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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時間:2023年10月23 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4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機構設置 1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1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1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11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3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4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2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2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23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24
第四部分附件 32
第五部分附表 47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江口街道黨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2、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負責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 律建設,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政法維穩、法 治建設、對外宣傳、統一戰線、民族宗教、保密、黨管武裝等 工作。領導本轄區工作,支持和保證人大工委、街道辦事處、紀工委、總工會、團工委、婦聯、殘聯等組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協調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街道的活動。
3、討論決定加強黨的建設、統籌區域發展、組織公共服務、
實施公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動員社會參與、指導社區自治 等方面的重大事項、重點工作和重大問題。對涉及街道轄區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事項和重大決策提出建議。
4、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負責機關黨建、區域化黨建、
“兩新”組織黨建、村(社區)黨建等基層黨建工作,承擔黨 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和發展黨員等工作。
5、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教育、
培訓、任免、考核和監督。指揮調度和管理考核區級職能部門派駐機構和工作人員。負責轄區內人才工作。
6、領導基層社會治理,負責基層治理的牽頭統籌、組織協
調、督導落實等職責,推動形成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格局。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工作,統籌轄區資源,實現共建共治共享。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江口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決策部署。
2、統籌轄區發展。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區域
經濟發展,優化產業發展布局和營商環境,穩定居民收入。統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經濟社會統計工作。
3、實施公共管理。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促
進城市有機更新,提升城鎮化發展水平,統籌推進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4、組織公共服務。依權限履行教育和體育、民政、人力資
源和社會保障、文化、衛生健康、人口和計劃生育、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險等方面職責。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協助負責兵役和民兵工作。
5、維護公共安全。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
訪維穩、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應急管理、食品藥品安全、
消防安全、安全生產、森林防火等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
協助負責抗旱救災、動物防疫等工作。統籌協調綜合行政執法力量。負責網格化服務管理和信息平臺建設。
6、指導社區自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組織城鄉社區協商。推進社區建設與社區治理。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3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持續跟進、及時傳達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實開展主題教育,街道各級黨組織開展集中學習研討200余次,深入黨員群眾開展宣講42場次;嚴格落實“四下基層”,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形成調研成果13項。
以基層黨建為引領,大力開展“分層治事”,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100余個。探索推行“五步前置”治理工作法,將黨建引領、治理規約、服務事項、隱患化解和文化活動前置治理,完成武陽安置區監督分/交房工作,安置群眾1392戶,累計實現4000余名群眾搬入新家園。指導街道所有安置小區全部成立業委會,實現回遷群眾安置小區“自我管理”。創建“岷江上的江口”新時代文明實踐品牌,搭建“一所十站多點”架構體系,開展各類志愿活動120余次,泥灣村被評為市優秀志愿服務村。實施“五大工程”,完成武陽安置小區4+1架空層建設,統籌推進武陽社區智慧科技型社區創建,大塘村工友夜市建成運營,茶場村共享空間初見雛形,江口街道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項目即將落成,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
有序有力推進項目建設。建設江口糧油文旅示范片,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2200畝;服務推進天府國際康養城、天眉樂連接線、環湖東路及錦江大道等項目,完成征地近400畝。
保質保量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嚴格實施河湖長制,開展小流域治理攻堅,推進實施《長江大保護綠色發展規劃》,持續開展岷江沿線環境污染整治工作;開展飲用水源生態修復及保護,對龔家堰50米范圍內經果林進行退出,回購巨桉2000余畝,龔家堰水質得到進一步提升。
有形有效提升林、河、田長制工作質效。新建生態堤防6公里,江口國家重點野生保護動物人工繁育基地獲省林草局行政批復,全市唯一。
抓實抓好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大力促進文旅融合發展,編制文旅重點項目規劃1個,對接服務沉銀博物館、彭祖后山等重大項目,持續做好文化旅游和鄉村振興深度融合,帶領街道黨員干部在新時期展現新擔當新作為,被推薦為全市高質量發展新興城市建設先進集體。
通過落實《江口街道村集體經濟倍增計劃實施方案》,高位謀劃,不斷拓展村集體經濟發展廣度、深度。全年累計投入鄉村振興項目資金1173.6萬元,用于進一步強化鄉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江口農貿市場,建成茶場村千余畝油茶基地,新建土橋村凍庫1座;大幅提升永豐村凍庫收益,就近解決務工4000人次;泥灣村通過整合投入資金,盤活閑置辦公陣地,帶動特色文化服務發展,集體經濟收入也由不足1萬元突破到10萬元以上。2023年,轄區各村(社區)集體經濟收入總量已突破150萬元,較2023年實現了集體經濟總量倍增,集體經濟收入在10萬元以下的村已基本消除,街道獲評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先進街道。
守好耕地紅線。創新耕地保護“三個一”工作機制,通過召開耕地保護調度會,及時掌握進度進行研究部署,成立耕地督查專班,開展耕地整治督查,深入各村進行政策宣傳,動員廣大群眾做好退耕還耕工作,街道已全面完成2023年異地恢復補充任務1581.62畝;完成流出耕地就地整改恢復任務1690畝。
筑牢拒腐防變防線。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與鎮村兩級干部116人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服務中心工作開展精準監督,制發督查通報10期,發放紀檢建議書4份、履責提示卡4份。強化案件查辦,完成違紀問題查處7件,給予黨紀處分7人,組織處理9人,辦理信訪舉報2起。黨員干部違規違紀問題相對于上一年度大幅減少。
找準重點,全力保就業穩民生。研究制定《江口街道“江燕歸巢”人才回引工作方案》,落實人才保障政策,積極搭建就業平臺,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工作渠道和創業貸款政策支持;積極對接區人社局等部門,完成穩崗就業培訓140人次,完成勞動力人口就業服務臺賬登記工作;聯合區就業局在街道舉辦招聘會1場,提供就業崗位400余個。
持續發力,鞏固脫貧攻堅成果。2023年,街道為脫貧戶(監測戶)提供種養殖幫扶45戶,提供臨時公益性崗位165人,春季教育救助153人,春季雨露計劃33人;堅持分層分類、到戶到人的原則,對低保601戶802人,特困供養對象151戶159人,全面開展救助幫扶。
多點著手,持續完善配套設施建設。江口街道各村(社區)已全覆蓋建立養老服務點,設立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23個村衛生室;當前正加緊建設彭山區第三人民醫院(江口區域醫療次中心),預計2025年完工;開展自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目前排查出自建房隱患130棟,其中C級49棟,D級81棟,已實施(或正在實施)工程治理11棟,剩余119棟已完成打圍管控。
安全生產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機制,與各村(社區)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335份,企業自查發現并整改大小問題994個,街道聯合各村(社區)檢查并整改問題334個,關停非法生產企業5個、廢品回收站1個,全年安全生產較大事故“0”發生,獲評區消防安全先進單位,鎮街唯一。
