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錄
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屋征收補償及集體土地征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征收補償安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承擔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以及國有土地收購,和被征收對象的安置服務工作;擬訂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相關文件,并做好資金預算;指導鄉鎮(街道)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國有土地收購和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服務工作。
(二)2021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集體土地征補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全力做好土地報批保障工作。2021年全力協助區自規局報批用地共計10個批次(2021年第1、2、3、4、5、6、7、8、11、12批),報批面積共計246.1379公頃(3692.0685畝),主要保障杉杉、寶能、五湖四海濕地公園、融創未來水郡城等重點項目用地需求。二是全力保障征地拆遷項目資金。全年申報征拆資金48筆,共計資金27986.88萬元,其中新征地項目6個(環天快速通道、錦江大道、興崇二號橋引道、高鐵小學和幼兒園、建設路延伸段、城南污水處理廠),面積295.55畝,約拆遷336戶。三是全力做好被征地農民參保工作。全年辦理完成社保預存款共計10個批次、1908人,繳納資金26960萬元。報送失地農民參保1820人。
(2)國有土地征補工作取得突破。在牽頭領導的帶領和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截至目前已完成國有土地收購12宗,總面積625.36畝,涉及建筑面積1813.39平方米,收購補償總金額 2.045億元。有力保障了鳳鳴公園改造、杉杉、環湖東路、岷江大橋等重大項目建設用地。牽頭完成《眉山市彭山區中心城區工業土地收儲指導性意見》,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開展有效探索。
(3)安置惠民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全面完成“征而未安”三年行動計劃。2019年至2021年,市下達我區“征而未安”目標任務5810人。截至目前已完成5829人安置,超額完成19人安置。其中實物安置5243人,貨幣補助購買商品房安置586人。實物安置分別是:2020年已完成李密安置區(一期)安置490人、高速路口安置區(一期)安置1022人、錦江三期安置區安置497人;2021年已完成長壽小鎮安置區(二期)安置237人、卡口安置區安置643人、北外街安置區抽簽分房安置817人、武陽安置區抽簽分房安置1537人。二是安置區建設有序推進。謝家安置區于2021年2月進場,現主體工程已完成50%。高速路口安置區(二期)已完成初步設計,正在進行財政評審和招標等前期工作,預計2022年4月進場施工。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已確定產業新城安置區安置地點,正在做可研報告,預計2022年6月進場施工。三是貨幣補助購買商品房安置試點取得實效。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區完成貨幣補助購買商品房安置試點,通過貨幣補助購買商品房試點已安置878人。
區征補安置中心屬于獨立核算單位,核定編制28人。下屬二級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73188.61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入減少42899.09萬元,下降59%,支出減少4159.21萬元,下降9%。主要變動原因是代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減少,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減少。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30038.4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08.21萬元,占3.0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836.35萬元,占42.7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16293.88萬元,占54.24%。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本年支出合計43150.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64.65萬元,占0.84%;項目支出42788.52萬元,占99.1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7489.12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67102.26萬元,下降70.94%。主要變動原因是集體和國有土地征地、拆遷業務量大幅減少。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8.2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2.1%。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39萬元,增長145.99%。主要變動原因是編制人數和業務量增加。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08.2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鄉社區(類)支出830萬元,占91.39%;住房保障支出29.57萬元,占3.2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1.22萬元,占3.44%;衛生健康支出14.6萬元,占1.61%;其他支出2萬元,占0.22%;農林水支出:0.83萬元,占0.08%。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908.21,完成預算100%。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支出決算為83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住房保障(類)支出決算為29.5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決算為31.2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4.衛生健康(類):支出決算為14.6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5、其他支出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61.6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40.8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0.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17萬元,完成預算1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只開展了公務接待。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17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未開展相關業務活動。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單位沒有公務用車。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0.17萬元,完成預算1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17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年未開展過公務接待活動,21年開展過一次公務接待。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17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用餐費。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17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人員與陪同人員用餐。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836.35萬元。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區征補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76萬元,比2020年減少11.59萬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大多數經費都在運轉經費中開支了。
