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錄
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lián)系,開展和促進殘疾人之間的聯(lián)系,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救助、勞動就業(yè)、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負責組織協(xié)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就業(yè)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yè)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劃,發(fā)揮綜合、協(xié)調、咨詢、服務作用,承擔區(qū)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本轄區(q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管理和發(fā)放工作,指導鄉(xiāng)鎮(zhèn)殘聯(lián)工作,開展殘疾人事業(yè)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區(qū)委、區(qū)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對240名農村殘疾人開展實用技術培訓任務。
2、對45戶困難殘疾人實施無障礙設施改造。(市人大票決項目)
3、對380名智力、精神及其他重度殘疾人實施集中(居家)托養(yǎng)服務。
4、為423名殘疾人發(fā)放適配亟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
5、完成區(qū)殘疾人康復中心綜合樓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建設。預計明年1月底進入竣工驗收。(市人大票決項目)
6、為6名困難偏癱、截癱殘疾人提供康復救助。
7、對21名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
8、為6名聽力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
9、資助119名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市人大票決項目)
10、對全區(qū)113名小學、初中、高中及以上在校殘疾學生進行教育資助。
11、推進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yè),對280名殘疾人發(fā)放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直補金。
12、依法推進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yè)工作,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征收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500萬元以上。
13、深化“量服”工作,為全區(qū)持證殘疾人提供“量體裁衣”式個性化服務。
14、支持5個殘疾人專門協(xié)會開展豐富多彩的扶殘助殘活動。
15、在全區(qū)開展村(社區(qū))規(guī)范化建設試點工作。
16、配合民政、人社、醫(yī)保等部門,精準落實殘疾人醫(yī)療保險、低保救助、兩項補貼等社會保障政策。
區(qū)殘聯(lián)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其他事業(yè)單位1個。
納入區(qū)殘聯(lián)2021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區(qū)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所
2021年度收、支總計1753.82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204.8萬元,增長219.45%。主要變動原因是康復中心主體工程建設經費增加。

(圖 1 :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1753.8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01.67萬元,占79.9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2.15萬元,占20.08%。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1753.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6萬元,占10.92%;項目支出1562.36萬元,占89.08%。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 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 1753.82 萬元。與 20 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 1204.8 萬元,增長 219.45 % 。主要變動原因是 康復中心主體工程建設經費增加。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01.6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9.92%。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873.16萬元,增長165.21%。主要變動原因是康復中心主體工程建設經費增加。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01.6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469.34萬元,占33.49%;衛(wèi)生健康支出4.67萬元,占0.33%;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類)914.65萬元,占65.25%;農林水支出(類)4.88萬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7.13萬元,占0.51%;其他支出1萬元,占0.07%。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401.67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208類)支出決算為469.34萬元,其中20805支出決算為6.62萬元;20811支出決算為462.62萬元;20899支出決算為0.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衛(wèi)生健康(210類)支出決算為4.67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21011支出決算為4.67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3、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212類)支出決算為914.65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21299支出決算數為914.65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4、農林水支出(213類)支出決算為4.88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21305支出決算數為4.88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21類)支出決算為7.13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22102支出決算數為7.13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6、其他支出(229類)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22999支出決算數為1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1.4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71.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y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0.3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9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99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
開支內容包括: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主要原因是無。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guī)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0.99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36萬元,增長58.01%。主要原因是康復中心建設上級接待增加。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99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業(yè)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9批次,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99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同級殘聯(lián)工作人員。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無主要用于接待項目。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2.15萬元。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區(qū)殘聯(lián)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34萬元,比2020年減少0.29萬元,下降1.37%。
