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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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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3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機構設置 20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8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8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8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9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0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3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5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5
十、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5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17
第四部分 附件 19
第五部分 附表 43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43
二、收入決算表 43
三、支出決算表 4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43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43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43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43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43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43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43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43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43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43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43
(一)主要職能。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其范圍是對以下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在公共場所燒烤食品、散燒原煤、焚燒雜物,在城市建成區內不按規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未采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規定傾倒、堆放、貯存、清運、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規定隨意堆放、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或者隨意丟棄、傾倒畜禽飼養、屠宰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施工單位不及時清運、處置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以及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固體廢物,拒絕環境噪聲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安治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反城市限養區犬只管理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道路運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摩托車非法營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場外(店外)無證飲食攤點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堤防、護堤地進行集市貿易活動的行政處罰權。
(12)履行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相對集中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13)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縣政府要求,負責制定全縣城市管理的規劃、計劃,起草城市綜合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并負責組織實施。
(14)按照城市管理委員會集中決策和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城市綜合管理和綜合執法。對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15)負責規劃區內建筑紅線以外的各類臨時建設占道審批管理工作。負責以街以路為市的攤區、市場、各類臨時占道攤點和貨亭貨棚的定點設置的審批管理工作。
(16)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所有戶外廣告、宣傳品、各類標志、城市霓虹燈制作安裝的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領空占用的管理工作。
(17)負責彭山縣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區衛生的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的清運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運輸、處理審批及處理費征收工作。負責城區的市容市貌及建筑物容貌管理,以及城區各類車輛的車容車貌管理工作。
(18)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職稱評定的管理工作。
(19)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聚力黨建統領,內生發展更具活力。
1、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局黨組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黨的建設首位,牢固樹立黨建和業務工作并重理念,認真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定期召開黨建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黨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以黨組織建設“七個基本”為統攬,制定了《標準化黨支部建設實施方案》,班子成員帶頭參加黨支部的各種活動和雙重組織生活,做到黨建工作有謀劃、有部署、有落實。始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高質量召開民主生活會,“三重一大”事項嚴格執行班子成員集體決策,把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全局黨員干部職工在局黨組的帶領下團結一心,圍繞中心工作和疫情防控“五加二、白加黑”,擔當作為,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和基層組織戰斗堡壘作用不斷彰顯,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眉山市全國文明城市暨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先進集體”,被市住建局評為“全市住房城鄉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先后獲得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先進集體、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制度,制訂局長、副局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八項規定》等,組織干部職工集中觀看《黑白人生》《鏡鑒》《警鐘》廉政教育警示片,切實加強黨員干部職工的理想信念教育、拒腐防變教育、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堅持每季度向派駐紀檢組報告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執行情況。
3、黨史學習教育扎實開展。各黨支部緊扣“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要求,精心組織,真抓實學,將黨建與業務融合,在民生保障、基層治理等多領域開展一系列主題實踐活動,豐富了學習教育形式,激發了黨員干部的學習干事熱情,推動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一是堅持集中研學和個人自學。集中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簡史》等學習書目,深刻領會相關論述的深刻思想和豐富內涵。投入2萬余元為所有黨員購買了《論中國共產黨歷史》等書籍和筆記本,要求全體黨員干部利用碎片時間通過“學習強國”“彭山e支部”等學習平臺自學,拓展學習深度和廣度。二是集中開展教育活動。4月2日,組織黨團員代表到彭山烈士陵園開展“緬懷革命先烈,傳承紅色基因”清明祭掃活動;5月,組織全體黨團員分兩批前往瀘定縣紅軍飛奪瀘定橋紀念館開展主題為“學黨史、強黨性、踐初心”的黨史現場教學活動;6月25日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歌詠比賽暨黨史知識競賽”晚會活動;7月1日集中觀看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講話視頻直播;分多批次組織干部職工觀看《1921》《長津湖》等紅色愛國影片,通過重溫艱苦卓絕的抗戰歷史,傳承紅色基因、弘揚優良傳統、凝聚奮進力量。三是認真組織書記講黨課。結合“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百名書記賽黨課”等活動,黨組書記帶頭講黨課,分管領導分別參加了三個支部的書記講黨課學習教育,討論交流學習黨史體會與收獲,帶動黨員干部參與到講黨史活動中,把“我要學黨史”逐漸轉變為“我會講黨史”,引導黨員同志切實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四是結對共建促深化。12月20日省住建廳執法監督管理局黨支部與執法局黨組結對共建,共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主題黨日活動,現場發放宣傳資料,慰問一線執法人員,圍繞背街小巷環境整治實地調研,通過走訪、座談了解基層執法工作情況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建立清單跟蹤指導解決。
4、注重意識形態工作。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要求,切實把意識形態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充分運用“三會一課”、周例會、黨組會、中心組學習等方式,扎實開展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省委全會、市委、區委黨代會精神的學習,始終用黨的最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提升黨員的政治素質,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學習強國”平臺人均積分(41.49分)和參與度(99.23%)均排全區第一名,全年編發工作簡報25期,其中黨史學習教育工作簡報9期,被區委黨史辦采用6篇(條),被《彭山要情》采用2篇,《彭山組工動態》采用1篇,在中央級媒體上稿2篇,省級媒體上稿5篇,發表網評信息9篇,出色完成全年內宣外宣任務,被區委表彰為“宣傳思想工作先進集體”。
5、安全生產有力保障。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結合區醫院“7.2”火災事故組織了1場消防“明白人”培訓,聘請專業消防講師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2次,累計150人次參訓。全年開展16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136處,發現隱患46處均限時完成整改,全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6、禁毒工作嚴格落實。一是扎實開展禁毒教育,局黨組書記羅海波講禁毒專題黨課,觀看《彭山禁毒》《四川毒情》等禁毒教育警示片。二是制定了《涉毒人員管控工作方案》,組織全體干部職工進行毛發檢測并簽訂“禁毒承諾書”,落實幫教責任領導和責任人,要求涉毒人員定期提供尿液檢測報告,并建立幫教工作臺賬。三是分別在城南市場、希望城、單位內部、包保片區醒目位置設置禁毒教育宣傳欄、禁毒宣傳展板16個,制作發放《制毒場所簡易識別方法宣傳單》《家庭禁毒義務告知書》等宣傳資料30000余份,派出宣傳車180臺次,宣傳人員600余人次,3名隊員參加區政法系統“禁毒知識競賽”獲得優勝獎。
