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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編辦),是列入區委工作機關序列的正科級單位,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是負責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區委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區委編委的具體工作。主要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草案,統一管理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參與區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調整工作;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群眾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區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并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守正創新、攻堅克難,全力推進重點領域改革。
一是牽頭制定《眉山市彭山區優化鄉鎮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工作實施方案》和《關于建立“區鄉一體 條塊協同”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的實施方案》《關于完善鎮(街道)派駐機構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關于推行鄉鎮機構“平臺化”運行的實施方案》等3個專項工作方案,聚焦實施“三項行動”,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派駐機構管理和基層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工作創新,在觀音街道打造優化基層治理體制機制、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示范點,發揮示范帶動效應。《彭山區聚焦“四力提升”推動構建簡約高效基層管理體制》《彭山區“四化聯動”創新開展基層綜合管理服務》等2篇改革經驗信息被中央編辦機構編制網登載。眉山市以片引領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暨第二次現場推進會參觀考察我區觀音街道“區鄉一體、條塊協同”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成效。眉山日報《“1+1>2”整合資源優配置 高效管理降成本》,報道觀音街道“區鄉一體條塊協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效。
二是持續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深化鞏固機構改革成果,調整優化鄉村振興工作機構設置,在區農業農村局掛牌設置區鄉村振興局,在區水利局掛牌設置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辦公室,增核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理順開發區管理體制,規范園區管理機構設置,將成眉石化園區黨工委、管委會調整為彭山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內設掛牌機構,將觀音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管委會更名為觀音片區產業開發推進中心,調整為彭山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下屬事業單位。優化彭山公安分局機關內設機構設置和科級領導職數配備,推動建立“大部門、大警種”現代警務體系。完善應急管理職責體系建設,厘清區級各部門之間安全生產職責邊界,細化明確相關區級部門在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完成黨校分類建設涉及機構編制工作任務,配合做好47名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人員編制劃轉工作。
2.主動擔當、強基固本,不斷加強機構編制管理。
一是持續抓好《條例》貫徹執行。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講話、機構編制黨內法規及相關制度規定匯編成冊,提請區委編委會集中學習,強化編委成員“編制就是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條例》和四川省實施辦法關于機構編制事項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監督問責等5個關鍵環節規定,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辦理機構編制事項,切實把區委和區委編委的領導落實到機構編制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全年組織召開區委編委會議3次,收集整理上會議題36件,按程序報區委、市委編委(辦)請示事項9件。
二是嚴格機構編制報告制度。按照《機構編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試行)》(中編委發〔2021〕 13號)要求,扎實做好機構編制報告工作。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論述等八個方面,梳理總結機構編制工作情況,經區委編委主要領導審簽后,向市委編委、區委書面報告。指導督促全區各鎮(街道)和區級各部門認真履行機構編制報告主體責任,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本部門、本領域機構改革、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等七個方面,全面自查一年來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并向區委編委書面報告。
三是全面完成機構編制核查。對全區295個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和人員信息進行全覆蓋核查,采取單位自查、“三部門”數據比對、集中對賬、現場查驗等形式,全面查實核準全區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情況。形成《全區第二次機構編制核查情況報告》和《統籌使用機構編制資源情況專題分析報告》,查找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不規范、機構掛牌不規范等3個問題?!杜砩絽^委編辦突出“五個到位”扎實開展機構編制核查工作》經驗信息被中央編辦機構編制網登載。
四是加強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以兩辦名義印發《關于清理精簡議事協調機構的通知》(眉彭委辦〔2021〕14號),對清理出的175個議事協調機構加大整合力度,清理規范后,全區區級議事協調機構總數為109個(對應省、市設立102個,因地制宜設立7個),精簡比例40%。嚴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前置審核,回復部門有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函32件,對不具備設立條件回復“不同意”意見7件,按撤一建一原則設立意見3件。
五是抓好巡視和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按照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要求,糾正了區委統戰部、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科協等單位中層職數配備和事業單位名稱不規范問題。持續整改市委編辦專項檢查反饋問題,嚴格執行領導職數預審制度,回復組織部門科級領導職數預審函13件、區級部門中層職數預審函15件。印發《關于整改消化彭山公安分局人員超編問題的通知》(眉彭編發〔2021〕5號),明確彭山公安分局按“退五進一”方式消化整改人員超編問題。
六是完成機構編制核查。制定《第二次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實施方案》,完成對全區295個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和人員信息進行全覆蓋核查,全面查實核準全區機構編制資源配置情況。《眉山市彭山區委編辦突出“五個到位”扎實開展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工作經驗信息被中央編辦機構編制網登載。
七是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建立違規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深入6個鎮(街道)和部分區級部門,抽查內設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機構掛牌情況,提出整改意見12條。對4個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任期內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審計,糾正2個單位中層干部配備不規范問題。
3.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
一是優化機構職能體系。制定眉山江口沉銀博物館、公義鎮、黃豐鎮“三定”規定,優化機構設置,推進職能轉變。強化城鄉基層治理保障機構和工作力量,設立區城鄉基層治理服務中心。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相關機構保障,將區網格化服務中心更名為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加掛區網格化服務中心牌子。調整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將1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調整為8個。規范部分中小學名稱,對13個中小學進行規范更名。
二是優化編制資源配置。堅持瘦身與健身相結合,通過控、調、收等方式,盤活用好機構編制資源,為高層次人才引進、區外人員考調、退役士兵安置、教育衛生用編等提供用編保障。今年以來,撤銷事業單位10個,新設事業單位7個,統籌調配各類編制208名,審核同意各類用編計劃 225名,有力保障了全區中心大局和基層一線對機構編制資源的需求。
4.優質高效、規范管理,持續做好機構編制日常工作。
