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公開時間:2021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本分局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擾亂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偵察和查處,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參與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和重大治安事件,負責全區禁毒、緝毒、戒毒工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區境內公安警衛任務。
(二)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建立完善新型社區警務機制,融合創建“楓橋式派出所”和“五個最強派出所”。
2.全力打造“智慧公安”強化感知源建設,充實大數據應用資源庫,提升大數據作戰能力和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納入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本級)
2020年度收、支總計11,885.85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170.29萬元,下降8.96%。主要變動原因是項目總投入比上年減少。
|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9,542.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542.1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
|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9,349.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89.06萬元,占59%;項目支出3,860.86萬元,占4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
|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885.85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170.29萬元,下降8.96%。主要變動原因是項目總投入比上年減少。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349.9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1,362.54萬元,下降12.72%。主要變動原因是預算經費減少,項目總投入比上年減少。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349.9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0萬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類)8,274.70萬元,占8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10.77萬元,占5%;衛生健康(類)支出192.38萬元,占2%;住房保障(類)支出312.06萬元,占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49.99萬元,占1%。
|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9,349.92,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預算100%。
2.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3,771.53萬元,完成預算100%。
3.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472.49萬元,完成預算100%。
4.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支出決算為197.85萬元,完成預算100%。
5.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特別業務(項):支出決算為219.51萬元,完成預算100%。
6.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702.31萬元,完成預算100%。
7.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765.53萬元,完成預算100%。
8.公共安全(類)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項):支出決算為145.48萬元,完成預算100%。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決算為15.59萬元,完成預算100%。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支出決算為322.49萬元,完成預算100%。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支出決算為122.29萬元,完成預算100%。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為50.40萬元,完成預算100%。
13.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140.46萬元,完成預算100%。
14.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51.92萬元,完成預算100%。
1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312.06萬元,完成預算100%。
1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款)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項):支出決算為49.99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489.0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220.7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
日常公用經費1,268.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52.9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49.99萬元,占9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91萬元,占2%。具體情況如下:
|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數與2019年決算數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9.99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減少15.92萬元,下降9.59%。主要原因是未購置車輛。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0。截至2020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5輛,其中:轎車36輛、越野車0輛、小型載客汽車1輛、大中型載客汽車3輛、其他車型15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49.99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2.91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減少0.37萬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接待。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2.91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370批次,21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2.91萬元。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68.33萬元,比2019年減少92.98萬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開支。
2020年,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48.8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46.1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67.3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5.34萬元。主要用于系統維護經費和其他日常工作。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80.3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1.1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80.3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1.1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共有車輛55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單位)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天網工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1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1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通過對部門整體支出情況的概述和實際支出情況的分析,2020年度我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分值為98分,自評結論為“優”。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1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局積極組織推進天網工程項目建設,基本上按照預期完成了工作目標,健全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天網工程”等1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1)“天網工程”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350萬元,執行數為35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通過項目實施,既大大緩解了財政資金的支出壓力,又對后期嚴格管理天網工程運行維護提供了保障,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發現的主要問題:無。下一步改進措施:認真落實驗收工作程序,遵循驗收相關標準和規范。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