2021年,區(qū)殘聯(lián)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3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精神病集中托養(yǎng)、殘疾人日間照料、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區(qū)殘聯(lián)共有車輛1輛,其中: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1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1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殘疾人日間照料、精神病集中托養(yǎng)、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等9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4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選取4個項目開展績效監(jiān)控,年終執(zhí)行完畢后,對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預算項目程序嚴密、規(guī)劃合理、結果符合、分配科學、分配及時、專項預算績效目標完成超過100%,全年無違規(guī)記錄情況。同時,本部門對2021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區(qū)殘聯(lián)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照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yè)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殘疾人事業(yè)(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殘疾人事業(yè)(款)其他殘疾人事業(yè)支出(項):殘疾人就業(yè)與扶貧、殘疾人康復、殘疾人生活和護理補貼了改等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單位實施養(yǎng)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支出。
12.衛(wèi)生健康(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 行政單位醫(y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經費。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糧油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其他糧油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15.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制造業(yè)(款)其他制造業(yè)支出(項):指單位其他用于制造業(yè)當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19.“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下設辦公室、康復股、就教股,下屬事業(yè)單位一個--殘疾人就業(yè)服務所
(二)機構職能。弘揚人道主義,發(fā)展殘疾人事業(yè),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政府賦予的職責,管理和發(fā)展殘疾人事業(yè)。
(三)人員概況。編制共8人,在職人員8人,退休人員7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753.82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53.82萬元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
1、為29名貧困腦癱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及對9名貧困聽力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共計35萬元;對5名困難偏癱、截癱殘疾人提供康復救助;資助122名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
2、為45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為423名貧困殘疾人適配亟需的基本型輔助器具和體育用具;對113名符合條件的在校殘疾學生給予資助,做到了應補盡補;集中(居家)托養(yǎng)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330名;
3、對240名殘疾人開展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積極推進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yè),支持殘疾人電商創(chuàng)業(yè),對280名殘疾人發(fā)放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直補金。依法推進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yè)工作,因疫情等原因,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對30人以下的企業(yè),免征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1%以上低于1.6%的,按年平均工資50%征收,對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1%以下的,按年平均工資90%征收,全年征收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485萬元;
4、深化“智慧量服”工作,為8905名持證殘疾人提供“量體裁衣”式服務;對5個殘疾人專門協(xié)會提供活動資金,指導專門協(xié)會根據自身特色,開展豐富多彩的扶殘助殘活動;積極配合民政部門、醫(yī)保部門為3203名重度殘疾人發(fā)放護理補貼,為2627余名困難殘疾人發(fā)放生活補貼;為2813名重度殘疾人購買城鄉(xiāng)基本醫(yī)療保險和補充醫(yī)療保險;
5、整合資源,區(qū)殘疾人康復中心綜合樓項目有序推進,因疫情和中高考原因,導致項目推進有所滯后,施工建設已投資2100萬元,進入總平施工階段。
(二)結果應用情況。
評價結果主要用于明年各個項目年初目標制定及資金預算依據。
(三)自評質量
包括評價部門整體支出自評準確情況:良好。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滿意
(二)存在問題。宣傳貫徹不到位,覆蓋面有待增加。
(三)改進建議。深入鄉(xiāng)鎮(zhèn),進一步做好殘疾人摸底工作,將各項目標任務做實做好。
附件
2021年陽光家園計劃預算項目支出
績效自評報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陽光家園計劃集中(居家)托養(yǎng)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2.根據民生工程項目集中(居家)托養(yǎng)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
3.按照陽光家園計劃集中托養(yǎng)精神殘疾人60人,按每人1250元 /人康復訓練救助。
4.按任務分配資金。
(二)項目績效目標。
1.為精神殘疾人提供康復托養(yǎng)救助。
2.項目中央資金分配任務9.6萬,區(qū)縣配套資金79.4萬,從分配上應為60名精神殘疾人提供集中寄宿托養(yǎng)。實際全年救助60名精神殘疾人殘疾集中寄宿托養(yǎng)并進行工療農療康復訓練。
3.經市殘聯(lián)檢查評估,已全面完成康復托養(yǎng)任務。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績效自評采用單位自我評估加上市級殘聯(lián)檢查評估核實相結合的方式。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項目資金民生工程數申報上級預算調整等程序的相關情況。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在說明該項目全市資金計劃的基礎上,分項目大類或縣(區(qū))分別說明各類資金計劃情況,包括中央資金10萬、項目單位區(qū)級預算79.4萬。
2.資金到位。資金全部到位。
3.資金使用。經精神殘疾人監(jiān)護人申請,主管股室檢查審核確認,精神殘疾人到指定康復定點機構康馨家園進行集中寄宿托養(yǎng)康復訓練,托養(yǎng)期滿后經主管股室與定點康復機構與確認無誤后,由區(qū)殘聯(lián)按季將托養(yǎng)費用打到機構賬戶。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實施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賬務處理及時,會計核算規(guī)范。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精神殘疾人監(jiān)護人提出托養(yǎng)申請——區(qū)殘聯(lián)對擬托養(yǎng)人進行全面審核——經批準后精神殘疾人入住康馨家園按計劃進行康復訓練寄宿托養(yǎng)——區(qū)殘聯(lián)每月檢查核實——訓練機構提供精神殘疾人康復訓練結果并按季度與區(qū)殘聯(lián)結算托養(yǎng)康復訓練經費。
(二)項目管理情況。精神殘疾人提供集中寄宿托養(yǎng)定點康復機構申請綜合評估,并上報市殘聯(lián),經公開招標確定定點康復機構,然后組織實施托養(yǎng)情況錄入中央省相關數據平臺,并公開公示。
(三)項目監(jiān)管情況。區(qū)殘聯(lián)為加強項目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到實施機構進行監(jiān)管抽查,并隨訪殘疾人家長托養(yǎng)康復訓練情況,最后綜合評估機構康復效果。2021年還專門委托三方機構進行審計評估。