7、規范化建設再上臺階。在辦公設施、執法裝備、信息化建設等硬件方面累計投入資金約17萬元,在院內設計張貼文化墻、宣傳標語15個,實現了硬件設施和軟環境大提升。狠抓隊伍制度化建設,持續開展隊列會操、崗位練兵等活動,針對隊容風紀、執法效能等開展日常督查、專項督查,實現了隊伍素質、形象雙提升。
8、群團組織活動豐富。局工會以服務職工為著力點,積極開展夏季送清涼、冬季送溫暖活動,利用元旦、春節、中秋、重陽等節日開展慰問活動,以單位食堂為抓手,全員參與“拒絕舌尖上的浪費”光盤打卡行動,建立健全資源節約長效機制。嚴把食品安全和衛生關,保證職工按時安全就餐,組織全員完成健康體檢,投入3000余元購置文體器材,多形式組織各類活動4次,看望慰問生病住院職工23人次。婦委會為1名貧困母親提供法律援助妥善解決家庭糾紛,1名職工家庭被區婦聯表彰為“最美家庭”。堅持黨建帶團建工作,“青年大學習”網上團課參學比全區綜合排名第一,助力10名大學生完成暑假社會實踐“逐夢計劃”,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務隊,46名志愿者開展志愿服務活動8次,6名團員青年無償獻血,得到團區委肯定。
(2)聚力體制改革,執法體系更顯效能。
1、穩步推進執法力量下沉。為貫徹落實省委、市委、區委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做好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執法局按照區委組織部和區委編辦工作安排,積極推進執法下沉鎮(街道)相關工作,7月,執法局第一批下沉人員(6人)按時下沉觀音街道開展“常駐制”試點工作,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先后關停“散亂污”企業4家、清理亂堆亂放175起、取締違規廢舊回收14家、查處野外用火12次、糾正違規行為170余起消除安全隱患25處。11月第二批下沉16名執法人員到其他鎮(街道),實現了執法下沉全覆蓋,助力基層提升綜合執法能力和社會治理水平,有效解決基層管理難、執法難問題。
2、強化依法行政。按照四川省“三集中三到位”和“放管服”等工作要求,行政審批、行政征收、公共服務等事項全部納入行政審批局窗口一站式辦理,今年受理行政許可779件,涉及金額528萬元。疫情期間我局精簡審批流程,讓企業和辦事群眾足不出戶就能辦理電子行政許可文書。在財政未明確非稅征收任務的情況下,按應收盡收原則,全年完成非稅征收1330萬元。
3、依法辦理案件。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斷規范執法行為,積極參加省市司法系統組織的典型案例和“十佳辦案能手”評選活動,推動執法隊員多辦案、快辦案、辦大案、辦好案,1名執法干部參加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技能大比武,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2021年辦理行政處罰案件96件,罰沒金額22.56萬元,實施的行政處罰案件中,無一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實現執法辦案零差錯、零投訴、零復議。
4、依法文明執法。推進依法治區,加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開展鞏固深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選派人員參加省市法治專題培訓9次,制作法律宣傳展板60余個,印發宣傳資料50000余份,利用周例會開展學法普法研法,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亮證執法,一線執法全面實施“721工作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3)聚力精細管理,城市面貌更加靚麗。
1、市容秩序持續向好。以城市網格精細化管理為抓手,不斷鞏固市容秩序整治成效,規范設置非機動車停車區域,糾正非機動車亂停亂放3600余輛(次),持續保持對城區人力客運三輪車限行管理高壓態勢,聯合區公安交警大隊、區路投公司,對城市主次干道施劃路邊占道停車泊位,納入公司規范化管理路邊停車泊位達到2337個,在彭祖廣場、毛河公園等8座停車場設置停車泊位900個,其中充電專用泊位50個,8座停車場實行24小時無人值守管理,實現“人工現場收費”向“電子收費”的智能轉變。針對老舊小區夜間停車位不足、餐飲集中區就餐高峰時段停車難的問題,引導市民在規定時間路邊有序免費臨時停放,有效緩解了老街“停車亂”,出行群眾“停車難”問題,城區交通秩序明顯好轉,市民文明意識明顯提升,非機動車規范停放率達95%以上。為使流動攤販占道經營治理工作長效常態,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的基礎上,進行了長效規劃,聯合街道、社區、市場經營者,積極引導流動攤販進店入市、上攤位規范經營,本著為民辦實事、解民憂的思想,按照“疏堵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服務和方便市民,最小程度減少對市民生活的影響,在城區五座農貿市場、希望城商圈等場所設置便民攤區,規范流動攤販“限占道時段、限經營品種、限區域規范”經營,受到市民及攤販一致好評。
2、店招店牌逐步規范。依據《眉山市彭山區店招店牌設置導則》,按照“治舊控新”原則,以商家店招升級更換為抓手,店招店牌設置做到提前介入指導、及時審批服務、全程規范監管,全年城區完成611個店招亮化升級改造,拆除各類存在安全隱患、破損店招160處(個),糾正違規設置店招90余個,城市建筑立面品質進一步提升。
3、拆“藍”行動穩步推進。根據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區重要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分解表》(眉彭委辦〔2021〕58號)的通知和全區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分階段對彭山區城區約30萬㎡“藍頂子”等違法違規建筑物依法拆除并實施改造,截止2021年12月31日,鳳鳴街道拆除“藍頂子”違建面積共904.08㎡,改建面積838㎡;觀音街道拆除“藍頂子”違建面積共3424.32㎡,改建面積為3184.05㎡;2022年鳳鳴、觀音街道將分別拆除和改造5萬㎡,共10萬㎡,剩余約20萬㎡擬于2023年拆除和改造完畢。
(4)聚力廢污共治,人居環境更加優美。
1、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嚴格執行環衛市場化考核工作,今年按考核標準共扣除履約企業服務費5萬余元。彭山城區設置垃圾分類桶、箱1700余個,城區生活垃圾采用街道巡回、小區定點上門服務的方式收集,鄉鎮生活垃圾采用戶分類、村收集、鎮集中、區轉運的收運模式,所有鎮(街道)和部分示范村全覆蓋,每天230余噸的生活垃圾及垃圾壓濾液,全部運往眉山中機國能進行焚燒發電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率一直保持100%。
2、餐廚垃圾安全收運處置。前期利用市場化手段在不增加財政支出的前提下,引進6家企業臨時應急開展我區餐館餐廚垃圾的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置。自今年7月開始按照市政府關于全市餐廚垃圾收運處置推進專題會議精神,城區餐廚垃圾產生單位的全部委托眉山市城投中恒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集中統一收運無害化處理,成立了彭山區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工作專班,投入1.8萬元采購100個餐廚垃圾收運專用桶,制作發放《關于餐廚垃圾規范處置的通告》等宣傳冊、告知書3000余份,并與眉山市城投中恒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簽訂餐廚垃圾處置合同,指定專人負責過磅數據現場核實,每天約30噸餐廚垃圾實現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彭山餐廚垃圾的規范處置率達到85%以上,走在了全市各區縣前列,有效避免餐廚廢棄物流入養殖環節和非法收運提煉地溝油再次回流到餐桌,改善人民生活環境,保障市民餐桌食品安全。
3、生活垃圾分類穩步推進。按照《眉山市彭山區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實施方案》,啟動城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確定觀音街道為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街道,認真貫徹落實“為民辦實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采購垃圾分類桶300個,完成城區50個標準垃圾分類投放點升級改造,重點開展了垃圾分類“進家庭、進學校、進小區、進機關、進公共場所”五進宣傳活動,在電視臺、眉山日報、微彭山、不老彭山等報刊媒體、大型LED顯示屏、臨街部分商戶LED顯示屏、燈箱式路銘牌等滾動播放宣傳標語,制定印發了彭山區垃圾分類手冊、分類投放指南等多種宣傳資料3000套9000余份,并定期修訂和公布。同時,借世界環境日之機,向廣大市民宣傳垃圾分類知識,進一步營造濃厚的垃圾分類宣傳氛圍,讓垃圾分類理念知識逐步深入到每一位市民心中,實現知曉率90%、普及率60%、參與率50%以上。
4、公廁公園管理提質。今年完成“廁所革命”公廁升級改造4座,市政公廁管護增加到18座。按政府會議紀要精神,2021年7月1日起正式移交接手管理“五湖四海”濕地公園,11月1日按相關法定程序正式實施市場化運作管理考核。7月和8月分別對毛河生態公園和竹韻廊公園進行日常監督考核,考核結果按程序抄送區住建局和區林業和園林中心。12月完成彭溪河濕地公園管理服務市場化運作工作。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要求,在毛河公園、竹韻廊、五湖四海等公園探索試點,設置適量便民自動售貨機,同時,抽調專人負責公園管理考核工作,加強公園噪音處置和安全隱患排查,提升群眾幸福感、安全感。
5、環境保護措施得力。謹記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指導思想,積極開展環保治理和預防,助力我市完成了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相關工作,實現央督投訴件“零交辦”。
噪聲油煙污染整治有力。一是依法依規開展宣傳勸導。依據《眉山市彭山區城區廣場舞管理暫行辦法》,對市民反映強烈的“廣場舞”噪音擾民進行專項治理,發放《關于開展城市噪聲污染專項治理工作的通告》等宣傳資料1700余份,落實專人定點宣傳、文明勸導,采用定點值守方式對公園內噪聲擾民問題進行制止和糾正,勸導、取締各類噪聲產生污染源142處。針對夜宵店食客夜間噪聲擾民問題,安排執法人員對夜宵店店主進行約談,對投訴問題第一時間到現場進行處置,對反復投訴拒不整改的聯合市場監管部門集中進行整治,切實還市民一片安寧。二是常態化開展城區餐飲行業油煙凈化設備的安裝與使用清理檢查。對新開業的餐飲企業通過人員在街面巡查或業主店招設置申請時及時了解,提前介入。積極開展“涉環”類法規宣傳,引導商家在進行店鋪裝修時同步開展同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凈化裝置(專用煙道)的安裝。共督促690家餐飲業主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建立并落實定期清洗制度,創新監管方式,由網格監管人員每季度逐店對餐飲商家開展油煙凈化裝置的清洗檢查,并“貼標”確認進行雙向監管,促進商家自律,方便網格監管人員查驗。三是聯合相關部門組成工作專班進行綜合治理,對涉及餐飲油煙投訴件,每件均堅持現場查看,堅持必查油煙凈化裝置安裝使用情況。目前,全區餐飲業安裝完成率達到95%以上、使用率達100%。
城區道路揚塵有效治理。督導中聯環衛公司利用霧炮車、道路清掃車、灑水車、人行道沖洗車,加大對主干道和在建施工工地周邊的噴霧降塵力度,對主要街道灑水次數每天不少于4次。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重污染天氣管控責任清單,實行“日報制”向區環督辦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具體管控措施為重污染天氣期間增加3次,還在彭祖大道、迎賓大道、國道245等重要街道中午11點到2點、夜間10點至凌晨2點增加了2次噴霧降塵作業,把每日灑水降塵次數從“兩掃四沖洗兩噴霧”調整到“兩掃四沖洗四噴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再加強“兩掃六沖洗六噴霧”,每天道路清掃灑水降塵面積達到了500萬平方米左右,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打下了堅實基礎。
城區載重貨車嚴格管控。對城區40余家各類在建工地,采用“周見面”方式,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建筑工地出入口現場檢查,確保出口道路硬化,沖洗池完好使用,配備專人對出場(臟)車進行沖洗。每月開展路面拋、灑、滴、漏車輛檢查2次,最大限度遏制覆蓋不嚴運輸沙石物料和建筑垃圾,從嚴控制貨運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污染,嚴控臟車入城。采取隨機和定點相結合方式設置揚塵治理檢查點,對對渣土、砂石、物料運輸車輛進行檢查。聯合交通、交警設卡對貨運車輛進行揚塵專項整治12次,共檢查渣土、砂石、物料運輸車輛720余臺次,立案查處63起,共計罰款22.8萬元。
