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2-00902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2-02-28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2021年,我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強化依法決策,規范行政執法,維護社會穩定,為開啟彭山“十四五”建設新征程保駕護航。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加強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一是統籌推進依法防控工作。及時調整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名單,統籌推進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二是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機制。堅決執行上級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政策要求,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依法全力做好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阻擊戰工作。三是強化疫情防控執法司法力度。完善疫情防控應急管理體系,強化疫情多點監測預警,加快核酸檢測能力建設,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做好傳染病房改建、防疫物資儲備等醫療救治準備。嚴格落實院感防控,抓好疫苗接種工作。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印發《眉山市彭山區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方案》,圍繞提升營商環境18項一級指標細化任務分工,提出258項工作舉措,落實牽頭和責任單位。深化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制發《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聯動響應機制》,變企業跑動咨詢為部門預先服務,努力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二是強力推進標準審批。常態化梳理公布區、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政務服務事項機制,實現清單之外無權力。建立全區政務服務事項和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印發《眉山市彭山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實施方案》,全年調整行政權力1124項,其中新增364項,變更216項,取消542項。調整后區本級行政權力共計5197項,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共計117項,賦予鎮(街道)區級行政權力事項49項,“全部委托”至鎮(街道)辦理的區級政務服務事項共計450項。開展“奇葩證明”清理整治,廢止54項,保留95項。對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優化,全區依申請類單個政務服務事項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提速80%以上,調整即辦件比例30%以上。對100個高頻事項重點優化,減時限、減材料、減環節,審批效率提升50%以上。三是加強服務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行動,印發《完善鎮村便民服務體系工作方案》,推進鎮村便民服務體系建設,確保基層權力給基層,基層事情基層辦。江口街道、觀音街道觀音鋪社區被確立為省級“三化”建設試點地區,謝家街道、江口街道泥灣村、觀音街道蔡山社區為市級試點。基本建成區、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無差別綜合受理體系,群眾在任一窗口均可辦成事,實現簡單事項“不出門”、復雜事項“不出鎮”、投資事項“不跑路”,所有事項“就近辦”。此外,已與新津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公共法律服務聯席制度,服務跨區域同城化發展,打造營商環境高地。
(三)推進科學民主依法行政決策。嚴格遵循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落到實處。嚴格落實《四川省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眉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修訂出臺《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合同管理辦法》。2021年,區政府法律顧問參與審查各類行政決策事項153項,出具書面審查意見153份,提出各類建議意見320余條。審查《杉杉鋰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基地項目投資協議》等重大投資協議、政府性合同95份,提出修改建議意見920余條,采納率95%以上。審查《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行政規范性文件11件,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11份,提出建議意見70余條,以區政府名義向區人大常委會和市司法局備案11件。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全面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制發《2021年彭山區全面貫徹落實“三項制度”實施方案任務分解清單》,指導各行政執法單位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常態化建設,明確要求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文字、視頻音像記錄等方式對執法程序、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歸檔管理等行政執法全過程進行記錄,規范法制審核送審材料,建立法制機構內部工作運行機制審核制度,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規范全區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五)強化行政應訴工作。推進彭山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由區人民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嚴格落實《眉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暫行規定》《眉山市行政應訴十條規定》,制發了《眉山市彭山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行政機關行政應訴行為,提升行政應訴能力。全區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4件,審結24件,不予受理1件,確認違法、撤銷5件,維持1件、撤回復議申請17件。審結的復議案件中敗訴5件,敗訴率為20.83%。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3件,審結6件,移送2件、駁回4件;二審行政訴訟案件4件,審結2件,駁回2件;再審行政訴訟案件1件,審結1件,駁回1件。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市政府復議案件1件。