2021年,征補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萬元。主要用于辦公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征補中心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1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目、補助被征地農民支出等5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5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5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同時,本部門對2021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區征補安置中心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5、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6.衛生健康支出:指單位為在編職工購買醫療保險。
7.社會保障和就業:指單位為在編職工購買的機關養老保險支出。
8.城鄉社區支出:指的是單位為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經費支出和業務開展所需費用。
9.住房保障支出:指單位為在編職工購買的住房公積金。
10.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21年區征補安置中心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一)機構組成。
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是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設六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室、安置股、國有股、集體股、稽核股),決算編制無二級預算單位。
(二)機構職能。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屋征收補償及集體土地征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牽頭擬訂我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面的相關文件,編制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和資金預算方案,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牽頭擬訂我區集體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相關文件,指導鄉鎮(街道)實施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園區落實征收補償安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根據征補工作需要,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適時采取第三方機構購買社會化服務,負責對第三方服務機構進行指導。負責對收購企業及個人、被搬遷企業及個人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附屬物進行調查、測繪、評估,牽頭完成協議簽訂和收購工作。負責按照征收補償安置資金(含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資金)管理相關規定規范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人員概況。
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年末在職人數23人,其中全額事業撥款23人。
二、部門財政資金收支情況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
2021年本部門財政撥款收入總額13744.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08.2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836.35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額908.21萬元,其中按功能分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1.2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3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57萬元;按支出性質分類,基本支出361.65萬元、項目支出546.57萬元;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340.8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0.76萬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836.35萬元,其中按功能分類,城鄉社區支出12836.35萬元;按支出性質分類,項目支出12836.35萬元;按經濟分類,資本性支出12836.35萬元。
四、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
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按照績效目標制定認真完成預算目標、預算編制準確、嚴格支出控制、按進度執行、預算完成情況較好無違規記錄情況。
(二)結果應用情況。
嚴格執行預算資金,按規定按項目分類使用。
(三)自評質量
包括評價部門整體支出自評準確情況。
四、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價結論。
2021年我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查自評結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證了部門的正常運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項目支出保障了重點工作的開展,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二)存在問題。
績效目標設定有待更科學更合理。
(三)改進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們將進一步科學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一是改進部門收支預算編制,夯實預算基礎工作,提高預算編制質量;二是認真研究政策,加強項目績效目標審核,力求科學合理;三是提早規劃,提前實施,確保各項順利實施,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項目)
一、基本情況
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7號)、《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進行土地收購工作。項目立項、資金申報的依據,根據區政府征地計劃或啟動事權所形成的會議紀要,委托街道(鎮)實施征收并申報資金。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支付要素。我中心嚴格按照按照區政府關于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報、支付資金。通過征收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為項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征地項目決策程序嚴密,嚴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規執行、符合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與項目年度目標一致。做到了資金預算、申報與支出一致。
三、綜合評價結論