臨時占道施工打圍規范。加強城區所有在建工地巡查,突出動態監測;對各類違規揚塵作業及時制止,工地施工做到全封閉管理,保持圍擋(圍墻)完整,裸露地面和土方作業面達到全覆蓋;工地出入口路面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今年共累計巡查占道施工打圍610余起,發出限改通知書50余份,查處擅自占道施工44起,共計罰款9.73萬元。
(5)聚力民生實事,服務群眾更貼民心。
1、為群眾辦實事。我局立足工作實際,通過座談、走訪、問卷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了解民生需求,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認真撰寫了一篇題為《關于城區流動攤點疏導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列入區委“我為群眾辦實事”100項重點項目清單4項,其中,保障基本民生需求辦實事項目2個:守護百姓餐桌食品安全,規范收運處置城區餐廚垃圾、城市公園便民服務攤位設置和管理;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辦實事項目2個:提升城區惠民便利停車服務水平、加強城區流動攤販疏導管理。目前已全部完成銷號并常態保持。
2、提案辦理。全年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主辦7件、會辦4件全部高質量按時完成辦理,回復滿意率100%。
3、信訪維穩。今年我局受理信訪件、12345投訴件738件,按時回復和辦結率達100%,群眾滿意率達99%以上,做到了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
4、脫貧攻堅。鞏固脫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35880元,收到扶貧企業錦旗感謝。選派了一名中層干部到結對幫扶村擔任第一書記,在幫扶村建檔立卡幫扶97戶261人,全年開展走訪慰問5次,撥付幫扶資金5萬元,贈送慰問品價值2.7萬元。
5、疫情防控。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防疫工作部署,常態化開展疫情防控,積極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和環衛工人進行疫苗接種,目前已完成二針接種596人,完成三針接種432人。按照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目標,結合日常管理,向流動商販、臨街商戶、小區物業和過往市民宣傳疫情防控知識。積極做好城區所有公園和農貿市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組建農貿市場監管考核中隊和公園管理中隊,對城區農貿市場、公園常態化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和愛國衛生運動,在城區及各小區設置廢棄口罩回收桶點229個,督導中聯公司做好城區主要公共區域、道路、公共設施消毒、廢棄口罩回收工作,累計使用消毒液303桶,6110公斤,單日消殺面積達135萬平方米,累計核酸檢測農貿市場一線工作人員344人次,商戶124人次,外環境214項,結果均為陰性。累計為環衛工人發放口罩98420個,為城區各農貿市場發放口罩20500個。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一級預算單位,下屬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和環境衛生管理所2個事業單位,下屬事業單位為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
2021年度收、支總計6178.21萬元。與2020年5652.79萬元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525.42萬元,增長9.29%。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6178.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32.76萬元,占47.4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45.45萬元,占52.5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6178.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57萬元,占32.87%;項目支出4147.64元,占67.1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178.21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525.42萬元,增長9.29%。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注:數據來源于財決01-1表)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32.7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47.47%。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29.31萬元,增長22.02%。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32.7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萬元,占**%;教育支出(類)**萬元,占**%;科學技術(類)支出**萬元,占**%;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萬元,占**%;城鄉社區支出2506.23萬元,占85.4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71.15萬元,占5.84%;衛生健康支出84.31萬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163.07萬元,占5.56%;農林水支出4.99萬元,占0.17%;其他支出3萬元,占0.10%。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01-1表,僅羅列本部門涉及的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類級。)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2932.76,完成預算100%。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212(款)21201(項)2120101:支 出決算為17.89萬元,完成預算100%。
城鄉社區支出(類)212(款)21201(項)2120104:支出決算為167.60萬元,完成預算100%。
城鄉社區支出(類)212(款)21201(項)2120199:支出決算為2011.78萬元,完成預算100%。
城鄉社區支出(類)212(款)21205項)2120501:支出決算為298.94萬元,完成預算100%
城鄉社區支出(類)212(款)21299(項)2129999:支出決算為10.02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8(款)20805(項)2080505:支出決算為120.73萬元,完成預算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8(款)20805(項)2080506:支出決算為43.29萬元,完成預算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8(款)20808(項)2080801: 支出決算為4.89萬元,完成預算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208(款)20899(項)2089999: 支出決算為2.24萬元,完成預算100%。
3.衛生健康(類)210(款)21011(項)2101101:支出決算為56.93萬元,完成預算100%。
衛生健康(類)210(款)21011(項)2101103:支出決算為27.38萬元,完成預算100%。
4.住房保障(類)221(款)22102(項)2210201: 支出決算為163.07萬元,完成預算100%。
5.其他(類)229(款)22999(項)2299999:支出決算為3萬元,完成預算100%。
6.農業水(類)213(款)21305(項)2130599:支出決算為4.99萬元,完成預算100%。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01-1表和財決08表,僅羅列本部門涉及的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增減變動原因為決算數<項級>和調整預算數<項級>比較,與預算數持平可以不寫原因。)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30.5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737.2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70.5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28萬元,完成預算1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減少。
(注: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28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主要用于…。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具體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0.28萬元,完成預算14%。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減少0.02萬元,下降6.67%。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28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4批次,3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28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丹棱縣、洪雅縣、峨邊縣等相關部門來我區調研餐廚垃圾收運、店招店牌管理、占道施工規范管理、非機動車輛管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非稅征收、防塵降噪等工作的餐費。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45.45萬元,用于環衛市場化服務。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7.49萬元,比2020年增加14.44萬元,增長5.29%。主要原因是加強了執法力度。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附03表)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249.8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4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245.45萬元。主要用于環衛市場化項目。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附03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共有車輛12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46輛,特種專業用車75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注:數據來源于財決附03表,按部門決算報表填報數據羅列車輛情況。)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1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XXX項目(項目名稱)等XX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4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4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同時,本部門對2021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眉山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職工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的單位部分。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部分。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
13. 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1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獎。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21年眉山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報告范圍包括機關和下屬單位)