項目名稱 |
天網工程 |
||||
預算單位 |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 |
||||
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350 |
執行數: |
350 |
|
其中-財政撥款: |
350 |
其中-財政撥款: |
350 |
||
其它資金: |
0 |
其它資金: |
0 |
||
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
滿足城市治安防控和城市管理需要,利用圖像采集、傳輸、控制、顯示等設備和控制軟件組成,對社會公共區域進行圖像信息采集、傳輸、控制、顯示和存儲的系統。 |
積極組織推進天網工程項目建設,基本上按照預期完成了工作目標,健全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我局嚴格按合同規定分年支付該項目租賃費,既大大緩解了財政資金的支出壓力,又對后期嚴格管理天網工程運行維護提供了保障,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 |
||||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數量指標 |
與電信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實現城市管理資源共享全覆蓋,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
>90% |
90% |
|
項目完成指標 |
質量指標 |
網絡運行安全 |
100% |
網絡運行安全100% |
|
項目完成指標 |
成本指標 |
專款專用 |
專款專用控制在預算內 |
嚴格按要求列支 |
|
效益指標 |
維護社會秩序 |
為群眾提供最快捷的便民服務 |
正常運轉 |
正常運轉 |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70% |
70% |
|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1)。
本部門自行組織對“天網工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天網工程”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2)。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5.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7.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指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的支出。
8.公共安全(類)公安(款)特別業務(項):指公安機關開展特別業務工作的相關支出。
9.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0.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類)其他公共安全(款)其他公共安全(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6.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7.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款)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的支出。
2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2.“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屬一級預算單位,內設辦公室、政治處、警務保障室等14個隊、處、室,10個基層派出所,1個看守所和1個拘留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城市交通管理中心,核定事業編制10名,縣局核定政法專項編制200,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0名。
(二)機構職能。
1.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的偵查和查處,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參與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和重大治安事件、災害事故。
2.負責全區禁毒、緝毒、戒毒工作。
3.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4.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看守、管理、教育和安全工作。
5.維護全區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
6.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區境內公安警衛任務。
7.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8. 負責協調武警中隊參與執行公安防爆處突任務。
9.承擔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和指示、決定;研究經濟發展中公安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
10.多個行政審批事項。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概況。
2020年年末實有行政人員228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0年財政撥款9542.17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0年支出合計9349.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89.06萬元,項目支出3860.86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1.我局嚴格按照預算編制管理制度執行,按照區政府的要求對2020年的預算進行了編制說明,內容與具體實施內容相符。
2.我局專項預算項目程序嚴密、規劃合理、對專項預算的資金專款專用,無違規使用情況發生。
(二)結果應用情況。
1.經濟性評價
預算配置方面:我局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總額與上年持平,在使用時與上年與基本持平。
預算執行方面:嚴格落實《預算法》和預算管理相關規定,各項支出按照批準的預算審核列支,嚴格控制在預算額度內使用,支出的范圍和標準符合相關規定。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
預算管理方面:部門整體支出能有效按照預算要求基本執行,預算支出范圍合理,預算支出項目細化,資金使用方向明確,管理合規,且決算工作精細到位,基本體現了部門整體支出情況的數據統籌性和宏觀性。
資產管理方面:我們進一步加強資產的管理,明確了具體責任人,完善了固定資產檔案,嚴格報批、銷審等手續,做好資產統計工作。
2.效率性評價和有效性評價
我局整體支出重點用于項目經費支出,基本完成了當年度公安工作經費的撥付工作,有效對其實行了監管,確保了專項經費專款專用。對于基本支出也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人員經費安排基本得當,業務工作與項目經費、人員經費安排配比率良好。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通過對部門整體支出情況的概述和實際支出情況的分析,2020年度我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分值為98分,自評結論為“優”。
(二)存在問題。
我局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費用報銷規程等制度,但仍需進一步強化財務約束監督體制。
(三)改進建議。
無。
附件2
“天網工程”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項目基本情況。
“天網工程”是指為滿足城市治安防控和城市管理需要,利用圖像采集、傳輸、控制、顯示等設備和控制軟件組成,對社會公共區域進行圖像信息采集、傳輸、控制、顯示和存儲的系統。
自2015年以來,在彭山區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彭山區公安局全面推進城市治安電子防控系統“天網工程”的建設。改工程由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承建,我局每年租用并付租賃費。
目前,彭山區天網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彭山區天網工程一期應建設監控點150個,實際建設監控點150個,完成率100%;彭山區天網工程二期應建設監控點在原有的150個點的基礎上新建100個,實際新建設監控點100個,完成率100%。天網工程三期應建設監控點100個,實際新建設監控點100個,完成率100%;在2018年底共完成了350個點位建設,預計在2021年新建150個點位
二、項目績效情況
(一)實現城市管理資源共享,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天網工程實現社會視頻圖像信息共享平臺,整合重點部位視頻監控,最大限度地滿足和實現各級各部門之間圖像資源的應用及共享。天網工程是健全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重要舉措。天網工程在城市鄉鎮重點部位、交通路口、治安復雜的背街小巷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建設一批監控資源,搭建視頻監控平臺,強化專業隊伍24小時值守監控,有效構建完善了“防控區域城鄉覆蓋、防控時空無縫對接、防范技術融合應用”的視頻防控體系提升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信息化水平,增強社會治安整體防控能力,提升了城市社會管理水平。
(二)拓展偵查破案手段,震懾違法犯罪活動
我局對案件高發部位和人流高度集中區域采用高清紅外攝像頭,保證了夜間監控的效果,實現“人過留影,車過留牌”。“天網工程”已實現與應急聯動指揮系統等公安應用系統的對接,建立了動態警務運行機制,全面提升巡防精準度,有效控壓了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一旦發生突發警情,依托“天網工程”能迅速確定警情發生的準確位置,第一時間調度案發地周邊警力,快速集結,多警聯動,多點合圍,有力震懾違法犯罪活動。
三、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天網工程是關系民生的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時間緊,任務重。我局積極組織推進天網工程項目建設,基本上按照預期完成了工作目標,健全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我局嚴格按合同規定分年支付該項目租賃費,既大大緩解了財政資金的支出壓力,又對后期嚴格管理天網工程運行維護提供了保障,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根據對本項目的績效評價,此次評價指標總分值100分,綜合得分為95分,評價級次為優。
(二)存在的問題。
無。
(三)相關建議。
驗收工作要嚴格按照“天網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建設合同,以及公安部《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合格評定第3部分:系統驗收規范》相關標準執行,認真落實驗收工作程序,遵循驗收相關標準和規范。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