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4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4
二、機構設置8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9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10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1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3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5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5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6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17
第四部分 附件20
第五部分 附表24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4
二、收入決算表24
三、支出決算表24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24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24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24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24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24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24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24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24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24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表24
(一)主要職能。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編辦),是列入區委工作機關序列的正科級單位,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是負責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區委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區委編委的具體工作。主要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草案,統一管理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參與區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調整工作;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群眾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區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并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1. 凝心聚力,分類施策,推進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構建優化協同高效機構職能體系。全區黨政機構改革嚴格遵循省委、省政府《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機構組建掛牌、涉改部門班子配備、人員轉隸和《三定規定》印發等全部到位,改革的各項任務已全面如期完成。
2.將事業單位改革與黨政機構改革同步推進。一是加大對事業單位整合力度,整合職能弱化或職責相近事業單位12個。二是明確事業單位職能定位,結合黨政機構改革,將11個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行政主管部門,重新明確并規范了90個事業單位職責。三是全面清理規范事業單位名稱,對79個事業單位予以規范更名,不再稱“委、辦、局”。 四是規范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將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10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責及名稱進行了規范調整,將具體辦事機構的職能劃入承辦主管行政部門,將事業機構更名為行政主管部門的服務保障機構。五是全面清理事業單位設置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將5個事業單位回歸原機構級別,切實解決“三超兩亂”機構編制管理中的遺留問題。
3.按照全區推進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優化鄉鎮職能配置、機構設置、領導職數、編制配備,摸清全區鄉鎮街道機構編制和人員情況,系統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構建簡約高效的管理體制。
4.緊緊圍繞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目標,有序整合行政執法事項,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資源,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一是對標學習先進經驗,先后赴崇州市、彭州市、瀘州市江陽區、湖南省耒陽市、浙江省嘉興市嘉興縣、舟山市定海區等地學習考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先進經驗,形成詳實的考察調研報告,向區委領導作了專題匯報,提出我區改革的建議意見。二是完成市場監管等5個領域綜合執法改革,推進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文廣旅游、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5個領域執法隊伍整合,實行與行業主管部門 “局隊合一”管理模式,清理并鎖定符合劃轉條件的參公人員,對不符合劃轉的其他人員提出分流建議方案。三是初步搭建區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擬定《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改革任務、職能劃轉、人員分流、責任主體、工作紀律等,正在按程序報區委審議后實施。四是全面清理行政執法職能,完成28個區級部門涉及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等具有行政執法職能事項清理共4744項(其中,服務企業、社會組織事務1212項、群眾生活民生事務169項、其他事務2192項、日常監管176項),清理行政部門小而散、無執法隊伍涉及的綜合執法權力事項和行政執法隊伍職責及人員編制情況,為下一步劃轉綜合執法職責打下基礎。
5.統籌兼顧,同步推進,全面完成其他重點領域改革。一是配合做好區紀委派駐紀檢組改革。二是積極與天府新區眉山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對接,商定人員編制調整事項,配合做好天管委區域單位、人員編制信息的統計等。三是完善園區機構設置,重新修訂成眉石化園區“三定”規定,助力園區加快發展。四是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明晰應急管理部門與4個部門有關職責分工,推動應急管理職責落地落實。
6.堅持黨管機構編制原則。區委常委會、區委編委會學習《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編委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嚴格落實調整優化編委領導體制和歸口組織部門管理的要求,嚴格按規章、規程辦事,機構編制事項實行“一支筆”、專項辦理制度,報區委、區委編委審批決定。2019年提請區委和市委編辦審議事項15件、編委會審議事項78件,擬定編委會會議紀要5期,批復行文122件。
7.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制度。按照黨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要求,擬定《中共眉山市彭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和《中共眉山市彭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確保全面規范履行機構編制審批職責,使機構編制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8.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制度。按照黨委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要求,擬定《中共眉山市彭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和《中共眉山市彭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確保全面規范履行機構編制審批職責,使機構編制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9.加強機構編制監督。結合領導干部經責審計、黨委重點巡察、選人用人專項督查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機構編制違規問題整改“問題清單+責任清單”臺賬66項,已完成整改12項,其余問題2022年底整改完成,增強了各部門機構編制紀律的剛性約束。
10.規范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一是完善制度,規范程序。擬定《眉山市彭山區議事協調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的條件,細化運行管理。二是嚴把關口,強化審核。一年來共出具議事協調機構設置審核意見8份,以“兩辦”名義印發的議事協調機構2個。三是對標巡查整改任務,對議事協調機構進行清理。以區委辦、區政府辦名義下發議事協調機構成員調整通知23份。
11.認真完成法人證書年報公示、法人信息公示抽查、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和機關群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換證工作以及中文域名管理等工作。
區委編辦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
納入區委編辦2019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無。
2019年度收入、支出總計279.06萬元。與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總計減少5.16萬元,下降1.82%。主要變動原因是2019年厲行節約,嚴控各類開支。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 單位:萬元)
2019年本年收入合計279.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9.06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