(一)機構組成。
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屬于一級預算單位,下屬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環境衛生管理所2個事業單位,經費統一收支、統一核算。
(二)機構職能。
主要負責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監督、執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運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執法權,履行區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相對集中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三)人員概況。
截止2021年12月,我局現有在編在職正式職工126人(其中:公務員7人,全額撥款事業人員41人,差額撥款13人,自收自支65人),臨聘人員64人。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1年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入合計6178.2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178.21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1年綜合行政執法局支出總額為6178.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57萬元,項目支出4147.64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32.7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支出171.15萬元,醫療衛生支出84.3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506.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3.07萬元,其他支出8萬元。
(一)部門預算管理。
我局積極建立健全財務基礎管理制度和約束機制,我局先后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物資(勞務)采購評審管理辦法等相關財經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了經費支出的管理和監督。
積極組織財務人員編制預算、決算,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按照先預算再支出的原則,合理安排部門整體經費支出,嚴格執行中央厲行節約禁止鋪張浪費的要求。對年度績效目標進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時上報了相關報表,對專項預算提前細化,做到收支平衡。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發放,行政辦公運行等,2021年基本支出2030.5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37.2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0.5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80萬元,資本性支出16.93萬元。
(二)專項預算管理。
我局的專項資金主要是保障全區市容和環衛工作的正常運作,為市民提供一個優美的人居環境。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我局所有專項資金的預算和支出都提交黨組會研究討論,并召集相關股室負責人嚴格審核,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計劃和財經紀律,按進度以及相關程序支出專項資金。
2021年我局項目資金支出4147.64萬元,其中:商品服務支出4143.6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4.02萬元。
(三)結果應用情況。
綜合行政執法局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機構的正常運轉和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監督、執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運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執法權,履行區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相對集中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工作中所需要的經費保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所需要的經費保障。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局各機構的正常運轉,包括基本工資、社會保障繳費、職工住房保障,以及日常辦公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和購置等日常運轉支出。
我局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秉承開源節流的宗旨,嚴格管控“三公”經費支出。2021年我局其他交通費用支出22.75萬元,公務接待支出0.28萬元,因公出國出境支出0元。其他交通費用支出全部用于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以及其他有關行政處罰權一線執法執勤車輛的燃油和維修支出。公務接待支出0.28萬元,低于年初預算經費2萬元。因公出國出境支出0元。
項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區生活垃圾的清掃保清、壓縮轉運、無害化焚燒處理,以及市容和部分環衛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維護和購置等支出。2021年,清掃保潔、壓縮轉運、無害化焚燒處理全區生活垃圾74153.12噸,切實做到了全區生活垃圾日產日清,購置和維護更新了部分環衛設備設施,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為全區人民提供了一個優美的人居居住環境,為我區的藍天白云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2021年我局商品和服務支出4143.62萬元,其中:委托業務費支出3544.40萬元,維修維護費支出12.28萬元,專用材料支出7.70萬元,被裝購置費支出萬元,勞務費支出323.9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辦公費支出0萬元,其他交通費支出22.7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費支出207.24萬元,其他支出25.32萬元。
(一)評價結論。
2021年綜合行政執法局總體運行平穩,預算編制合理,在執行過程中有計劃進行資金申報、使用,完善資金管理以及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控制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合理、有效地運用,為全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
根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局在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為83.5分。分別為: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得30.5分,專項預算項目績效管理得35分,績效結果應用得9分,自評質量得分9分。
(二)存在問題。
1、預算編制精細化程度不夠,支出控制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內部管理相關制度雖已建立,但無專職機構和人員,管理上較為粗糙,需要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
(三)改進建議。
1、對年初預算進一步細化,盡量減少預算資金的調整、結轉和結余的情形。
2、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專職內部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員的配備、培訓,做到精細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2021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彭山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
(一)項目基本情況。
為全面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我局按照《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第25次會議6號)、《眉山市彭山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的實施方案》、《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常委會二屆第三十九次會議紀要》(第九期),并經區第二屆政府25次常務會會議審議通過的《眉山市彭山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的實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10月由區公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了我區環境衛生作業服務供應商長沙中聯重科環境產業有限公司,中標價為:97509757.32元。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收悉眉山市彭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確認實施環衛作業市場化項目涉及國有資產處置方式的復函》;2018年12月12日我局與長沙中聯重科環境產業有限公司簽訂了期限為3年(2019年-2021年)的《彭山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運作項目政府采購合同》。
(二)項目績效目標。
我局創新管理方式、細化工作措施,積極推進城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運作模式,有利于改善市容環境,提升城市環境衛生品質,提高環衛作業實效,帶來城市管理新氣象。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方式,成立項目自評小組,結合評價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扎實開展本次自評工作。按照上級下達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自評小組針對申報內容、實施情況、資金兌現、財務管理、社會效益第作出自我評價,認真聽取相關單位部門的建議意見,做好自評工作。
本項目在項目決策過程中程序嚴密得2分,項目規劃與年度目標一致得3分,項目制度完備得3分,項目資金分配結果與規劃一致并按規定及時分配資金得4分,項目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制度規定得3分,項目實施符合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得2分,項目資金及時撥付給經營企業得3分,資金結余得8.2分,項目實施后完成預期目標得4分,項目完成及時得4分,項目無違規紀錄,得2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通用指標總分為40分,得為:38.2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本項目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屬于民生保障項目,通過一年的具體實施,我區的環境衛生工作品質得到了較大的提升,廣大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
本項目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不屬于基礎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共性指標總分為:20分,得分為:0.8*20分=16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特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中的工業、農業、服務業所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予評分打分。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中的社會保障與就業、醫療衛生計生、教育文化項目。不屬于交通運輸、住房保障、城鄉社區、水利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特性指標總分為30分,得分為:較好0.9*30分=27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分項個性特性指標中,基礎設施(設備購置)項目的環衛設備設施產品質量基本符合行業標準。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分項個性指標總分10分,得分為:較好0.9*10分=9分。
