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豐鎮決算
目錄
公開時間:2023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注:請單位根據實際注明頁碼)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推進區域發展。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優化產業發展布局,推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經營管理,營造良好振興環境,促進農民持續增收。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管理、耕地保護、村鎮建設管理、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等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項目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濟社會統計工作。
(三)實施公共管理。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健康、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統籌推進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推進社區治理和社區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工作。組織城鄉社區協商。管理相關社區社會組織。承接依法下放的審批服務相關權力事項。
(四)強化公共服務。推動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服務,負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公共文化體育、公共基礎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政務服務平臺建設。
(五)維護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群眾合法財產及其他相關權益,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負責社會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應急管理、食品藥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和森林防火、地質災害防治、抗旱救災、防洪搶險等防災減災工作,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承接依法下放的行政執法權力事項,統籌指揮調度綜合行政執法和派駐機構力量。協助負責兵役和民兵工作。
(六)加強民生保障。落實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和優撫安置政策,為保障對象提供基本養老服務、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維護特殊群體和困難群體權益等基本社會服務,提供農民基本經濟權益保護、扶貧濟困、未成年人保護、農村危房改造等民生服務保障工作。
(七)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能和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黃豐鎮人民政府為正科級行政單位,內設黨政綜合辦事機構7個,分別為: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治理和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城鄉建設管理和自然資源辦公室、財政所,直屬事業機構4個,分別為: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便民服務中心、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心、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
變動情況:2022年,根據《中共眉山市彭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關于在鎮(街道)黨建辦公室加掛基層治理辦公室牌子相關事項的通知》(眉彭編發〔2022〕28號)文件精神,將在我鎮黨建辦公室加掛基層治理牌子,增加職責:牽頭制定基層治理目標規劃和階段性任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層治理工作的謀劃推進、統籌協調和督導考核。增核中層職數1名。
2022年度收、支各計3208.08萬元。與2021年3048.86萬元相比,收、支增加159.22萬元,增長5.22%。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 單位:萬元)
2022年本年收入合計3208.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04.76萬元,占84.3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03.32萬元,占15.69%。

(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 單位:萬元)
2022年本年支出合計3208.0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7萬元,占38.55%;項目支出1971.38萬元,占61.45%。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 單位:萬元)
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各計3208.08萬元。與2021年3048.86萬元相比,財政撥款收、支增加159.23萬元,增長5.22%。主要變動原因是2022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36萬元,交通運輸支出增加72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增加45萬元。

(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04.7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4.31%。與2021年2962.33萬元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57.57萬元,下降8.69%。主要變動原因是受疫情等大環境影響,我鎮部分項目施工緩慢,未達到支付節點。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208.0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04.35萬元,占40.66%;公共安全支出42.53萬元,占1.3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7.41萬元,占0.5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47萬元,占3.82%;衛生健康支出47.8萬元,占1.49%;節能環保支出361.93萬元,占11.28%;城鄉社區支出25.95萬元,占0.81%;農林水支出594.99萬元,占18.55%;交通運輸支出78.79萬元,占2.4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5萬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59.09萬元,占1.8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47.15萬元,占1.47%;其他支出500.62萬元,占15.6%。

(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單位:萬元)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3208.08,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決算為1304.35萬元,完成預算100%。
2.公共安全(類):支出決算為42.53萬元,完成預算100%。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決算為17.41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決算為122.47萬元,完成預算100%。
5.衛生健康(類):支出決算為47.8萬元,完成預算100%。
6.節能環保(類):支出決算為361.93萬元,完成預算100%。
7.城鄉社區(類):支出決算為25.95萬元,完成預算100%。
8.農林水(類):支出決算為594.99萬元,完成預算100%。
9.交通運輸(類):支出決算為78.79萬元,完成預算100%。
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決算為5萬元,完成預算100%。
11.住房保障(類):支出決算為59.09萬元,完成預算100%。
1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決算為47.15萬元,完成預算100%。
13.其他(類):支出決算為500.62萬元,完成預算100%。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3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05.5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531.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13萬元,完成預算60.74%,較上年5.13萬元減少1萬元,下降24.2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支出減少。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3.96萬元,占95.8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17萬元,占4.12%。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單位:萬元)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96萬元,完成預算9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1年4.45萬元減少0.49萬元,下降11.01%。主要原因是減少了公務用車的出行頻率。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越野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96萬元。主要用于我鎮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支出0.17萬元,完成預算6.0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1年0.68萬元減少0.51萬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我鎮在日常工作中減少公務接待費用支出。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1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執行公務人員用餐費。國內公務接待1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17萬元,具體內容:區人大常委會楊興弘等12人對全區隨禮亂象整治情況的調研。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3.32萬元。
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1.8萬元,比2021年46.96萬元增加24.84萬元,增長5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單位陸續召開人大、黨建等各項會議,會前培訓需打印各項資料等導致培訓費用增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共有車輛1輛,主要是用于保證我單位日常辦公外出使用。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在2022年度預算編制階段,組織對黃豐鎮鄉村旅游大環線項目拆遷、場鎮運行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龔家堰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租地、鄉村振興專項經費、2021年“綠蔭彭山、全域增綠、美化鄉村”活動建設項目等56個項目開展了預算事前績效評估,對上述56個項目編制了績效目標,預算執行過程中,開展績效監控,組織開展績效自評,績效自評表詳見第四部分附件。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項):指人大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指各級政府 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指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
15.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事務(項):指各級統計機關在日常業務之外開展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9.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項):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項):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指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項):指其他用于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6.衛生健康(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指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27.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為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8.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9.衛生健康(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指反映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方面的支出。
30.節能環保(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1.節能環保(類)自然生態環保(款)農村環境保護(項):指用于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小城鎮環境保護;農用化學品、畜禽養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32.城鄉社區(類)其他城鄉社區(款)其他城鄉社區(項):指其他用于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33.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農村社會事務(項):指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支出。
34.農林水(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35.農林水(類)其他農林水(項):指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36.交通運輸(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指公路養護支出。
3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項):指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42.“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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