全年按照項目的報批進度,按時完成支付進度。全年的經費開支控制在年初預算內,群眾對項目的滿意度指標較高。
四、績效評價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組織結構及實施流程、管理情況。根據區政府征地計劃或啟動事權所形成的會議紀要,由街道(鎮)實施征收并申報資金。
(二)項目管理情況
項目監管情況。區紀委、區財政、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監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項目產出情況
繳納2021年第1、2、3、4、5、6、7、8、11、12、13批次杉杉、寶能項目、五湖四海項目、水郡未來城項目等社保預存款28108萬元,資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項目效益情況。
通過籌集社保資金,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五、存在主要問題
無
六、相關措施建議
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和街道(鎮)資金撥付基礎資料檔案工作。
2021年100萬元以上(含)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 |
||||||
主管部門及代碼 |
260201 |
實施單位 |
區征補中心 |
|||
項目預算 執行情況 (萬元) |
預算數: |
200000000 |
執行數: |
127054200 |
||
其中: 財政撥款 |
200000000 |
其中: 財政撥款 |
127054200 |
|||
其他資金 |
0 |
其他資金 |
0 |
|||
年度總體目標 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征地拆遷項目 |
及時完成了區委 區政府交辦的事項 |
|||||
年度績效指標完成情況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 指標 |
預期指標值 |
實際完成指標值 |
|
完成 指標 |
數量指標 |
報地批次 |
10 |
11 |
||
質量指標 |
||||||
時效指標 |
工作任務完成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標 |
||||||
效益 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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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指標 |
提升單位工作效率 |
100% |
100% |
|||
生態效益指標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
滿意 度指標 |
滿意度 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100% |
100% |
||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征地拆遷項目)
一、基本情況
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7號)、《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進行土地收購工作。項目立項、資金申報的依據,根據區政府征地計劃或啟動事權所形成的會議紀要,委托街道(鎮)實施征收并申報資金。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支付要素。我中心嚴格按照按照區政府關于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報、支付資金。通過征收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為項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
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征地項目決策程序嚴密,嚴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規執行、符合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與項目年度目標一致。做到了資金預算、申報與支出一致。
三、綜合評價結論(附評分表)
全年按照項目的報批進度,按時完成支付進度。全年的經費開支控制在年初預算內,群眾對項目的滿意度指標較高。
指標 |
評分方法 |
評分(滿分值10分) |
時效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10 |
成本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10 |
滿意度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9 |
四、績效評價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組織結構及實施流程、管理情況。根據區政府征地計劃或啟動事權所形成的會議紀要,由街道(鎮)實施征收并申報資金。
(二)項目管理情況
項目監管情況。區紀委、區財政、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監管工作和日常巡查。
(三)項目產出情況
城西一、二組城中村改造項目1226.36萬元,東紅巷城中村項目1442.73萬元、中日國際康養城項目1503.96萬元、城南污水處理廠以北項目2860.83萬元,資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四)項目效益情況。
通過征收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為項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有力保障了全區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五、存在主要問題
無
六、相關措施建議
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街道(鎮)資金撥付基礎資料檔案工作。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測繪、評估項目)
一、基本情況
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17號)、《土地管理法》等文件要求進行土地測繪、評估抽選工作。以項目業主在區房地產評估機構備選供應商中抽取測繪、評估公司并簽訂委托合同,作為資金申報依據。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支付要素。
二、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測繪、評估項目抽選程序嚴密,嚴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規執行。做到了資金預算、申報與支出一致。
三、綜合評價結論(附評分表)
全年按照項目的報批進度,按時完成支付進度。全年的經費開支控制在年初預算內,群眾對項目的滿意度指標較高。
指標 |
評分方法 |
評分(滿分值10分) |
時效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10 |
成本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10 |
滿意度指標 |
是否評分法 |
9 |
四、績效評價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
根據土地收購項目情況,對于測繪、評估項目,完成一個申報一個。
(二)項目管理情況
項目監管情況。區紀委、區財政、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監管工作。
(三)項目產出情況
1.已支付項目。完成對岳登興收購項目的測繪工作,支付測繪費用為1094.40元,完成對岳登興收購項目的評估工作,支付評估費用186565元。以上共計支付費用187659.4元。資金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2.待支付項目。完成對陳木奎、趙錫雙收購項目的評估工作,并經區人民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待支付評估費用43044元;完成對正道實業,梁澤全、駱洪松、森輝能源公司、黃連松等收購項目的測繪、評估工作,并與業主初步達成一致意見,測繪、評估費用待收購項目經區人民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進行核算。以上測繪、評估費用待收購程序完成后陸續支付。
(五)項目效益情況。
五、存在主要問題
無
六、相關措施建議
無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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