根據2020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局2020年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績效評價總分為:90.2分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我局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計申請專項資金3545.45萬元。本項目經費屬于執行中下達類,經區財政局審核同意我局經費報告后,下達該項目經費計劃,該項目經費下達后全部及時用于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的經費。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
我局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計申請用于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的專項資金3545.45萬元,財政局在執行中全部下達計劃。
2、資金到位。
2021年12月25日前分12次,共計申請用于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的專項資金3545.45萬元,分12次到位。
3、資金使用。
2021年12月25日前分12次,申請的專項資金支出3413.05萬元,分12次用于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的經費。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申請用于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的經費的專項資金采取授權支付、直接支付形式,由我局通過財政支付中心資金戶支付給了眉山市彭山區中峰環境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彭山支行、賬號:2313400109100133886),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進行計劃申請、劃撥、使用,及時、規范對收支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本項目上級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成立由相關部門、單位參與的工作小組。
(二)項目管理情況。
本項目相關部門、單位積極配合、協調、通力合作,負責項目實施及資金管理。
(三)項目監督情況。
項目資金由我局具體管理,按支付計劃,制定管理制定,對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人管理”,不得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強化監督,項目的正常實施監督檢查是保障。指派專人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保證資金及時支付到位。
(一)項目完成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底,分12次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經費的工作已全部完畢,共計支付3413.05萬元。
(二)項目效益情況。
在上級領導、關心、支持和各有關部門、單位的配合、協調、合作下,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經費的工作依法、依規、依程序順利推進,圓滿完成任務,各級領導、相關部門、單位滿意度100%。
(一)評價結論
2021年12月底,支付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經費的工作已全面完成。我局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企業管理的原則,將城區環境衛生作業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實施“事企分開、干管分離”,統一管理、專業經營的運行機制,細化機構設置,健全管理制度,加強部門考核監督,量化指標評價體系,完善細化督查考核辦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二)存在的問題
該環衛市場化項目屬我區首次將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廣場、公共區域、城市市政家具、公廁、背街小巷清掃保潔、城區生活垃圾收集壓縮轉運及鎮(街道)農村生活垃圾轉運統一打包推向市場化運作,屬于政府采購社會服務,存在時間較短(采購合同期限僅三年)、規模固化(城區范圍不斷擴大、移交面積不斷增多,但合同金額僅能通過簽定補充協議的方式最高增加不超過采購合同的10%)、城鄉差異(該項目在城區環衛作業方面實現了一體化運作,在農村環衛作業方面僅有垃圾轉運,未涉及垃圾收集,且與目前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存有一定差距)等粗放、落后問題。
(三)相關建議
建議進一步優化環衛市場化項目,采取ppp模式推進我區城鄉環衛市場化一體作業,對照中央、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要求,增加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內容和要求,嚴格按照長效保持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成果要求,不斷推動我區城鄉人居環境提升,努力為“品質、長壽、宜居、開放、美麗”彭山建設添磚加瓦。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1日
2021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城市管理項目包干經費)
(一)項目基本情況。
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監督、執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運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執法權,履行區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相對集中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我局主要是根據以上職能職責,對所需經費進行立項、申報。資金的分配原則是為市民提供一個優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環境和區委、政府的相關工作安排進行資金分配、使用。
(二)項目績效目標。
城市管理項目包干經費主要是保障全區市容設備設施和部分環衛設備設施日常更新、維修維護管理以及主建城區市容市貌、環衛的日常巡察、監管、處罰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四)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方式,成立項目自評小組,結合評價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扎實開展本次自評工作。按照上級下達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自評小組針對申報內容、實施情況、資金兌現、財務管理、社會效益第作出自我評價,認真聽取相關單位部門的建議意見,做好自評工作,現自評如下:
本項目在項目決策過程中程序較為嚴密得1.8分(項目未經過嚴格評估論證),項目規劃與年度目標有誤差得2.7分,項目制度完備得3分,項目資金分配結果與規劃一致并按規定及時分配資金得4分,項目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制度規定得3分,項目實施符合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得2分,項目資金及時撥付給經營企業得3分,資金結余得0分,項目實施后完成預期目標得4分,項目完成及時得4分,項目無違規紀錄,得2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通用指標總分為40分,得為:29.5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基礎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共性指標總分為20分,得分為:一般0.9*20分=18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特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中的工業、農業、服務業所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中的社會保障與就業、醫療衛生計生、教育文化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交通運輸、住房保障、城鄉社區、水利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特性指標總分為30分,得分為:較好0.9*30分=27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分項個性特性指標中,基礎設施(設備購置)項目的環衛設備設施產品質量基本符合行業標準。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分項個性指標總分為10分,得分為:較好0.9*10分=9分。
根據2021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局2021年項目包干經費績效評價總分為:83.5分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我局于2021年初申請預算包干經費300萬元。經財政局批復下達后,全部用于全區市容設備設施和部分環衛設備設施日常更新、維修維護管理以及主建城區市容市貌、環衛的日常巡察、監管、處罰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
財政2021年12月25日前分3批下達計劃共300萬元。
2、資金到位。
2021年12月25日前分3批到位包干經費300萬元。
3、資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經費,全部用于全區市容設備設施和部分環衛設備設施日常更新、維修維護管理以及主建城區市容市貌、環衛的日常巡察、監管、處罰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2021年我局項目資金支出167.60萬元,其中:商品服務支出167.60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公務車購置)0萬元。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申請包干經費采取授權支付形式,由我局通過國庫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進行計劃申請、劃撥、使用,及時、規范對收支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本項目局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成立由局相關部門、下屬單位參與的工作小組。
組 長:羅海波
副組長:鄒 兵、劉江岸
成 員:王 劍、宋 杰、謝 智、王紅軍
(四)項目管理情況。
我局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規定的專項資金的預算和支出都提交黨組會研究討論,并召集相關股室負責人嚴格審核,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計劃和財經紀律,按進度以及相關程序支出專項資金。
(五)項目監督情況。
項目資金由我局具體管理,按使用計劃,制定管理規定,對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人管理”,不得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強化監督,項目的正常實施監督檢查是保障。指派專人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保證資金及時償還到位。
(一)項目完成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年申請到位的包干經費167.60萬元,已經及時全部支付完畢。
(三)項目效益情況。
在有關部門的領導、關心、幫助下,在有關部門、單位的配合、協調、合作下,包干經費的申請、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順利推進,圓滿完成任務,相關部門、單位、個人滿意度100%。
(一)評價結論。
2021年包干經費預算編制合理,在執行過程中有計劃進行資金申報、使用,完善資金管理以及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控制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合理、有效地運用,為全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
