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錄
公開時間: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明細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目標績效管理和效能評價的決策部署。
2.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對區委、區政府的目標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3.負責對上級和本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效能評價。
4.負責擬訂全區目標績效考評辦法、年度考評方案及相關措施,并協助組織實施。
5.負責區委、區政府對鄉鎮(街道)、區級部門(單位)和園區年度目標任務的編制、分解和下達。
6.負責對區委、區政府下達目標任務的跟蹤和評估,并提出通報建議。
7.負責全區目標績效考評工作,提出考評結果、等次評定和績效考評成果運用建議。
8.負責對全區目標績效和效能評價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改進和完善的措施及建議。
9.負責鄉鎮(街道)、區級部門(單位)和園區目標績
效評估工作的日常指導。
10.負責目標績效評估數據的采集、匯總、統計、資料錄入以及信息維護技術服務等保障工作。
11.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嚴格按照本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統籌開展目標管理和督查督辦工作,做好上級黨委和區委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并形成專報40余期,開展了中央和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推動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疫情防控、生態環境治理、防汛減災、禁毒、根治欠薪、老舊小區改造、重點項目等重要督查督辦108余次。強化對全區目標績效工作的統籌管理,并針對上級下達的抓項目促投資、對上爭取、重點項目“三比三看”、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等重點目標任務,實行目標績效考核專項加扣分,有效發揮目標績效管理“指揮棒”的作用。深入推進全省首批街道(鄉鎮)評議區級職能部門試點工作,工作經驗被省上印發全省推廣,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彭山經驗。不斷完善督考一體的工作體系,以督促考,強力推動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落實。
根據《關于<眉山市彭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眉彭機改〔2019〕1號)文件,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為區委、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科級單位,由區委辦公室代管。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無下屬二級單位,本單位2021年年末在編8人,均為事業人員。
2021年度收、支總計73.24萬元。與2020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0.79萬元,增長1.09%。主要變動原因是調資和人員變動。

(圖1: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圖)(單位:萬元)
2021年本年收入合計73.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3.24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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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收入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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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年本年支出合計 73.24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73.24 萬元,占 100 % ;項目支出 0 萬元,占 0 % ;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 0 % ;經營支出 0 萬元,占 0 %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0 萬元,占 0 % 。
(圖3:支出決算結構圖)(餅狀圖)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3.24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0.79萬元,增長1.09%。主要變動原因是調資和人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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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計變動情況)(單位:萬元)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3.2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0.79萬元,增長1.09%。主要變動原因是調資和人員變動。

(圖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3.2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73.1萬元,占99.8%;教育支出(類)0萬元,占0%;科學技術(類)支出0萬元,占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14萬元,占0.2%;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萬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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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餅狀圖)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數為73.24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決算為73.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0.1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3.2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0.6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1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14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圖7:“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萬元,增長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14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減少0.68萬元,下降37.36%。主要原因是2020年3月底區國資金融局將車輛無償劃撥至我單位使用時需要進行多個部分的修理、維護,因此2020年運行維護費用高于2021年。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主要用于…。截至2021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1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20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其中:
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具體項目、金額)。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具體項目)。主要用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與2020年決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系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共有車輛1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目標督查工作外出等。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在年初預算編制階段,因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無項目實施計劃,故本單位嚴格執行編審要求,結合本單位職能與職責、年度工作計劃、工作任務,認真完成了其他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本單位按要求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從評價情況來看,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本單位未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因無專項預算項目,故未組織開展項目支出績效評價。
同時,本部門對2021年部門整體開展績效自評,《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見附件(第四部分)。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指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政策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12.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機關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3.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單位用于集中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
1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15.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7.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8.“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1年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報告范圍包括機關和下屬單位)
(一)機構組成。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內設3各股室,無下屬單位。
(二)機構職能。眉山市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是主管目標績效管理和效能評價的工作部門,主要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目標績效管理和效能評價的決策部署等工作。
(三)人員概況。2021年末目標績效中心在職職工8人,其中:行政人員0人,行政工勤0人,事業人員8人。退休職工0人。
(一)部門財政資金收入情況。2021年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財政資金收入73.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3.24萬元。
(二)部門財政資金支出情況。2021年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財政資金支出73.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24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20萬元以下項目有0個。
三、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涉及有專項預算的部門,專項預算項目自評報告作為附件報送;特定目標類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作為附表報送)
(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管理。
彭山區目標績效中心嚴格按照預算的各項指標,從嚴控制各項支出。根據預算的進展情況嚴格申請資金,并且根據工作的輕重分配資金,做到分配科學、分配及時,確保日常工作能夠順利完成。
(二)結果應用情況。
按照區財政的要求,主動公開決算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為更好的做好工作奠定基礎。
(三)自評質量
好。
(一)評價結論。較好完成了整體預算績效管理,有效的將資金運用到工作中,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2021年整體支出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依照計劃管理使用,整體支出對保障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行,推進深化管理體制改革起到了關鍵作用。同時,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及時考核目標任務執行進度情況,促使目標進度及時完成。
(二)存在問題。無
(三)改進建議。在推進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基礎上,全面深化全局內控體系建設,落實監督檢查,結合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內控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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