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部門決算
目錄
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1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機構設置 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9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9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0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1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5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7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7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19
第四部分附件 24
第五部分附表 29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9
二、收入決算表 29
三、支出決算表 29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9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29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29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29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29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29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29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29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29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29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29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水利方面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水利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擬訂全區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和中長期規劃以及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發布《眉山市彭山區水資源公報》。
3.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保障和監督管理。制定全區中長期和年度供水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制訂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調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參與水資源、生態環境和涵養水源保護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5.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6.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負責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負責審核規定權限內的水利工程規劃、建設方案。指導全區小型水庫建設、管理。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
7.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本系統水利工程招標監督工作。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綜合利用。負責規定權限內的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和江河、水庫、湖泊的防汛工作。指導山洪災害監察、防范工作。
9.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經濟運行及效益分析。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編制全區水利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劃,并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稅收的政策建議。
10.負責重要江河、水庫及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和重要江河的管理范圍劃定工作。負責防洪規劃編制工作和涉河建設方案許可及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規定權限內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灘涂圍墾工作。
11.負責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水區、滯洪區)、河口灘涂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審查河道采砂規劃,發放采砂許可證。
12.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規定權限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備案工作。負責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3.牽頭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總河長、河長會議確定的事項。擬訂區級河長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河長制工作。監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職責。
14.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水利工程、重要江河、湖泊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1.黨史學習教育入深入細,黨風廉政建設落地落實。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深入開展,制定了《黨史學習教育實施方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24次,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支部書記三級書記帶頭上主題黨課6次,組織參觀建川博物館、馬林紅色教育基地等專題學習活動,廣大黨員干部忠誠意識更加牢固。常態化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領辦調研課題1個,參與課題2個,在堅定信念中厚植為民情懷,在安全飲水、農業灌溉、防汛抗旱、水資源調配等方面,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意識形態向上向好平穩可控。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更加嚴明,堅持“五個必須”,嚴查“七個有之”,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開展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再次自查自糾,常態化開展干部談心談話,同時開展全體干部的黨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200余人次。新制修訂《內審制度》《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辦法》《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公車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目前我局共有各項制度33項,緊盯財務收支、水利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杜絕任何違反紀律的情況發生。
2.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向好向強,“十四五”開局行穩致遠。
(1)對上爭取穩中求進。累計向上爭取資金5319萬元,已到位項目6個,主要包括岷江三角井、友誼坡、氣死洞段防洪治理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項目等;正在爭取項目4個,預計爭取資金6000余萬元,主要包括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岷江杉樹灘、南方家私段、府河江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小型水庫管理示范縣建設等。彭山區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項目正在積極開展前期工作。
(2)重點項目攻堅克難。全區共完成水利建設投資2.0016億元,編制完成《眉山市彭山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岷江彭山區青龍大堤友誼坡段、氣死洞段,府河泉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量60%;彭山區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任務;龔家堰水庫擴建工程(渠道部分),已完成渠道Ⅱ標工程建設,Ⅲ標完成工程量50%;考古圍堰工程全面完成并交付;完成全區27座小型水庫第三方物業化管理工作,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任務全面完成。
3.水利行業監管常抓常新,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1)河湖長制工作更加深入深化。認真貫徹落實2021年岷江流域河湖長制工作推進會精神,以及省紀委書記王雁飛來彭調研講話精神,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區2021年河湖長制工作要點》《眉山市彭山區毛河、通濟堰灌區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印發了《眉山市彭山區河長制工作手冊》,常態化開展河道巡查,河湖四亂治理,累計巡河6000余次,各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全面完成省下發河湖問題整改3起,完成岷江、錦江、毛河等6條河流和龔家堰、雙鳳等3座水庫管理范圍劃定、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2021-2025)編制,完成龔家堰水庫健康評價。全區6條市級河渠水質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斷面合格率100%。
(2)防汛抗旱更加扎實有力。春灌期間,積極組織各鎮(街道)、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統一調度,處處協調,及時組織會商分析旱情,制定詳細灌區輸水方案,積極采取錯峰、輪灌等科學管水措施,全力保障輸水、用水安全,圓滿完成16.14萬畝保栽保種任務。積極開展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完成紅光支渠、龔家堰補水渠、建設筒支渠支渠等渠道54.8公里歲修清淤工作,完成0.5公里水毀渠道搶修,檢修、維護提灌站35座,確保工程效益,圓滿完成蓄保水任務。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落實防汛抗旱責任,組織防汛抗旱準備,組織開展業務培訓3場次,演練51場次,修訂防汛抗旱預案61個,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全面完成30座水庫、11座水閘、12處堤防水旱災害風險普查,完成78處2300米渠道水毀修復,及岷江白廟堤段、南方家私段,府河(府河橋段)堤防水毀修復。實施監測預警,組織會商調度,建立“兩書一函”和“三單一書”工作機制,實現防汛“三零”目標,圓滿完成防汛任務。
(3)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更加嚴格規范。全面完成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彭山經開區認定省級化工園區的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長江干支流關系認定的審批工作。目前,我區用水總量控制在2.27億立方米以內,編制了《國家節水行動方案眉山市彭山區工作方案》,四川大學錦江學院成功創建節水型高校。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開展生產建設項目監督檢查100余次,完成水保方案批復64個,完成水保設施驗收備案57個,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415萬元,綜合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積2.4平方公里。
(4)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更加全面有力。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4項工程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全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覆蓋率達100%,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繼續開展水利行業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積極開展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農民工工資“無欠薪”行動。
(5)移民安置工作更加細化周到。完成人居環境整治、水毀修復、道路修建等后期扶持項目3個。切實解決移民的訴求,按時完成移民直發直補和養老保障的發放,全年移民穩定。
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下屬二級單位8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7個。
