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4
一、職能簡介·································4
二、2021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5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5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5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6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8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9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0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0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12
第四部分 附件··································15
第五部分 附表··································21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1
二、收入決算表······························21
三、支出決算表·······························2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1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21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21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21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21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21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21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21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21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貫徹實行《保險條例》,熱情為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經辦全區范圍種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及在職人員待遇的核定及發放工作;代管代發部分森工、西藏退休人員養老金。
二、2021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8萬人,共計征收53362萬元,支出122318萬元。
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0.58萬人,共計征收9672萬元,支出27163萬元。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際參保覆蓋人數10.76萬人,參保繳費5.42萬人,稅務征繳收入2262萬元,被征地農民一次性劃入6029萬元,支出7062萬元。
4.工傷保險:全年工傷保險參保人數7.1萬人,共計征收1658萬元,支出1655萬元。
5.失業保險:全年失業保險參保人數3.02萬人。
6.職業年金:全年征收職業年金共計3077萬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686.0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4166.07萬元,下降85.86%。主要變動原因是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減少。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686.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86.04萬元,占100%。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686.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3.88萬元,占93.85%;項目支出42.16萬元,占6.15%。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86.04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4166.07萬元,下降85.86%。主要變動原因是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減少。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6.0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166.07萬元,下降85.86%。主要變動原因是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減少。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6.0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1.14萬元,占87.62%;衛生健康支出27.85萬元,占4.06%;農林水支出5萬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52.05萬元,占7.59%。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686.04,完成預算12.62%。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36.88萬元,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282.39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37.6萬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120.85萬元;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數為9.6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數為13.77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17.15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10.7萬元。
3.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支出預算數為5萬元,與預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預算數為52.05萬元,與預算持平。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43.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44.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代繳社會保險費等。
公用經費99.8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33萬元,完成預算3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較少。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33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與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出國出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與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0.33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08萬元,增長3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33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業務檢查交流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5批次,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33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南充社保局業務交叉檢查0.28萬元,市局檢查0.1萬元,仁壽社保中心學習交流0.09萬元,沙灣社保中心學習交流0.05萬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社保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9.8萬元,比2020年增加1.22萬元,增長1.24%。主要原因是機關人員增加。
2021年,社保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家具的采購尾款。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社保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在2021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區級配套資金項目、退休人員管理及城居保管理工作經費項目、業務檔案裝訂工作經費項目、第三方業務審計服務費、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經費等6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6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6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6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2021年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款)其他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項):指其他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退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社會發展(項):指用于農村貧困地區中小學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9. “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2年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
眉山市彭山區社會保險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二)機構職能
主要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負責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業務經辦;負責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和待遇發放;負責全區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負責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及銜接;負責稽核全區參保企業的參保情況。
(三)人員概況
2021年末在職職工37人,其中:參公人員30人,全額事業人員7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5434.1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434.11萬元,占100.00%,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5434.1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3.88萬元,占11.85%;項目支出4790.23萬元,占88.15%;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
社保中心按要求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2021年我中心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目標制定明晰,保障了中心人員經費和部門的正常運行及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業務檔案的裝訂、基金審計、脫貧及雙創工作的開展,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項目工作的開展,預算編制較為準確,支出控制合理,預算動態調整符合實際情況,預算執行進度良好,績效目標得到了較好完成,績效管理水平有了提高,無違規記錄。
(二)結果應用情況
我中心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自評得分96分,績效評價自查開展覆蓋了我中心全部支出,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保障了重點支出,優化了財政資金配置,推動我中心整體績效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自評質量
我中心按照部門整體支出評價體系,一一對照各項目進行績效評價,依據事實,較為準確。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1年我中心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達到預期績效目標,保證了中心的正常運行及重點工作的開展。
(二)存在問題
預算執行進度需要及時跟進,人員素質及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改進建議
積極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實時更近預算執行情況,切實發揮績效評價工作的作用,確保執行進度的及時推進;加強培訓指導,集中學習,進一步統一認識,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經辦水平。
2021年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資金)
一、項目概況
彭山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資金包含中央、市、區各級財政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和對個人繳費的補助資金。
(一)項目資金申報及批復情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每年10月做當年基金預算調整和下一年的基金預算,由縣級經辦機構依法編制,經市和省人社局審核,經人大審議批準。按社保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管理運行。
(二)項目績效目標。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央、省、市、縣財政補助資金是按上年年末繳費人數57146人,養老金領取34222人下達預算并結算上一年資金劃撥進入財政專戶。經辦機構按參保繳費人數和養老金領取人數按月支付,并每季度填報預算執行情況。
(三)項目資金申報相符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申報和具體實施內容完全一致,申報目標合理可行。
二、項目實施及管理情況
(一)資金計劃、到位及使用情況
1、資金計劃及到位。
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資金計劃4748.08萬元,截止12月31日,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實際到位4748.08萬元,分批次劃入資金3725.62萬元、383.24萬元、92.15萬元、0.87萬元、124.43萬元、405.12萬元、16.65萬元。其中:中央3817.77萬元,省400.76萬元,市124.43萬元,區405.12萬元(年初預算411萬元,按實際情況預計數劃撥405.12萬元)。
2、資金使用。截止評價時效,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支出4427.61萬元,喪葬補助金支出9.56萬元、代繳困難群眾(低保、特困、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失獨家庭和重度殘疾人員)保費63萬元,對個人繳費的補貼244.82萬元,支付合計4744.99萬元,支付進度100%,支付依據合規合法。
(二)項目財務管理情況
我中心嚴格按照財社[2017]144號《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賬務制度》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財務處理及時,會計核算規范。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項目由財務部門根據業務股室提供的相關資料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核,中心領導審核,報財政審核劃撥資金。
三、項目績效情況
(一)項目完成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底,項目完成100%,完成目標項目計劃的100%,項目支出績效自評95分。
(二)項目效益情況
我區2021年年底城鄉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0.75萬人,其中,參保應繳費員7.37萬人,領取養老金人員3.38萬人。為6852名困難群眾(低保、特困、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失獨家庭和重度殘疾人員)代繳保費,基礎養老金標準107元,再加上高齡補貼,年人均標準為1319元。全部及時足額按月發放,個人繳費補貼及時足額到賬,服務滿意度達到95%以上。
四、問題及建議
(一)存在的問題
無。
(二)相關建議
無。
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主管部門及代碼 |
彭山區人社局 |
實施單位 |
彭山區社保中心 |
||
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405.12 |
執行數: |
405.12 |
|
其中: 財政撥款 |
405.12 |
其中: 財政撥款 |
405.12 |
||
其他資金 |
其他資金 |
||||
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加大宣傳力度,按照政策及資金使用要求,做到應保盡保、保障群眾利益,維持社會持續穩定。 |
按照政策及資金使用要求,做到應保盡保、保障群眾利益,維持社會持續穩定。 |
||||
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保障城鄉居民中央和省、市財政補助資金 |
≥100% |
≥100% |
|
質量指標 |
補貼發放準確率 |
≥98% |
≥98% |
||
時效指標 |
資金在規定時間下達率 |
≥98% |
≥100% |
||
成本指標 |
補助標準執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保障城鄉居民中央和省、市補助資金 |
≥100% |
≥100% |
|
社會效益 指標 |
保障城鄉居民中央和省、市補助資金 |
≥100% |
≥100% |
||
生態效益 指標 |
|||||
可持續影響 指標 |
項目發放可持續性 |
≥98% |
≥98% |
||
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98% |
≥98% |
|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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