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局長:易雨,辦公室電話:028-37613209。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是主管民政事務的工作部門,擔負著社會救助、基層政權、區劃地名、養老福利等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點
1、加強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做好困境兒童兜底保障和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按人均不低于500元標準,通過多種形式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乞討兒童開展應急處置、救助幫扶、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打造未成年人保護示范站點,繼續實施“快樂家”困境兒童宜居改造。
2、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一是強化低保擴圍增效;二是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
3、聚力創新基層治理。完成全區51個村(社區)村(居)務公開督查工作;繼續落實《關于全面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通知》22項任務,確保牌子整治常態長效、村(社區)陣地簡潔美觀。
4、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一是加強公義特困老人康養中心的機構管理,提升公辦養老機構照護能力。二是通過困難老人家庭適老化改造、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居家養老服務落實對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探訪關愛服務。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單位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1個。2023年末民政局單位在職職工33人,其中:行政人員6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27人。退休職工34人。臨聘人員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58,860,236.53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860,236.53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58,860,236.53,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4,624,662.14元,衛生健康支出261,171.79元,住房保障支出435,249.00元,其他支出3,539,153.60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預算收支較2023年減少12,209,441.31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154,980.69元,原因是人員減少;項目支出減少12,054,460.62元,原因是產業新城養老項目已竣工等。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單位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社會救助項目開展、兒童福利項目開展、老年人福利項目開展、殯葬項目開展、養老服務項目開展、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目開展、困難群眾救助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5,905,769.35元,是用于民政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6,000元,差旅費386,000元,水電費23,000元,郵電費16,000元,公務接待費23,000元,公務車運行費支出50,000元,工會費180,338.2元,福利費48,270.18元,其他交通費用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6,000元,黨組織活動經費45,338.2元,勞務費80,000元等。
項目支出52,954,467.18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務經費11,999,900元、兒童福利245,280.00元、老年福利5,634,000.00元、養老服務4,188,600.00元、 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5,078,520.00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11,960.00元、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899,200.00元、臨時救助支出700,000.00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998,500.00元、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046,600.00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2,799,800.00元、其他農村生活救助1,957,440.00元、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81,513.58元、殯葬2,374,000.00元、其他用于福彩公益金的支出3,539,153.6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54,624,662.1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離退休人員支出、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民政管理事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城鄉低保、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重度精神病救治救助資金等。
(二)衛生和健康261,171.79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5,249.00元,用于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 其他支出3,539,153.60元,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用于民政事務的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3,376,000元,其中:購買服務3,010,000元,車輛保險及加油366,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高齡補助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發放80歲及其以上老人的生活補貼。
2.做到應享盡享,及時足額兌現補貼。
困難群眾生活補助經費:
1.確保保障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
2.補助對象確定程序公開、規范、嚴格。
3. 困難家庭及時得到有效救助,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
綠色殯葬改革補助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死亡火化的彭山戶籍的城鄉群眾喪葬補助。
2.做到應補盡補。
3. 切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深化殯葬改革,進一步推動全域綠色殯葬
養老服務項目:
1.該經費專門完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
2. 為全區5000名困難老人提供居家助潔、助餐、助浴、助醫、助急等服務。
3. 開展農村養老補短板行動和養老機構提質增效行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養老事業發展。
社會救助救濟
1.對全區殘疾人兩補、精減退職人員及嚴重精神患者進行補助。
2.確保保障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
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一般車輛4輛,殯葬用車6輛,救助專用車1輛。
八、“三公”經費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無出國(境)計劃。
2、公務接待費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3,000元,較2023年預算減少,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遵守公務接待制度,壓減公務接待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安排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0,000元,其中:公車運行維護費50,000元,較2023年預算減少,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公車制度改革相關規定加強車輛管理,切實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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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民政局 |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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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編碼 |
單位名稱 |
當年財政撥款預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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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用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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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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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94,000 |
94,000 |
70,000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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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民政局 |
94,000 |
94,000 |
70,000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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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4年1月31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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