(六)著力推進司法公正高效。一是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完善員額法官、檢察官動態調整、常態化遴選、退出機制。推進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管理。深化司法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實現扁平化管理,構建現代司法管理機制。改進審判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四類案件”監督管理和“三非”工作機制,堅決排除違規干預。建立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制度。逐步更新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和取證指引,開展民營企業積案、掛案清理和命案清理兩項監督工作;持續推進院庭長辦案常態化,院庭長辦案2901件,占比85.64%。公益訴訟摸排案件線索56件,立案51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51件。二是健全司法權力制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案件糾錯機制,監督糾正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執法司法突出問題。健全入額領導干部辦案常態化和辦案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優化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體系,建立錯案通報制度。加強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構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格局。截至目前,區檢察院辦理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件,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1條并被采納;辦理民事執行監督案件9件,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9條并被采納;辦理行政非訴執行案件8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8條并被采納整改。三是深化訴訟制度改革。第一,持續推進刑事庭審實質化建設,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和“三項規定”適用,提前會議、證人出庭,非法證據排除等適用比例逐年提升。截至目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結案件149件,適用速裁程序和簡易程序辦理案件占比71.2%;第二,積極開展行政司法管轄制度改革。積極開展行政審判統計分析,集中管轄東坡區以區級行政機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和以區級行政機關為申請人的行政非訴訟指向案件審查112件;第三,健全完善“分調裁審”機制,持續推薦“分流、調解、速裁、快審”機制改革,63%的簡案團隊員額法官審理全院70%的民商事案件;第四,不斷提升訴源治理規范化。完成眉山市第二批“訴源治理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以人民法庭和法官聯絡點為基站,推動司法服務前移,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第五,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通過聯席會議、線上“云查控”、失信“黑名單”等智慧執行措施,強化社會誠信建設,構建執行大格局,保障勝訴當事人實現訴訟權益。常態化開展“四大專項執行行動”,共受理各類執行案件1003件,已執結828件,結案率82.55%,實際執行到位金額5240.38萬元。
(七)聯動創新精準普法。各普法成員單位嚴格落實普法責任,按照“一月一主題”原則,在“3.15”“6.26”“11.9”“12.4”等節點,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圍繞禁毒攻堅、市域社會治理、基層治理、鄉村振興、《民法典》頒布等,深入開展“法治四川行”、“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民法典》百名律師百場講座”等主題活動60余場。打造江口法治小廣場、希望城禁毒宣傳一條街、竹韻廊禁毒主題公園等4個法治文化陣地。以“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為主題,打造安裝禁毒文化墻、仿真毒品展示柜、宣傳標語草坪牌、彭祖祖說法雕塑、心愿卡片等物品,在全區上下營造了濃厚的禁毒宣傳法治氛圍。
(八)預防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大力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以源頭預防矛盾、就地化解糾紛、服務保障發展為重點,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持續開展。村(社區)每周、鎮(街道)每半月、中心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月都定期對轄區內的矛盾糾紛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梳理、滾動排查和分析研判。同時,針對房地產、征地拆遷安置、涉法涉訴、勞資等重點領域和“四川信托”“P2P”網貸、非法集資等重點問題開展2次專項大排查。目前,全區共排查各類非涉穩型矛盾糾紛3409件,調處3072件,化解2451件,沒有發生因矛盾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和“民轉刑”案件。加強矛盾化解協調中心規范化、實戰化建設。江口司法所“楓橋式司法所”順利通過四川省司法廳驗收。謝家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中心建成,做到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實現群眾矛盾糾紛解決“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2021年,全區6個鎮(街道)、51個村(社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成率達到100%。創新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化解,針對鄉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數量多且容易激化的特點,依托區婦聯家事調解委員會、村(社區)家長學校、婦女之家、維權站、微信群等線上線下陣地,開展普法課堂、案例分享、民法典授課直播等法治宣傳,預防減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發生。
二、存在問題
(一)思想認識亟待提高。個別鎮(街道)和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在維護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夠的認識,缺乏扎實有效的貫徹措施,對區委、區政府的長遠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依葫蘆畫瓢”,結合本單位實際的安排不到位。
(二)專業人才隊伍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系統性、專業性強,對業務素質要求較高。但目前,我區法律專業人才較缺乏,職能部門中具有法律專業學歷的人員較少,個別職能部門由其他業務股室人員兼職法制工作,執法部門中通過執法考試的人員比例較少,具有執法資格的人員數量不多,行政執法隊伍力量較薄弱,行政執法能力亟待增強。
(三)特色亮點工作不夠突出。職能部門在推進自身所承擔的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中,大多是按照任務分工及工作要點內容開展,在推進工作過程中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總結提煉方面還不到位,亮點工作不夠突出。
三、2022年工作計劃
(一)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以中央、省、市精神為指導,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綜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加強和改善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健全制度機制。對照省、市法治建設規劃,結合彭山實際制定我區法治建設綱領性文件,加強貫徹落實情況督察,通過法治保障區委、區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合法有效實施。
(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依照中央、省、市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要求,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減少證明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同時,搶抓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新機遇,加強與新津、雙流、蒲江等周邊區縣的對接,對標先進,對涉及地區協同的各類事項,探索異地辦理新路徑,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三)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隊伍建設,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臺。
(四)鍛造專業化法治隊伍。持續推進將法治人才培養納入全區人才培養規劃,建立執法人員、司法工作者和律師交流培訓機制,打造多層次全方位法治人才培訓體系。加大法治人員培養力度,定期收集各行業各部門培訓需求,有針對性地制定年度法治業務專業培訓計劃,不斷強化法治隊伍的法律業務素養。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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