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4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機構設置 4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5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5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7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9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1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13
第四部分附件15
附件115
第五部分附表18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19
二、收入決算表19
三、支出決算表19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19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19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19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19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19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19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19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19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19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19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19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負責全區城鄉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揮、管理和維護;負責交通安全責任教育;交通事故接處警及事故案件調查處理;駕駛員的考核與發證、發牌工作;違法處理業務;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及維護等。
(二)2020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20年除了完成日常交管工作外,圓滿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三創”工作新建了交通安全島、更換新增交通安全標識牌等;智能交通一期正常運行維護中;二期系統建設工作已完成進入驗收階段。
交警大隊是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的下屬單位,但財務單獨核算。公安交警下屬中隊7個,屬行政單位,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屬事業單位,其工作人員工資由交警大隊發放。
2020年度收、支總計1829.91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35.41萬元,下降1.9%。基本持平。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1829.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87.29萬元,占75.81%;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其他收入442.62萬元,占24.19%。
2020年本年支出合計1829.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35萬元,占70.68%;項目支出536.55萬元,占29.32%。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87.29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58.03萬元,下降10.23%。主要變動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7.2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75.81%。與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158.03萬元,下降10.23%。主要變動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387.2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類)支出1228.89萬元,占88.5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8.66萬元,占5.67%;衛生健康支出28.38萬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51.36萬元,占3.7%。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387.29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項行政運行、二項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十九項信息化建設、二十項執法辦案、五十項事業運行、九十九項其他公安支出:共支出決算為1228.29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一項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五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六項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和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九十九項其他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共支出決算為78.66萬元,完成預算100%。
3、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一項行政單位醫療、三項公務員醫療補助:共支出決算為28.38萬元,完成預算100%。
4. 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一項住房公積金:支出決算為51.36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50.7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53.3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97.4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6.0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98萬元,公務接待費0.06萬元),完成預算86.2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用大大減少。
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5.98萬元,占99.0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06萬元,占0.99%。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沒有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去年也沒有此項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98萬元,完成預算99.67%。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9減少35.82萬元,下降85.69%,主要原因是摩托車增加,汽車油耗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支出主要用于路面執勤巡邏、交通事故接處警,調查處理及交通安全宣傳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0.06萬元,完成預算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9年減少0.02萬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公務接待費用大大減少。
此項支出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8人,共計支出0.04萬元。
本部門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2020年,公安交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71.34萬元,比2019年減少46.92萬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2020年,公安交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75.06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購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4輛,全部為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4輛、單位無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2020年本部門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三創”等專項整治工作經費和“智能交通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費”兩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2020年我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較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績效目標得到了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逐漸完善。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無300萬以上的項目,故未開展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總結工作。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0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見附件《公安交警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
公安交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
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公安交警大隊是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的下屬單位,但財務單獨核算。公安交警下屬中隊7個(綜合中隊、法宣中隊、車管中隊、鳳鳴中隊、武陽中隊、謝家中隊、特勤中隊),屬行政部門。負責城市交通服務中心(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保險等支出。
(二)機構職能
負責全區城鄉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揮、管理和維護;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交通事故接處警及事故案件調查處理;駕駛員的考核與發證、發牌工作;違法處理業務;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及維護等。
(三)人員概況
2020年末在職民警職工38人,其中行政人員29人,全額事業人員9人,退休10人,輔警82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0年本年收入合計1829.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87.29萬元,其他收入442.62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0年財政撥款支出1829.9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71.51萬元,占91.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65萬元,占4.3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8.39萬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51.36萬元,占2.81%。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根據適用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一)部門預算管理
按2020年部門預算相關要求,結合交管工作年初計劃,明確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及所要達到的效果和工作成績,認真填報了保障行政運行的基本支出和重點工作的項目支出,并填報了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為有效使用財政資金,期間對預算執行、支出控制,預算完成各階段情況進行動態監控,適時調整,保障單位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基本支出中的會議費和培訓費使用率低。項目支出方面因車管業務成本爭取了些省級資金,除車管、法宣及事故處理等經費還剩少許外,其他預算完成情況較好,總體來說預算編制較準確。無違規記錄等情況。
(二)專項預算管理
2020年本單位無專項預算。
(三)結果應用情況。
我部門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進行了自查自評,將評價結果作為第二年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基本預算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配置,項目預算保障重點支出,強化績效理念,對不合理不科學的地方進行整改,推動我單位整治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0年我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單位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正常開展,基本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
基本支出公用經費的科目分配和績效目標的設定有待更科學更完善。
(三)改進建議
一是加強學習,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管理,力求科學合理;二是加強對基礎工作的了解,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三是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各項目標順利開展;四是調研基層,發動各中隊按工作實際提出預算,切實用好財政資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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