信訪工作方面。創新“矛盾糾紛警情聯動機制”,創新“1332”信訪工作法,實現全年矛盾調解成功率和信訪辦結案率實現兩個100%。2023年,獲評市信訪工作表現突出單位、市基層平安示范單位,轄區內石龍村、大塘村獲得眉山市“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區)”,江口社區、雙江村、土橋村獲得市級“七無”平安村(社區),武陽社區被命名為第二批省級“民主法治示范社區”。
過去一年,街道各項工作穩步推進,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迎來良好開局。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新的一年,街道將克難奮進,賡續前行,將黨的先進思想、經驗運用到各項工作開展中,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持續抓經濟、搞建設、促發展、保民生、強產業、優服務、防風險、嚴監管,在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關鍵任務的一年,在推進開放發展先行區建設中展現新擔當、實現新作為。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江口街道辦事處下設4個直屬事業機構,分別是:江口街道辦事處、江口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江口街道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江口街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江口街道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總計6,127.62萬元。與2023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各減少5,531.04萬元,下降47.44%。主
要變動原因是減少項目資金,包括蜀郡東岸、岷江東岸生態建設及儲備林、中日康養城電力遷改工程款等項目。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柱狀圖)
2023年本年收入合計6,127.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336.73萬元,占54.4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7.9萬元,占45.5%;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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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
2023年本年支出合計6,127.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10.43萬元,占40.96%;項目支出3617.19萬元,占59.0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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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總計6,127.62萬元。與2022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5,531.04萬元,下降47.44%。主要變動原因是減少項目資金,包括蜀郡東岸、岷江東岸生態建設及儲備林、中日康養城電力遷改工程款等項目。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36.7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54.45%。與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507.75萬元,減少15.2%。主要變動原因是部分項目已完成,包括扶持村級集體經濟、安全隱患整治等項目。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柱狀圖)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36.7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604.31萬元,占78%;公共安全(類)支出49.34萬元,占1.4%;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21.40萬元,占0.0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90萬元,占5.6%;衛生健康(類)支出20.90萬元,占0.06%;節能環保(類)支出17.96萬元,占2.4%;城鄉社區(類)支出23.01萬元,占0.5%;農林水(類)支出157.76萬元,占18.9%;交通運輸(類)支出11.25萬元,占0.2%;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7.53 萬元,占0.4 %;住房保障支出121.73萬元,占3.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35.84萬元,占7.2%;其他支出58.15萬元;占1.7%。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3,336.73,完成預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03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277.98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支出決算為3.99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1.2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支出決算為49.83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支出決算為2.2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支出決算為3.95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99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3.67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66.94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1.97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3.49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3.66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96萬元,完成預算100%
2. 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15.6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項):支出決算為29.06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支出決算為2.38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共安全(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支出決算為2.3萬元,完成預算100%。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項):支出決算為21.44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行政單位離退休費(項):支出決算為2.34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支出決算為36.91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為46.4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2.7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 養老服務(項):支出決算為38.19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4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支出決算為12.61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0.3 萬元,完成預算100%。
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服務(項):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0.4萬元,完成預算100%;衛生健康支出(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支出決算為8.5萬元,完成預算100%;
6、節能環保支出(類)其他節能環保(款)其他節能環保(項):支出決算為17.96萬元,完成預算100%;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支出決算為0.85萬元,完成預算10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支出決算為4.26萬元,完成預算10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支出決算115.35萬元,完成預算100%。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
8、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支出決算為3.2萬元,完成預算100%;農林水(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支出決算為12.6萬元,完成預算100%;農林水(類)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款)其他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項):支出決算為32.81萬元,完成預算100%;農林水(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支出決算為97.48萬元,完成預算100%;農林水(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01.92萬元,完成預算100%;
9、交通運輸(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支出決算為11.25萬元,完成預算100%;
