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中心主任:陳斌,辦公室電話:028-37361804。眉山市彭山區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管公路運輸管理的工作部門,負責做好全區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六大市場的指導、統籌、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擔負著公路巡查和超載超限治理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點
1、負責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 3、實施公路路政巡查;4、對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制止并依法進行處罰; 5、與規劃、國土、城建部門共同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筑紅線; 6、審理從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設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運輸,并對其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8、維護公路、公路渡口的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機構設置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0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2020年末區交通治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129人,其中:行政人員8人,行政工勤人員5人,全額事業人員24人。退休29人。遺屬人員 0人。臨聘人員89人。
2020年度收、支總計2339.56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448.33萬元,減少27.71%。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減少,機構精簡。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1,169.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69.7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1,169.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09萬元,占95.66%;項目支出50.69萬元,占4.3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339.56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448.33萬元,減少27.71%。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減少,機構精簡。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69.7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448.33萬元,減少27.71%。主要變動原因是人員減少,機構精簡。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69.7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運輸支出(類)支出1,047.85萬元,占89.5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4.79萬元,占4.68%;衛生健康支出(類)29.42萬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類)37.72萬元,占3.22%。

2020年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618.11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交通運輸214(類)01(款)01(項):支出決算為60.81萬元,完成預算100%,交通運輸214(類)01(款)12(項):支出決算為936.35萬元,完成預算100%,交通運輸214(類)01(款)99(項):支出決算為50.69萬元,完成預算100%。
2.住房保障221(類)02(款)01(項):支出決算為)37.72萬元,完成預算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05(款)01(項):支出決算為3.25萬元,完成預算100%,208(類)05(款)05(項):支出決算為38.22萬元,完成預算100%,208(類)05(款)06(項):支出決算為13.32萬元,完成預算100%。
4.衛生健康210(類)11(款)01(項):支出決算為7.09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健康210(類)11(款)02(項):支出決算為11.29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健康210(類)11(款)03(項):支出決算為11.04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69.7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65.1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經費453.9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8.89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8.89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8.89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減少2.27萬元,下降10.72%。主要原因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從嚴控制公務用車行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金額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8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8.89萬元。主要用于執法檢查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減少0.1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機構精簡。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2020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37.07萬元,比2019年減少45.38萬元,減少9.36%。主要原因是機構精簡。
2020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機關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2.6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69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業務工作和日常辦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共有車輛8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檢測站經費項目、交通執法服裝經費項目、道路執法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經費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3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3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3個項目開展了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自評。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預算編審要求,根據我中心職能職責,結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按照預算績效運行管理要求,認真開展績效管理工作,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完成結果各階段完成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監控,本部門機關運行管理經費按照時間進度執行,項目經費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度撥付資金,績效目標實現程度較好。本部門還自行組織了4個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績效目標實現程度較好。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本部門在2020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檢測站經費項目、交通執法服裝經費項目、道路執法項目等6個項目績效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1)檢測站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50萬元,執行數為48.3萬元,完成預算的96.6%。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檢測站的日常工作運轉及配套設施的完整齊全,提高了檢測站的工作效率發現的主要問題:預算安排數和實際支出數有一定偏差。下一步改進措施: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
(2)交通執法服裝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20萬元,執行數為19.2萬元,完成預算的96%。通過項目實施,保障執法人員的執法裝備齊全,提升了執法形象,提高了執法效率,發現的主要問題:預算安排數和實際支出數有一定偏差。下一步改進措施: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
(3)交通綜合執法工作經費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綜述。項目全年預算數60萬元,執行數為58.9萬元,完成預算的98.16%。通過項目實施,保障了交通綜合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使我區交通執法環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發展。發現的主要問題:預算安排數和實際支出數有一定偏差。下一步改進措施:做好預算安排基礎工作,進一步細化費用測算,提高預算編制準確度。
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 (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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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交通綜合執法工作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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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單位 |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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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情況(萬元) |
預算數: |
80萬元 |
執行數: |
78.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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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財政撥款: |
80萬元 |
其中-財政撥款: |
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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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資金: |
0 |
其它資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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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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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轄區內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加大我區交通執法市場的監管力度,使我區交通執法環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發展 |
規范轄區內機動車、維修企業的管理,加大我區交通執法市場的監管力度,使我區交通執法環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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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實際完成指標值(包含數字及文字描述) |
項目完成指標 |
數量指標 |
人數數量 |
投入30人執法檢查 |
完成對全區各項交通執法的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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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完成指標 |