2021年度收、支總計5,212.31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0,214.87萬元,下降66.21%。主要變動原因是基本、項目減少,收入減少。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5,212.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63.98萬元,占76.0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48.32萬元,占23.9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5,212.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87萬元,占37.79%;項目支出3,242.44萬元,占62.21%;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212.31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0,214.87萬元,下降66.21%。主要變動原因是基本、項目減少,收支減少。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63.9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6.05%。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9,383.95萬元,下降70.30%。主要變動原因是基本、項目支出減少。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63.9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49萬元,占0.0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33.88萬元,占3.38%;衛生健康支出118.89萬元,占3.00%;農林水支出(類)3,604.12萬元,占90.9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類)支出5.00萬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95.61萬元,占2.41%;其他(類)支出6.00萬元,占0.15%。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3,963.98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0.4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02.2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8.06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6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為10.3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6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7.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54.8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8.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17.2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9.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46.86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553.6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58.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支出決算為924.0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支出決算為148.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質監測(項):支出決算為75.8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支出決算為60.5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679.08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95.6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0.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支出決算為6.0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69.8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76.3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等。
公用經費293.5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5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00萬元,占63.0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52萬元,占36.97%。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00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減少6.41萬元,下降51.64%。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3輛、載客汽車2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6.0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務出行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3.52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1.68萬元,增長91.1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務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3.52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3批次,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3.52萬元,具體內容包括:防洪工程水毀修復工作調研交流、威遠縣水利局參觀學習防洪治理工程建設、接待省防汛減災督導組檢查防汛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48.32萬元。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3.55萬元,比2020年增加34.93萬元,增長13.51%。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等,機關日常運行費用增加。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5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2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5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共有車輛5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其他用車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單位日常活動出行。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1年度未進行專項項目績效自評。同時,本部門對2021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指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6.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7.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基本支出。
1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指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提防、河道、水庫、水利樞紐、涵閘、灌區、供水、蓄滯洪區等水利工程及附屬設備、設施的建設、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防險、大型灌區改造、農村電氣化建設等支出。
2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反映水資源節約、監管、配置、調度、保護和基礎管理工作的支出。
2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質監測(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質監測事業單位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水質監測儀器設備運行維護,水環境監測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進行水樣品采集、保存、運輸、測試、化驗、分析、資料整編、發布水質公報等。
2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指防汛業務支出。
2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自然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8.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2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32.“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區水利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下屬參公事業單位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水利技術服務中心、水資源和水土保持服務中心、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服務中心、河道維護中心、龔家堰水庫維護中心、西山水利工程維護中心、東山水利工程維護中心。
(二)機構職能。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水利方面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水利及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擬訂全區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和中長期規劃以及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發布《眉山市彭山區水資源公報》。
3.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保障和監督管理。制定全區中長期和年度供水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工作。
4.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制訂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水資源調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參與水資源、生態環境和涵養水源保護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5.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6.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負責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負責審核規定權限內的水利工程規劃、建設方案。指導全區小型水庫建設、管理。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
7.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本系統水利工程招標監督工作。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綜合利用。負責規定權限內的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和江河、水庫、湖泊的防汛工作。指導山洪災害監察、防范工作。
9.負責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利行業經濟運行及效益分析。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編制全區水利行業建設項目資金計劃,并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稅收的政策建議。
10.負責重要江河、水庫及湖泊的治理、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區級管理的水利工程和重要江河的管理范圍劃定工作。負責防洪規劃編制工作和涉河建設方案許可及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規定權限內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灘涂圍墾工作。
11.負責河道采砂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區、蓄水區、滯洪區)、河口灘涂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審查河道采砂規劃,發放采砂許可證。
12.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規定權限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備案工作。負責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13.牽頭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總河長、河長會議確定的事項。擬訂區級河長工作方案、相關制度及考核辦法。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單位)的河長制工作。監督區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職責。
14.負責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負責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水利工程、重要江河、湖泊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員概況。
2021年末在職職工119人,其中:行政人員11人,機關工勤人員1人,全額事業人員64人(其中參公人員2人,參公工勤人員2人),差額事業人員44人。退休97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收入預算總額為5212.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63.98萬元,納入政府基金撥款收入1248.32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5212.31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利局基本支出1969.87萬元,項目支出3242.44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
彭山區水利局2021年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管理工作,從運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職效能、社會效益、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實施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管理,通過績效管理將部門預算資金安排與部門整體履職情況相結合,進一步強化支出責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結果應用情況。
2021年,我局通過績效評價,更清楚的了解項目實施所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工作職能和目標進一步明確,自我約束意識及責任意識明顯提高。
(三)自評質量
我局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參照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統籌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需求,保障機構正常運轉以及項目支出,強化績效理念,推動我局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1年我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
績效目標設定有待提高,達到更科學更合理更符合項目實施實際情況。
(三)改進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力求科學合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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