1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決算為7.53萬元,完成預算100%。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8.12萬元,完成預算1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7.72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86.3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89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591.4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較上年減少0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 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22年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與2022年持平。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余2022年持平。國內公務接待支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共計支出0萬元。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87.9萬元。
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3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江口街道辦事處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91.48萬元,比2022年決算數減少23.17萬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8.2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2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江口街道辦事處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中: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在2023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水郡未來城項目等9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9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選取9個項目開展績效監控,年終執行完畢后,對3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同時,本部門對2023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3年江口街道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項):指人大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各級政府 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
15.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事務(項):指各級統計機關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項):指統計抽樣調查隊開展各類統計調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3.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4.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項):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項):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項):指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2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殘疾人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指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3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項):指其他用于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3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33.衛生健康(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指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34.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為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35.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36.衛生健康(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指反映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方面的支出。
37.節能環保(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8.節能環保(類)自然生態環保(款)農村環境保護(項):指用于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小城鎮環境保護;農用化學品、畜禽養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39.節能環保(類)其他節能環保(款)其他節能環保(項):指其他用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支出。
40.城鄉社區(類)其他城鄉社區(款)其他城鄉社區(項):指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41.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2.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病蟲害控制(項):指用于病蟲鼠害及疫情監測、防疫等方面的支出。
43.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務(項):指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支出。
44.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45. 農林水(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指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庫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
46. 農林水(類)水利(款)水質監測(項):指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質監測事業單位的支出。
47. 農林水(類)水利(款)水質監測(項):指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質監測事業單位的支出。
48. 農林水(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49. 農林水(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指各級財政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的支出。
50. 農林水(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項):指農村稅費改革后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支出。
51. 農林水(類)其他農林水(款)其他農林水(項):指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52. 交通運輸(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指公路養護支出。
53. 交通運輸(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項):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運費方面的支出。
5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其他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5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項):指其他用于自然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5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5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項):指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5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指防治地質災害方面的支出。
5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地質災害防治(項):指防治地質災害方面的支出。
60.其他支出(類)其他支行(款)其他支出(項):指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6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6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4.“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江口街道整體績效評價報告(2023年度)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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