2019年本年支出合計279.0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9萬元,占93.67%;項目支出17.67萬元,占6.3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279.06萬元。與2018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計減少5.16萬元,下降1.82%。主要變動原因是2019年厲行節約,嚴控各類經費支出。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9.0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5.16萬元,下降1.82%。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9.0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22.13萬元,占79.6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65萬元,占7.40%;

衛生健康支出(類)9.61萬元,占3.44%;農林水支出(類)1.57萬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類)25.10萬元,占9.0%。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279.06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89.80萬元,完成預算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6.10萬元,完成預算100%。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6.23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支出決算為14.85萬元,完成預算100%。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支出決算為5.8萬元,完成預算100%。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決算為6.84萬元,完成預算100%。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決算為2.77萬元,完成預算100%。
8.農林水(類)扶貧(款)其他扶貧(項):支出決算為1.57萬元,完成預算100%。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25.10萬元,完成預算100%。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61.3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24.7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36.6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8萬元,完成預算100%。

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8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因公出國(境)費。全年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出境,沒有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年初沒有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沒有發生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3.公務接待費支出0.8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8年增加0.46萬元,增加135.29%。主要原因是2019年承擔全區黨政機構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務,市級部門調查指導和區縣部門之間相互交流學習增多。
主要用于接待各區縣編辦到我區進行黨政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等工作學習交流所發生的費用等。國內公務接待11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8萬元。
區委編辦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
區委編辦2019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本部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和工作實際對部門整體績效開展了預算目標管理,由于項目金額偏少,未對項目支出開展目標績效管理。本部門按要求對2019 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2019 年我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績效指標體系逐漸豐富和完善。
(二)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區委編辦2019年度未開展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總結工作。
(三)部門開展績效評價結果。
本部門按要求對2019 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情況開展自評,《區委編辦部門2019 年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
2019年,區委編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6.66萬元,比2018年減少7.92萬元,下降17.77%。主要原因是2019年厲行節約,嚴控各類經費支出。
2019年,區委編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購置。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區委編辦共有車輛0輛。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辦機關用于保障機構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辦機關開展機構編制業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編辦下屬事業單位區機構編制信息中心開展機構編制業務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辦機關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辦機關用于繳納單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2.農林水(類)扶貧(款)其他扶貧(項):指部門用于脫貧攻堅項目的支出。
13.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區委編辦2019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機構組成。區委編辦下屬事業單位1個。
(二)機構職能。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編辦),是列入區委工作機關序列的正科級單位,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是負責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區委編委的常設辦事機構,承擔區委編委的具體工作。主要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草案,統一管理全區機構編制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與鄉鎮之間職責分工;參與區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調整工作;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和區人大常委會機關、區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群眾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機關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關政策;審核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區級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負責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區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工作;監督檢查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并上報區委、區政府、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概況。區委編辦2019年末,共有編制14名,其中行政10名,全額事業4名。與2018年末編制數一致。實有人員11名,其中行政7名,全額事業4名。與2018年相比,與2018年相比,行政減少5人,其中 2019年因機構改革等原因調出4人,退休1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279.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9.06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19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為279.0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22.13萬元,占79.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65萬元,占7.4%;衛生健康支出(類)9.61萬元,占3.44%;農林水支出(類)1.57萬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類)25.10萬元,占9.0%。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管理
2019年,我辦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深化改革為主線,緊緊圍繞服務中心大局,統籌機構編制資源管理,為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按照財政局有關工作要求開展了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管理和整體績效目標自評工作。
(二)專項預算管理
2019年度本部門無專項預算。
(三)結果應用情況
我辦對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查自評??冃гu價自查開展覆蓋下屬單位及重點項目支出,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參照項目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保障重點項目支出,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財政資金配置,不斷強化績效理念,推動我辦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2019 年我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一是管理措施不夠到位。導致預算和具體執行存在差異;二是目標設定不夠科學合理,部分項目效果指標缺乏相對應的數量、質量資料,以致無法衡量項目效果。
(三)改進建議。針對存在的問題,我辦將進一步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審核,力求科學合理;三是認真研究重點項目的執行,特別是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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