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部門預算編制的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曾敏,辦公室電話:37621136。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的工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定相關管理辦法并貫徹執行。
1、2024年工作重點
2、持續推進耕地保護工作。嚴格落實好耕地保護責任,全面完成耕地保護目標。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全面推行田長制,有效運用“四川省田長制工作管理平臺”,加強耕地監測監管,確保耕地不減少。
3、扎實做好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持續開展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監測,做好日常變更工作,穩步推進2023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及時準確更新基礎數據戰果。
4、扎實推進彭山區國土空間規劃和鎮村規劃工作。按照耕地保護、生態保護優先,加快推進空間規劃審查報批工作。盡快將彭山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程序報省政府批準實施,為彭山城鄉發展提供規劃支撐。強化項目要素保障,加快推進項目組卷報征工作,盡快取得項目用地手續。
5、持續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倡導珍惜和合理利用資源,推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加大閑置土地清理,加強土地供后監管。積極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繼續加強批而未用地塊監管工作,避免新增撂荒地塊。
6、常態化抓好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全面落實監測預警工作,加強與氣象、水利、應急等部門預警會商,利用群專結合進行地災監測。督促相關鎮、街道辦事處、專職監測員認真落實“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提前避讓、預防避讓、主動避讓”等防災避險措施。
7、加快推進土地整理開發項目。加快推進2023年度6個土地整理項目實施、驗收、備案工作,力爭實現新增耕地1500畝。順利推進2024年度土地整治開發項目(占補平衡)入庫、立項工作,并根據政府工作安排完成實施、驗收備案工作。推動雙掛鉤項目落地。有序推動江口街道泉水村(原江讀村)城鄉增減掛鉤項目的項目入庫、立項實施工作。
8、加強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加強自然資源系統生態環境問題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治理;繼續督促鄉鎮落實已實施生態修復工作的非煤礦山管護工作,確保修復成果;完善在建在產礦山生態修復基金三方監管工作,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基金使用程序使用,落實礦山邊生產邊治理職責。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024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眉山市彭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眉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彭山區執法監察大隊;事業單位10個,包括:眉山市彭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眉山市彭山區城鄉規劃中心、眉山市彭山區測繪信息地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區地質環境監測站、眉山市彭山區土地儲備中心、眉山市彭山區土地整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自然資源所、眉山市彭山區觀音自然資源所、眉山市彭山區謝家自然資源所、眉山市彭山區江口自然資源所。2023年末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職職工101人,其中:行政人員20人,行政工勤1人,事業人員80人。退休職工3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收入預算總額為7832.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832.72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7832.7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1.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4.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511.21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863.5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9.73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2.52萬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預算收支較2023年減少8403.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95.71萬元,原因是在編人員退休,減少工資及社會保障支出;項目支出減少8308.01萬元,原因是減少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耕地保護、自然資源調查工作、國土整治、土地利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規劃編制、地質災害防治等項目開展。
基本支出1972.56萬元,是用于人員工資、社會保障繳費、機關運行經費等日常支出,包括辦公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29.5萬元,水費3萬元,電費12萬元,培訓費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費7萬元,工會經費4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費60.97萬元等日常公用經費255萬元,工會經費14.29萬元,福利費15.09萬元,黨組織活動經費14.29萬元。
項目支出5860.16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預算項目經費與政府性基金安排項目經費。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經費348.95萬元,包括: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運行經費166.0萬元,重點工作經費19.51萬元,系統及信息化項目經費37.0萬元,砂管辦重點工作經費30.0萬元,砂管辦砂石管理經費89.6萬元,地質災害防治省級資金2.52萬元,地質災害防治與礦產資源管理經費4.32萬元。政府性基金安排項目經費5511.21萬元,包括購買建設用地指標及繳納稅費2400.00萬元,鳳鳴鎮江漁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經費3111.21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功能科目251.46萬元,主要用于繳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等支出經費。
(二)衛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64.22萬元,主要用于繳納人員醫療保險繳費等支出經費支出。
(三)城鄉社區支出功能科目5511.21萬元,主要用于支付購買建設用地指標及繳納耕地占用稅等經費支出。
(四)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功能科目1863.5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支出、事業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經費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139.73萬元,主要用于繳納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經費支出。
(六)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功能科目2.5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地災隱患點監測員經費。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9.8萬元,其中:辦公設備購置7.0萬元,車輛燃油及保養服務2.8萬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重點工作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耕地保護等相關工作。2.完成耕地保護等相關工作。3.完成全年耕地保護工作等。
鳳鳴鎮江漁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經費:
1、該經費專門用于保障鳳鳴鎮江漁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指標回購款。
2、支付鳳鳴鎮江漁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390.4695畝的尾款。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2月1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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