(二)存在問題。
1、預算還不夠細化,預算執行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內部管理相關制度雖已建立,但無專職機構和人員,管理上較為粗糙,需要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
(三)改進建議。
1、對年初預算進一步細化,盡量減少預算資金的調整、結轉和結余的情形。
2、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專職內部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員的配備、培訓,做到精細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1日
2021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城市協管人員項目包干經費)
(一)項目基本情況。
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監督、執法工作,以及行使城市規劃、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公安治安管理、道路運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河道管理附予我局的部分行政執法權,履行區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相對集中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決定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我局主要是根據以上職能職責,對所需經費進行立項、申報。資金的分配原則是為市民提供一個優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環境和區委、政府的相關工作安排進行資金分配、使用。
(三)項目績效目標。
城市協管人員項目包干經費主要是保障協管人員協助負責全區人行道以上車輛停放的管理,協助負責全區占道經營或占道堆放物料的管理,協助負責全區亂貼亂畫的清理,協助負責全區亂掛亂嗮的管理,協助負責全區污染、損壞路面的清理,協助負責全區亂倒垃圾的清管理、協助負責主建成區噪音污染投訴處理、協助負責主建成區違章搭建的清理拆除、協助負責主建成區部分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管理、協助負責主建成區公園、公廁、市場的維護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等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五)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方式,成立項目自評小組,結合評價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扎實開展本次自評工作。按照上級下達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自評小組針對申報內容、實施情況、資金兌現、財務管理、社會效益第作出自我評價,認真聽取相關單位部門的建議意見,做好自評工作,現自評如下:
本項目在項目決策過程中程序較為嚴密得1.6分(項目未經過嚴格評估論證),項目規劃與年度目標有誤差得2.4分,項目制度完備得3分,項目資金分配結果與規劃一致并按規定及時分配資金得4分,項目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制度規定得3分,項目實施符合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得2分,項目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得3分,資金結余得2分,項目實施后完成預期目標得4分,項目完成及時得4分,項目無違規紀錄,得2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通用指標總分為40分,得為:31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基礎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共性指標總分為20分,得分為:一般0.9*20分=18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特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中的工業、農業、服務業所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中的社會保障與就業、醫療衛生計生、教育文化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交通運輸、住房保障、城鄉社區、水利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特性指標總分為30分,得分為:較好0.9*30分=27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分項個性特性指標中,基礎設施(設備購置)項目的環衛設備設施產品質量基本符合行業標準。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分項個性指標總分為10分,得分為:較好0.9*10分=9分。
根據2021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局2021年城市協管人員包干經費績效評價總分為:85分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我局于2021年初申請預算包干經費352.87萬元。經財政局批復下達后,全部用于城市協管人員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
財政2021年12月25日前分四批下達計劃共352.87萬元。
3、資金到位。
2021年12月25日前分四批到位包干經費352.87萬元。
3、資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經費,全部用于協管人員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2021年我局項目資金支出(協管人員包干費)297.64萬元。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申請包干經費采取授權支付形式,由我局通過國庫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進行計劃申請、劃撥、使用,及時、規范對收支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本項目局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成立由局相關部門、下屬單位參與的工作小組。
組 長:羅海波
副組長:鄒 兵、劉江岸
成 員:王 劍、宋 杰、謝 智、王紅軍
(六)項目管理情況。
我局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規定的專項資金的預算和支出都提交黨組會研究討論,并召集相關股室負責人嚴格審核,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計劃和財經紀律,按進度以及相關程序支出專項資金。
(七)項目監督情況。
項目資金由我局具體管理,按使用計劃,制定管理規定,對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人管理”,不得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強化監督,項目的正常實施監督檢查是保障。指派專人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保證資金及時償還到位。
(一)項目完成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年申請到位的包干經費297.64萬元,已經及時全部支付完畢。
(四)項目效益情況。
在有關部門的領導、關心、幫助下,在有關部門、單位的配合、協調、合作下,包干經費的申請、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順利推進,圓滿完成任務,相關部門、單位、個人滿意度100%。
(一)評價結論。
2021年包干經費預算編制合理,在執行過程中有計劃進行資金申報、使用,完善資金管理以及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控制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合理、有效地運用,為全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有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
(二)存在問題。
1、預算還不夠細化,預算執行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內部管理相關制度雖已建立,但無專職機構和人員,管理上較為粗糙,需要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
3、城市協管人員工作管理范圍廣,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不夠理解,工作壓力大,但協管人員工資標準過低,導致協管人員離職率較高。
(三)改進建議。
1、對年初預算進一步細化,盡量減少預算資金的調整、結轉和結余的情形。
2、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專職內部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員的配備、培訓,做到精細化管理。
3、建議財政和人事部門提高城市協管人員的基礎工資標準,提高協管人員的獲得感,安心本職工作,為我區城市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1日
2021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費)
(一)項目基本情況。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主要是保障我區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轉運服務、城區清掃保潔服務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服務,確保垃圾日產日清,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我局對所需經費進行立項、申報。資金的分配原則是為市民提供一個優美的人居生活、工作環境和區委、政府的相關工作安排進行資金分配、使用。
(四)項目績效目標。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費主要是保障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處理工作所需經費支出。2021年每日生產垃圾約210余噸,共計清運、壓縮、轉運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約6.8萬余噸,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為加強對鄉鎮垃圾的清運力度,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運往中機國能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無害化焚燒發電處理,我區城鄉垃圾收集率和處理率達到95%以上。
(六)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采取自評與他評相結合方式,成立項目自評小組,結合評價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扎實開展本次自評工作。按照上級下達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自評小組針對申報內容、實施情況、資金兌現、財務管理、社會效益第作出自我評價,認真聽取相關單位部門的建議意見,做好自評工作,現自評如下:
本項目在項目決策過程中程序較為嚴密得1.6分,項目規劃與年度目標一致得3分,項目制度較為完善得2.4分,項目資金分配結果與規劃一致并按規定及時分配資金得4分,項目資金使用符合相關財務制度規定得3分,項目實施符合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得2分,項目資金及時撥付給經營企業得3分,資金結余得9.8分,項目實施后完成預期目標得4分,項目完成及時得4分,項目無違規紀錄,得2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通用指標總分為40分,得為:38.8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本項目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共性指標中,屬于民生保障項目,通過一年的具體實施,我區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廣大人民群眾滿意度提升。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共性指標總分為20分,得分為:一般0.8*20分=16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特性指標中,不屬于產業發展項目中的工業、農業、服務業所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予評分打分。屬于民生保障項目中的社會保障與就業、醫療衛生計生、教育文化項目,不予評分打分。不屬于交通運輸、住房保障、城鄉社區、水利設施項目,不予評分打分。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特性指標總分為30分,得分為:較好0.9*30分=27分。