時效指標 |
完成時間 |
當年12月底前 |
當年12月底前 |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擬成時效 |
加大交通執法的監管力度 |
使我區交通執法環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發展 |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組織工作滿意度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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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1)。
本部門自行組織對道路執法工作經費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道路執法工作經費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附件2)。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上級主管部門當年撥款。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5.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運輸管理(項),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工傷、失業、生育保險。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和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是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為眉山市彭山區交通運輸局。
(二)機構職能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是主管公路運輸管理的工作部門,負責做好全區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六大市場的指導、統籌、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擔負著公路巡查和超載超限治理等工作。
1、負責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
2、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
3、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4、對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制止并依法進行處罰;
5、與規劃、國土、城建部門共同依法控制公路兩側建筑紅線;
6、審理從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設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運輸,并對其實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8、維護公路、公路渡口的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主要工作情況
(1)、2020年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按照國家及省、市關于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隊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綜合治理”的原則,以雙超集中治理活動為契機,狠抓“源頭管理”,狠抓“現場查處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形成治超高壓態勢。
(2)、進一步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危害公路安全暢通的行為,規范實施路政許可,定期組織實施對亂堆亂放、擺攤設點等影響公路安全的專項治理,確保公路整潔,創造良好的行車環境。
(三)人員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2020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0個。2020年末交通治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129人,其中:行政人員8人,行政工勤人員5人,全額事業人員24人。退休29人。遺屬人員 0人。臨聘人員89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0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1,169.78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169.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69.78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1,169.7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69.78萬元,按功能分類,交通運輸支出(類)支出1,047.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54.7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9.4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37.72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萬元;按支出性質分類,基本支出1,119.09萬元,項目支出50.69萬元;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661.91萬元,商品服務支出437.07萬元,個人及家庭補助支出3.25萬元,資本性支出1.61萬元,對企業補助15.25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2020年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按照國家及省、市關于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隊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綜合治理”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頓客運秩序,打擊非法營運;認真抓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執法培訓,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以雙超集中治理活動為契機,狠抓“源頭管理”,狠抓“現場查處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形成治超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危害公路安全暢通的行為,規范實施路政許可,定期組織實施對亂堆亂放、擺攤設點等影響公路安全的專項治理,確保公路整潔,創造良好的行車環境。
一是按照2020年部門預算編審要求,根據我大隊職能職責,結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認真填報了我大隊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具體說明了項目概況,設定了年度績效數量指標、成本指標、效益指標等,詳細反映了相應項目工作任務、達成的效果。
二是按照《四川省省級預算績效運行監控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所屬單位的績效監控工作,對項目進度、預算執行、投入產出、各項效益的階段完成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監控,填報《項目預算績效監控分析表》,進一步明確項目完成目標可能性及時間。
(二)結果應用情況。
我中心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績效評價自查開展覆蓋下屬檢測站及重點項目支出,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參照項目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統籌項目支出需求,保障重點支出,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配置,不斷強化績效理念,推動我中心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0年我中心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
績效目標設定有待更科學更合理
(三)改進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審核,力求科學合理;三是認真研究重點項目的執行,特別是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
交通綜合執法工作項目2020年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眉山市彭山區交通綜合治理服務中心按照國家及省、市關于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抓好道路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執法培訓,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加強部門聯動,形成治超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危害公路安全暢通的行為,確保交通執法環境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
2、按照2020年部門預算編審要求,根據我中心職能職責,結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認真填報了我大隊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具體說明了項目概況,設定了項目績效數量指標、成本指標、效益指標等,詳細反映了相應項目工作任務、達成的效果。
3、按照《四川省省級預算績效運行監控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所屬單位的績效監控工作,對項目進度、預算執行、投入產出、各項效益的階段完成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監控,填報《項目預算績效監控分析表》,進一步明確項目完成目標可能性及時間。
4、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開展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自查,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參照項目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統籌項目支出需求,保障重點支出,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配置。
(二)項目績效目標。
1.項目主要內容。
交通綜合執法工作項目是保障我中心執法車輛日常巡查巡檢的燃油、維修維護、保險及執法人員的執法培訓、差旅等正常運轉的項目。
2.項目應實現的具體績效目標。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項目完成指標 |
數量指標 |
人數數量 |
投入30人執法檢查 |
完成對全區各項交通執法的監管 |
項目完成指標 |
時效指標 |
完成時間 |
當年12月底前 |
當年12月底前 |
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擬成時效 |
加大交通執法的監管力度 |
使我區交通執法環境得到了健康、有序的發展 |
滿意度指標 |
滿意度指標 |
組織工作滿意度 |
>90% |
100 |
3.為執行好交通執法工作項目,我們制定了較完善的符合實際情況的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從執行效果來看,績效目標實現程度較好,盤活了資金,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保障了交通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結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認真填報了道路執法工作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具體說明了項目概況,設定了項目績效數量指標、時效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等,詳細反映了相應項目工作任務、達成的效果。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按照2020年部門預算編審要求,根據我中心職能職責,結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年度內履職所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做好年度資金預算。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根據工作進度、計劃向財政部門申請項目資金,保障工作的順利及時開展。
三、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交通綜合執法工作項目保障了8臺執法車輛的正常工作運行,120名執法人員執法工作順利開展,大大節約了工作時間,提高了執法工作效率,實現了群眾對執法部門的工作90%的滿意度。
(二)項目效益情況。
交通綜合執法工作項目保障了執法工作順利開展,提高了執法工作效率,實現了群眾對執法部門的工作90%的滿意度。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0年我中心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交通綜合執法工作項目支出保障了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的問題。
績效目標設定有待更科學更合理。
(三)相關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審核,力求科學合理;三是認真研究重點項目的執行,特別是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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