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農村部《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管理規定》、《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規定》實施要求和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生態部令2021年12號《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根據農業部令2018年第1、2號令規定,我區對符合注銷規定的拖拉機和拖拉機駕駛證進行注銷、作廢。
公示時間為2025年1月—2025年6月.車主如有異議,請于公告之日三十日內持原拖拉機行駛證、拖拉機駕駛證、身份證明到彭山區農機監理服務中心進行核實。聯系電話028-37610195
附件:2024年拖拉機注銷名單
2024年拖拉機駕駛證注銷名單
彭山區農機監理服務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