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局長:蹇俊超,辦公室電話:37622361。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是主管環境監察大隊和環境監測站的工作部門,擔負著全區的生態環境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點
2020年,全區繼續加快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問題整改,堅決打贏以水環境治理為核心的污染防治“八大戰役”,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實現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1、堅決打贏碧水保衛戰。持續推進重點小流域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強力推進全域污水治理工程;強力推進全域安全飲水工程,強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規范化處理,大力建設生態濕地。
2、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實施工業企業廢氣排放專項整治,開展柴油車污染治理和劣質油品專項整治行動。
3、堅決打贏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重點企業隱患排查,加強固體廢物和危廢監管,強化固體廢物與危廢規范化管理,提高全市工業固體廢物與危廢綜合利用和處置能力。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2020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個。2019年末生態環境局在職職工39人,其中:行政人員12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27人。退休職工10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0年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收入預算總額為9,784,939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84,939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9,784,939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4,933元,衛生健康支出287,111.63元,節能環保支出8,761,542.32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預算收支較2019年增加1,334,24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242萬元,原因是人員及公用經費增加;項目支出增加1,065,000萬元,原因是上級項目經費增加。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關運行,小流域水質監測第三方監測、全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保護、飲用水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督、監測等重點工作開展。
基本支出5,344,939元,是用于保障局機關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工資福利支出:4,132,352元;公用經費250,000元,印刷費90,000元,水電費15,000元,差旅費30,000元,維護(修)費40,000元,會議費35,000元,培訓費15,000元,公務接待費65,000元,工會經費:51,867元,福利費49,253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5,000元,其他交通費用114,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費331,867元等。
項目支出4,440,000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與自然生態保護、飲用水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督、監測等重點工作開展經費。其中: 環保事務專項經費2,060,000元、脫貧攻堅及三創工作經費50,000元、大氣污染點網格監管平臺經費1,000,000元、秸稈禁燒工作經費200,000元、空氣自動監測站遷移經費800,000元:企業排污智能管控系統經費30,0000元退污染普查保證金3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環保節能8,761,542.32元,主要用于我局工作推動。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414,933元,主要用于社會保障繳費。
(三)醫療衛生287,111.63元,主要用于醫療衛生方面。
(四)住房保障支出321,351.72元,用于住房公積金。
(五)農業水事務50,000元,主要用于農村扶貧攻堅。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150,000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50,000元,環境污染防治設備購置1,300,000元,空氣自動監測站遷移費8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環境執法、監督、監察、監測工作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黨政同責,一崗雙職”中央、省、市對政府環保工作常規化的檢查;環境執法監督、監察、監測等日常工作;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工作。2.完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抓好環境治理、堅決打贏“三大戰役”,持之以恒打造“彭山藍”、堅決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加強環境污染聯防聯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抓好環境治理、繼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3.完成全年生態環境治理工作,確保2020年主城區PM2.5均濃度確保控制在50微克每立方米以內;優良天數率確保達72%以上;重污染天氣明顯減少,圓滿完成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8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生態環境局
2020年2月12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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