緊緊結合當前防汛形勢,既要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點、有的放矢,確保不放過一個疑點、不錯過一個盲點、不留下一片空白區。
(一)重點區域
沿河低洼地帶、山區溝谷等可能發生山洪地質災害的地段以及今年洪澇重災區予以重點排查。
(二)重點對象
村社、集市、學校、醫院、旅游景點、群眾安置點等人群密集區以及山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點、水庫、山坪塘、尾礦庫、在建工程、道路邊坡等是此次重點排查對象。各村社區要對前一輪排查已發現的隱患點逐一復核,對已銷號的隱患點進行“回頭看”,對可能成災的地區加強分析研判、檢查評估,進一步科學劃定危險范圍,明確防災避險預案和治理措施。同進,總結前期強降雨應對過程,著重整改存在重點排查對象內的人員轉移不及時等問題。
(三)重點環節
排查中,要根據應急工作機制建設相關要求,突出對責任、預案、監測、預警、轉移等重點環節的排查。著重排查防汛責任壓實到點位、人頭情況,各重點部位是否逐處落實行政、監測、巡查、預警、轉移等防汛責任人,是否逐處編制、細化應急預案,預警發布渠道是否暢通,轉移避險機制是否健全。要突出強降雨過程應對環節排查,確保各項應對工作迅速、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排查工作周期為7月20日至8月31日,具體工作分三個階段,其中:7月20日至25日為工作準備階段(開展動員部署、制定方案、隊伍組織、人員培訓等);7月26日至8月25日為實施階段,邊排查、邊整改;8月26日至31日為整改銷號收尾階段,集中整改銷號并全面梳理。
(二)重點強化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落實。對所有排查出的隱患逐處建立臺賬清單,明確責任、措施、整改完成時限,將整改、監測預警、搶險等責任明確到單位人頭。對發現的隱患能采取工程措施治理的要及時處置,對一時無法整治的要及時轉移受威脅區域內人員,落實汛期監測預警預報措施,堅決避免重大傷亡事件發生。加強隱患排查結果的運用,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貫穿汛期始終。
(三)鎮大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在開展督導時,要加強對第二輪隱患排查工作在組織體系、責任落實、臺賬建立、隱患處置、整改銷號等方面的督導,督促隱患排查工作有序、及時開展。區級相關部門組織的技術專家工作組要切實認真負責,發揮所長,幫助各鄉鎮(街道)在重點、難點部位的隱患排查、處置上制定好方案,落實好措施。
(四)做好信息報送。各村(社區)在每周一上午10:00前上報上周星期六、星期日排查情況,每周三上午10:00前上報本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排查情況、每周五上午10:00前上報本周星期四星期五排查情況將前兩日排查結果報鎮防汛辦,分管行業領導負責把關后由鎮防汛辦匯總轉區防辦。
9月3日前,各村(社區)向鎮防汛辦報送防汛安全隱患集中大排查工作總結報告。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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