一是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完成265個事業單位2020年度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工作,公示率100%。隨機抽取5個事業單位,開展跨層級、跨區域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發現問題3個,發出整改通知單1份。全年辦理事業單位設立登記5件、變更登記126件、注銷登記9件、證書補領2件;辦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33件。為全區325個機關事業單位統一支付政務和公益域名續費。
二是扎實開展機構編制信息調研。聚焦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完成《構建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新模式 打通基層執法“最后一公里”》和《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著力提升基層治理服務能力》2篇調研文章。全年上報中央編辦、省委編辦和市委編辦機構編制信息28篇,被中央編辦網站采用3篇,市委編辦網站采用22篇,撰寫機構編制理論調研文章3篇。
三是做好機構編制其他工作。及時完成市委編辦交辦有關填報機構編制報表、數據等工作任務。做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專項核查統計,全面摸清編外人員情況。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和隨軍家屬安置涉及編制保障工作。調整人員編制874人次,及時更新完善機構編制臺賬及實名制系統數據。為區級有關部門提供機構編制數據咨詢服務30余次。辦理區級有關部門規范性文件涉及機構編制事項回復意見55件。完成鄉村振興實績考核有關鎮(街道)“一辦一中心”滿編率、在崗率考核指標等區委辦交辦的工作任務。
5.夯基提能、鍛造隊伍,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一是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成立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9項工作舉措和3項重要任務,深入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和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等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史學習教育指定篇目,參加全市機構編制系統“邁步新長征”主題教育,組織黨員干部到烈士陵園開展“緬懷革命先烈,牢記初心使命”主題黨日活動、瞻仰郭祝三革命教育基地、觀看慶祝建黨100周年主旋律影片、重溫入黨誓詞、舉行黨史知識答題、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等,黨員干部圍繞學習教育,悟初心、談體會、明打算,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
二是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健全“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班子成員齊抓共管”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召開機關會議,研究制定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計劃等,部署推動管黨治黨、從嚴治辦各項工作。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嚴肅換屆紀律專題民主生活會,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精神,開展經常性廉政警示,扎實做好省委巡視、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
三是持續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選派干部參加全省組織系統“卓越工匠”頂崗鍛煉,組織干部參加省、市編辦舉辦的機構編制業務、公文寫作等培訓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堅持嚴管與厚愛,扎實開展全覆蓋談心談話,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加強政治歷練,繃緊工作要求、紀律作風、廉潔自律。關心干部成長,推薦1名干部為三級主任科員,加大干部內部輪崗,多崗位鍛煉干部,鼓勵干部擔當作為。推進作風轉變,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常態化開展志愿服務,組織黨員干部下沉包保網格,開展新冠疫情排查,做好定點幫扶,助力鄉村振興。
區委編辦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
納入區委編辦2021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無。
2021年度收入、支出總計193.49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支出總計增加2.71萬元,增加1.42%。主要變動原因:2021年干部正常交流新錄用公務員1人、調入2人,事業調出1人,凈增加2人,導致人員經費增加。

(圖1:收入、支出總計變化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19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3.4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圖2:收入決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193.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萬元,占91.43%;項目支出16.59萬元,占8.5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 單位:萬元)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193.49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增加2.71萬元,增加1.42%。主要變動原因:2021年干部正常交流新錄用公務員1人、調入2人,事業調出1人,凈增加2人,導致人員經費增加。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3.4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2.71萬元,增加1.42%。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單位:萬元)(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3.4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02.04萬元,占52.7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4.76萬元,占33.46%;衛生健康支出(類)7.46萬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類)15.32萬元,占7.91%;農林水支出(類)1.92萬元,占1% ;其他支出(類)2萬元,占1.04%。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單位:萬元)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93.49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85.27萬元,完成預算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2.68萬元,完成預算100%。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4.09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3.88萬元,完成預算100%。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0.71萬元,完成預算100%。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0.17萬元,完成預算100%。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5.32萬元,完成預算100%。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2.14萬元,完成預算100%。
9.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91萬元,完成預算100%。
10.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15.32萬元,完成預算100%。
11.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6.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58.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8.2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49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49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 單位: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因公出國(境)費。全年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出境,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3.公務接待費支出0.49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1年減少0.21萬元,減少30%。主要原因是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本年上級檢查和區縣間相互交流學習減少。
主要用于接待各區縣編辦到我區進行黨政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等工作學習交流所發生的費用等。國內公務接待6批次,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49萬元。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區委編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23萬元,比2020年減少5.6萬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控各類經費支出。