本項目屬于日常運行保障經費,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內的分項個性特性指標中,基礎設施(設備購置)項目的環衛設備設施產品質量基本符合行業標準。
根據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本項目分項個性指標總分為10分,得分為:較好0.9*10分=9分。
根據2021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我局2021年項目包干經費績效評價總分為:90.8分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我局于2021年初申請預算包干經費300萬元。經財政局批復下達后,全部用于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處理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
財政2021年12月25日前分4批下達計劃共300萬元。
4、資金到位。
2021年12月25日前分4批到位包干經費300萬元。
3、資金使用。
截止2021年12月底,到位的包干經費,全部用于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處理工作所需經費支出。
2021年我局項目資金支出298.94萬元,其中:商品服務支出298.9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公務車購置)0萬元。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申請包干經費采取授權支付形式,由我局通過國庫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進行計劃申請、劃撥、使用,及時、規范對收支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本項目局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成立由局相關部門、下屬單位參與的工作小組。
組 長:羅海波
副組長:鄒 兵、劉江岸
成 員:王 劍、宋 杰、謝 智、王紅軍
(八)項目管理情況。
我局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凡涉及“三重一大”規定的專項資金的預算和支出都提交黨組會研究討論,并召集相關股室負責人嚴格審核,確保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年初制度工作計劃和財經紀律,按進度以及相關程序支出專項資金。
(九)項目監督情況。
項目資金由我局具體管理,按使用計劃,制定管理規定,對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人管理”,不得擠占挪用項目資金。強化監督,項目的正常實施監督檢查是保障。指派專人進行現場檢查和監督,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保證資金及時償還到位。
(一)項目完成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年申請到位的包干經費298.94萬元,已經及時全部支付完畢。
(五)項目效益情況。
在有關部門的領導、關心、幫助下,在相關部門、單位的配合、協調、合作下,包干經費的申請、使用、支付工作得以順利推進,圓滿完成任務,相關部門、單位、個人滿意度100%。項目實施后,能有效提高城區生活垃圾的處理能力,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并改善城區環境面貌,在環境改善和增加就業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評價結論。
2021年包干經費預算編制合理,在執行過程中有計劃進行資金申報、使用,完善資金管理以及進一步加強了內部控制監督,確保財政資金合理、有效地運用,為全區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
(二)存在問題。
1、預算還不夠細化,預算執行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內部管理相關制度雖已建立,但無專職機構和人員,管理上較為粗糙,需要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
(三)改進建議。
1、對年初預算進一步細化,盡量減少預算資金的調整、結轉和結余的情形。
2、建議相關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建立專職內部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機構和人員的配備、培訓,做到精細化管理。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7月21日
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彭山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運作項目) |
||||||
主管部門及代碼 |
實施單位 |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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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3545.45 |
執行數: |
3545.45 |
||
其中: 財政撥款 |
3545.45 |
其中: 財政撥款 |
3545.45 |
|||
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
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彭山城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項目,主要是做好主城區道路的清掃、保潔任務,確保全區(含鄉鎮)生活垃圾的及時收集、壓縮轉運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提升城市品質和形象,給全區人民營造良好的生活、學習、工作環境。 |
彭山城區環境衛生作業市場化項目,全面完成了主城區道路的清掃、保潔任務。確保了主城區街道干凈、衛生、整潔,全區生活垃圾做到及時收集、壓縮轉運,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提升了城市品質和形象,給全區人民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工作環境。 |
|||||
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
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
質量指標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達標率 |
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生活垃圾清掃清運達標率100%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率100% |
|||
時效指標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率 |
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率100% |
|||
成本指標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 |
3247.35萬元 |
3247.3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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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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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
生態效益 指標 |
||||||
可持續影響 指標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處理 |
環境衛生質量持續向好 |
環境衛生質量持續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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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生活垃圾清掃清運處理 |
持續改善環境衛生,市民滿意度達98% 。 |
持續改善環境衛生,市民滿意度達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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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城市協管人員項目包干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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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及代碼 |
實施單位 |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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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352.87 |
執行數: |
29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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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財政撥款 |
352.87 |
其中: 財政撥款 |
29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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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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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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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主城區巡查監管力度,及時協助處理各類違章廣告、違章占道、噪音擾民等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主城區巡查監管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及時協助處理了各類違章廣告、違章占道、噪音擾民等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
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
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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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協助管理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加強巡查監管力度 |
加強巡查監管力度 |
|||
時效指標 |
協助管理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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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協助管理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297.64萬元 |