四、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項目完成60名精神殘疾人康復托養(yǎng),已全部按計劃完成目標,質量標準、進度計劃、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程度均符合要求。
(二)項目效益情況。
從項目開展情況看,由于為精神殘疾人提供集中寄宿托養(yǎng)是很花錢的,目前開支一年89萬。此項目是一項長期持續(xù)任務,托養(yǎng)一個可以幸福一家,安定一片,是可持續(xù)開展的項目。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項目對精神殘疾人及家屬的幫助很大,需要長期開展。
(二)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
由于精神殘疾人提供集中寄宿托養(yǎng)是很花錢的,在經費可以的情況下建議增加托養(yǎng)經費。
2021年兒童康復專項預算項目支出
績效自評報告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對殘疾兒童進行康復救助。
2.根據眉山市民生工程項目要求及《眉山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眉府發(fā)[2019]12號)。
3.按照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為每名殘疾兒童提供最高不超過2萬元/年康復訓練救助。
4.按任務分配資金。
(二)項目績效目標。
1.為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
2.項目中央資金分配任務10萬,區(qū)縣配套資金10萬,從分配上應為10名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實際全年救助10名殘疾兒童在以眉山市康復醫(yī)院為主體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
3.經市殘聯(lián)檢查評估,已全面完成康復救助任務。
(三)項目自評步驟及方法。
項目績效自評采用單位自我評估加上市級殘聯(lián)檢查評估核實相結合的方式。
二、項目資金申報及使用情況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
項目資金按兒童康復救助數數申報上級預算調整等程序的相關情況。
(二)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資金計劃。在說明該項目全市資金計劃的基礎上,分項目大類或縣(區(qū))分別說明各類資金計劃情況,包括中央資金10萬、項目單位區(qū)級預算10萬。
2.資金到位。資金全部到位。
3.資金使用。經兒童監(jiān)護人申請,主管股室檢查審核確認,兒童到指定康復定點機構進行康復訓練,訓練期滿6個月后經主管股室與定點康復機構與確認無誤后,由區(qū)殘聯(lián)將康復救助款按每名兒童不超過2萬元打到機構賬戶。
(三)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實施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是健全,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賬務處理是否及時,會計核算規(guī)范。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一)項目組織架構及實施流程。
兒童提出康復申請——區(qū)殘聯(lián)向擬康復機構開具康復轉介卡并進行登記——兒童按計劃進行康復訓練——區(qū)殘聯(lián)期間檢查核實——訓練期滿6月機構提供兒童康復訓練結果并與區(qū)殘聯(lián)結算康復訓練經費。
(二)項目管理情況。兒童康復訓練由區(qū)縣殘聯(lián)結合機構提出的定點康復機構申請綜合評估,并上報市殘聯(lián)確定定點康復機構,然后組織實施,兒童康復情況錄入中央省相關數據平臺,并公開公示。
(三)項目監(jiān)管情況。區(qū)殘聯(lián)為加強項目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到實施機構進行監(jiān)管抽查,并隨訪兒童家長康復訓練情況,最后綜合評估機構康復效果。
四、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項目完成10名兒童康復,已全部按計劃完成目標,質量標準、進度計劃、成本控制目標的實現程度均符合要求。
(二)項目效益情況。
從項目開展情況看,由于兒童康復是很花錢的,每年2萬的經費是遠不能滿足兒童康復需求,有的兒童一個月康復經費就達上萬元,一年十多萬。由于同一兒童每年都要進行康復訓練,所以兒童康復是一項長期持續(xù)任務,是可持續(xù)開展的項目。
五、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項目對兒童康復幫助很大,需要長期開展。
(二)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
由于兒童康復是很花錢的,每年2萬的經費是遠不能滿足兒童康復需求,在經費可以的情況下建議增加康復經費。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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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及代碼 |
148101 |
實施單位 |
彭山區(qū)殘聯(li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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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預算 執(zhí)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90 |
執(zhí)行數: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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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財政撥款 |
90 |
其中: 財政撥款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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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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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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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集中托養(yǎng)精神病人60人 |
完成集中托養(yǎng)精神病人6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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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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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托養(yǎng)人數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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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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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完成時限 |
12個月 |
1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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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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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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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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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tài)效益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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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xù)影響 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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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殘疾人滿意度 |
95%以上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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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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