2021年,區委編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3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區委編辦共有車輛0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和工作實際,本部門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未開展預算事前績效評估,按照區財政局《關于開展2022年部門、政策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開展了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逐漸豐富和完善。本部門沒有100萬(含)以上的特定目標類預算項目和專項預算項目,故未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1.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要素完整,績效指標按要求細化量化,績效目標實際實現程度與預期目標相符。全年預算編制合理,經費使用高效規范,既保障了機關正常運轉,又保證了重點項目開支,財政支出績效良好。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制定科學、完整。
人員運轉類績效目標:嚴格執行相關政策,保障工資及時發放、足額發放,預算編制科學合理,減少結余資金。
運轉類:保障單位日常運轉,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嚴格執行預算。
特定項目類:機構編制管理經費,1.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年度報告公示工作。2.開展全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補發。2.對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頒證。3.做好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統計工作。4.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上編下編工作。5.做好區委編委會議召開的組織工作,收集整理會議議題,開展上會議題論證、提出建議意見等工作。6.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糾正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7.緊緊全區中心大局,做好機構編制資源配置。8.加強議事協調機構管理,規范全區議事協調機構設置。
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工作經費:1.開展三創工作經費。2.鞏固深化脫貧攻堅工作。
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審核工作經費:加強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管理,就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向中央編辦續繳有關管理費用。
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經費:1.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做好體制機制改革有關工作。2.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向基層延伸。3.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進進一步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4.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
2.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1。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辦機關用于保障機構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辦機關開展機構編制業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編辦下屬事業單位區機構編制信息中心開展機構編制業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辦機關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辦機關用于繳納單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2.農林水(類)扶貧(款)其他扶貧(項):指部門用于脫貧攻堅項目的支出。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區委編辦下屬事業單位1個。
(二)機構職能。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編辦),是列入區委工作機關序列的正科級單位,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是負責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區委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區委編委的具體工作。主要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草案,統一管理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參與區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調整工作;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群眾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區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并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概況。區委編辦2021年末,共有編制14名,其中行政10名,全額事業4名。與2020年末編制數一致。實有人員11名,其中行政10名,全額事業1名。與2020年相比,行政增加3人,事業減少2人,其中,人員調入2人、新錄用1人,人員調出1人,凈增加2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2021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19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3.49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1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為193.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02.04萬元,占52.7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4.77萬元,占33.48%;衛生健康支出(類)7.45萬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類)15.32萬元,占7.92%;農林水支出(類)1.91萬元,占0.99%;其他支出(類)2萬元,占1.02%。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績效管理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1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無預算事前績效評估項目。
本部門按要求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要素完整,績效指標按要求細化量化,績效目標實際實現程度與預期目標相符。全年預算編制合理,經費使用高效規范,既保障了機關正常運轉,又保證了重點項目開支,財政支出績效良好。
本部門無專項預算項目,本部門未組織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制定科學、完整。
人員運轉類績效目標:嚴格執行相關政策,保障工資及時發放、足額發放,預算編制科學合理,減少結余資金。
運轉類:保障單位日常運轉,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嚴格執行預算。
特定項目類:機構編制管理經費,1.做好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年度報告公示工作。2.開展全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補發。2.對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頒證。3.做好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機構編制實名制統計工作。4.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上編下編工作。5.做好區委編委會議召開的組織工作,收集整理會議議題,開展上會議題論證、提出建議意見等工作。6.開展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糾正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7.緊緊全區中心大局,做好機構編制資源配置。8.加強議事協調機構管理,規范全區議事協調機構設置。
脫貧攻堅及“雙創”鞏固工作經費:1.開展三創工作經費。2.鞏固深化脫貧攻堅工作。
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審核工作經費:加強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管理,就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中文域名和網站標識向中央編辦續繳有關管理費用。
體制機制改革工作經費:1.嚴格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有關要求,做好體制機制改革有關工作。2.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向基層延伸。3.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進進一步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4.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
