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目錄
1.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2.部門概況
3. 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4. 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5.政府采購情況
6.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7.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8.專業名詞解釋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單位全稱: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局長:潘勇,辦公室電話:028-37613209。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是主管民政事務的工作部門,擔負著社會救助、基層政權、區劃地名、養老福利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點
1.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2.加快發展多元化養老服務及福利慈善事業;
3.提升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水平;
4.推進社會組織、社工和志愿服務發展;
5.努力提升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水平;
6.切實增強民政履職能力。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單位2021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1個。2020年末民政局單位在職職工39人,其中:行政人員8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31人。退休職工25人。臨聘人員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收入預算總額為83,853,617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853,617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83,853,617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0,733,675元,衛生健康支出349,002元,城鄉社區支出1,0780,000元,農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42,939元,其他支出1,398,000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預算收支較2020年增加1487.7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萬元,原因是調資;項目支出增加1486.32萬元,原因是增加項目和執行標準調標,如新增代發嚴重精神患者救治救助資金等。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單位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社會救助項目開展、兒童福利項目開展、老年人福利項目開展、殯葬項目開展、養老服務體系項目開展、區劃及基層政權項目開展等。。
基本支出5,352,285元,是用于民政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50,000元,差旅費465,000元,水電費50,000元,郵電費30,000元,公務接待費20,000元,公務車運行費支出90,000元,工會費59,100元,福利費53,647元,其他交通費用67,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1,900元等。
項目支出78,501,332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包括其他民政管理事務經費15,425,427元、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928,850元、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2,700,000元、兒童福利527,600元、老年福利5,440,800元、殯葬經費1,924,200元、社會福利事業單位2,465,877元、養老服務2,983,920元、殘疾人事業3,065,985元、困難群眾生活救助補助5,434,160元、其他生活救助47,040元、其他扶貧支出50,000元、天壽園建設10,78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70,733,67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離退休人員支出、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民政管理事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城鄉低保、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
(二)衛生和健康349,00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42,939元,用于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四)城鄉社區支出10,780,000元,主要用于天壽園建設項目。
(五)農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
(六)其他支出1,398,000元,主要用于養老服務業發展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區民政局2021年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217,800元,較上年減少45%。其中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1,078,000元,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8,000元;2021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化說明
民政局2021年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150,000元,其中:設備購置650,000元,購買服務1,500,000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高齡補助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發放80歲及其以上老人的生活補貼。
2.做到應享盡享,及時足額兌現補貼。
(二)困難群眾生活補助經費:
1.確保保障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
2.補助對象確定程序公開、規范、嚴格。
3.困難家庭及時得到有效救助,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
(三)綠色殯葬改革補助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死亡火化的彭山戶籍的城鄉群眾喪葬補助。
2.做到應補盡補。
3.切實保障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深化殯葬改革,進一步推動全域綠色殯葬
(四)居家養老服務項目:
1.該經費專門用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2.為全區5000名困難老人提供居家助潔、助餐、助浴、助醫、助急等服務。
3. 推動養老事業發展。
(五)天壽生態紀念園建設項目:
該經費專門用于彭山區天壽生態紀念園1期建設項目的尾款。
(六)城鄉基層治理示范建設經費:
1.該經費建立社區服務項目化運作機制,把社區治理搞活,打破社區治理各自為陣的僵局。
2.打造觀音街道、蔡山社區社區服務項目化,毛店社區社會企業帶動型;鳳鳴街道城南社區便民服務型社區。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一般車輛5輛,殯葬用車6輛。
八、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1年4月25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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