297.6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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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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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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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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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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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協助管理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
力爭市民滿意度100% |
市民滿意度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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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城市管理項目包干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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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及代碼 |
實施單位 |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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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300 |
執行數: |
16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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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財政撥款 |
300 |
其中: 財政撥款 |
16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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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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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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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質,確保城市管理工作正常運行。保障主城區市容市貌的整潔、有序、明亮,給市民提供一個寧靜的工作、生活、居住環境。確保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提升城市品質和形象,給全區人民營造良好的生活、學習、工作環境。 |
全年城市管理工作得到正常開展,給市民提供了一個整潔、有序、明亮、寧靜的工作、生活、居住環境,全區生活垃圾做到了無害處理,提升了城市品質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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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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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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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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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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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加強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凈衛生,全區生活垃圾無害處理。 |
167.60萬元 |
167.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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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加強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凈衛生,全區生活垃圾無害處理。 |
保障主城區市容市貌的整潔、有序、明亮,給市民提供一個寧靜的工作、生活、居住環境。確保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
給市民提供了一個整潔、有序、明亮、寧靜的工作、生活、人居環境。全區生活垃圾做到了無害處理,無害處理率100%,提升了城市品質和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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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加強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凈衛生,全區生活垃圾無害處理。 |
保障主城區市容市貌的整潔、有序、明亮,給市民提供一個寧靜的工作、生活、居住環境。確保全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
給市民提供了一個整潔、有序、明亮、寧靜的工作、生活、人居環境。全區生活垃圾做到了無害處理,無害處理率100%,提升了城市品質和形象,全區生態環境得到提效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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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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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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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加強城市管理,市容秩序干凈衛生,全區生活垃圾無害處理。 |
持續改善市容秩序,力爭滿意度100% |
市容秩序整潔、有序、明亮,滿意度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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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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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及代碼 |
實施單位 |
眉山市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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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300 |
執行數: |
2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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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財政撥款 |
300 |
其中: 財政撥款 |
2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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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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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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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主要是保障我區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轉運服務、城區清掃保潔服務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服務,確保垃圾日產日清,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
有效提高城區生活垃圾的處理能力,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并改善城區環境面貌,在環境改善和增加就業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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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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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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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生活垃圾收集處理達標率 |
我區城鄉垃圾收集率和處理率達到95%以上 |
我區城鄉垃圾收集率和處理率達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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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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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生活垃圾收集處理 |
298.94萬元 |
298.94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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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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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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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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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影響 指標 |
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 |
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
我區城鄉垃圾收集率和處理率達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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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生活垃圾收集無害化處理 |
持續改善環境衛生,市民滿意度達98% 。 |
持續改善環境衛生,市民滿意度達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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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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