(二)專項預算管理
2021年度本部門無專項預算。
(三)結果應用情況
我辦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冃гu價自查開展覆蓋下屬單位及重點項目支出,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參照項目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保障重點項目支出,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配置,不斷強化績效理念,推動我辦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2021年我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一是管理措施不夠到位。導致預算和具體執行存在差異;二是目標設定不夠科學合理,部分項目效果指標缺乏相對應的數量、質量資料,以致無法衡量項目效果。
(三)改進建議。針對存在的問題,我辦將進一步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審核,力求科學合理;三是認真研究重點項目的執行,特別是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適用于無專項預算的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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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指標 |
指標分值 |
指標解釋 |
計分標準 |
評價方式 |
評價屬性 |
備注 |
自查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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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整體評價 |
樣本評價 |
定性評價 |
定量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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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管理(80分) |
預算編制(30分) |
目標制定 |
10 |
評價部門績效目標是否要素完整、細化量化。 |
1.績效目標編制要素完整的,得5分,否則酌情扣分。 2.績效指標細化量化的,得5分,否則酌情扣分。 有項目績效目標的部門(單位),根據項目績效目標編制質量打分,無項目績效目標的部門,根據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打分。 |
√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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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實現 |
10 |
評價部門績效目標實際實現程度與預期目標的偏離度。 |
以項目完成數量為核心,評價項目實際完成情況與預期績效目標偏離度,單個數量指標實際完成未達到預期指標或超過預期指標30%以上的,均不計分。該項指標得分=達到預期值的數量指標個數/全部數量指標個數(即評價選取的項目績效目標包含的所有數量指標) |
√ |
√ |
評價組評價范圍為部門機關及至少2個下屬單位的所有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部門預算項目,部門自評范圍為部門所有納入績效目標管理的部門預算項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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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準確 |
10 |
評價部門年初預算編制是否科學準確。 |
指標得分=(1-(10×部門全年預算調劑金額/年初部門預算數))*指標分值。其中:若部門全年預算調劑金額/年初部門預算數>0.1,此項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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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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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行(30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門公用經費及非定額公用支出控制情況。 |
計算部門日常公用經費、項目支出中“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科目年初預算數與決算數偏差程度 預決算偏差程度在10%以內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間的,得5分,偏差度超過20%的,不得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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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調整 |
10 |
評價部門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后,將績效監控結果應用到預算調整的情況。 |
1.當部門績效監控調整取消額和結余注銷額均不為零時,指標得分=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監控調整取消額÷(部門績效監控調整取消額+預算結余注銷額)*10 2.當部門績效監控調整取消額為零,結余注銷額不為零時,指標得分=(1-10*結余注銷額/年度預算總額)*10,結余注銷額超過部門年度預算總額10%的,指標不得分。 3.當部門績效監控調整取消額與結余注銷額均為零時,得滿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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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進度 |
10 |
評價部門在6、9、11月的預算執行情況。 |
部門預算執行進度在6、9、11月應達到序時進度的80%、90%、90%,即實際支出進度分別達到40%、67.5%、82.5%。 6、9、11月部門預算執行進度達到量化指標的分別得3、4、3分,未達到目標進度的按其實際進度占目標進度的比重計算得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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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結果(20分) |
預算完成 |
10 |
評價部門預算項目年終預算執行情況。 |
部門預算項目12月預算執行進度達到100%的,得10分,未達100%的,按照實際進度量化計算得分。 |
√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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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記錄 |
10 |
根據審計監督、財政檢查結果反映部門上一年度部門預算管理是否合規。 |
依據評價年度審計監督、財政檢查結果,出現部門預算管理方面違紀違規問題的,每個問題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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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結果應用(10分) |
信息公開(2分) |
自評公開 |
2 |
評價部門是否按要求將部門整體績效自評情況和自行組織的評價情況向社會公開。 |
按要求將相關績效信息隨同決算公開的,得2分,否則不得分。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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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饋(8分) |
結果整改 |
4 |
評價部門根據績效管理結果整改問題、完善政策、改進管理的情況。 |
針對績效管理過程中(包括績效目標核查、績效監控核查和重點績效評價)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將績效管理結果應用于完善政策、改進管理、預算掛鉤等的,得4分。否則,酌情扣分。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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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反饋 |
4 |
評價部門按要求及時向財政部門反饋結果應用情況。 |
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財政部門反饋應用績效結果報告的,得滿分,否則不得分。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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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質量(10分) |
自評質量(10分) |
自評準確 |
10 |
評價部門整體支出自評準確率。 |
部門整體支出自評得分與評價組抽查得分差異在5%以內的,不扣分;在5%-10%之間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門在自評時,此項指標無需打分,部門自評滿分為90分)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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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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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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