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單位):
《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經區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25日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是指防御江河洪水災害、城市內澇災害、山洪災害、突發性洪水災害、干旱災害,事前預設可能發生的災害或險情,有針對性地制定的應急搶險、應急救援方案的統稱,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下,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洪水、洪澇、干旱災害而預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對策和措施?!睹忌绞信砩絽^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修訂)》(以下簡稱《應急預案》),是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實施指揮決策、科學調度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的依據和指導性文件?!稇鳖A案》經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認真貫徹執行。區級各部門應根據職能職責,制定針對性更強且具體的應急預案;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應急預案》和轄區實際,進一步細化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災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實施辦法,形成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體系。
為提高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有效防止和減輕水旱災害損失,做到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江河洪水災害、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排除涉水工程險情,切實做好遭遇特大暴雨和超警、超保水位的江河汛情、工程險情突發事件的防汛應急搶險調度和險情搶護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應急預案》目的是在水旱災害形成前,為規范有效地防御水旱災害,扎實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減災的準備工作,通過嚴密的組織和防范措施,最大努力避免災害發生或減輕災害損失。當災害發生時做到心中有數,臨危不亂,科學有序地指揮抗洪搶險、應急救援、抗旱救災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區域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實施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度修訂)〉的通知》(川辦發〔2023〕13號)、《眉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眉山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眉府辦發〔2023〕7號〕)、《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試行)〉的通知》、《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完善眉山市彭山區應急委員會的通知》《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防汛抗旱工作體制機制的通知》等要求,結合我區經濟規劃和防汛工程現狀,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泥石流災害、河道壅塞、堰塞湖、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水電站垮壩、堤防渠道決口、水閘倒塌等次生衍生災害。
我區防汛重點為30座水庫及山坪塘,17個山洪災害危險區,6個地質災害點,8個城市內澇點,岷江、府河、毛河等中小河流,在建工地營地,危舊房,涉水在建工地等。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下原則:
——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級有關部門(單位)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相關部門依照本預案確定的任務,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快速反應、形成合力、積極應對。
——預防為主、綜合施策。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體系,突出水旱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預案管理和物資隊伍建設,強化監測會商與分析研判,健全預報預警發布機制,針對性開展演練,實現預報、預警、預演、預案的全鏈條融合。
——科學處置、安全第一。險災情發生后,堅持科學指揮決策,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及時開展險災情處置,嚴防次生災害發生。處置過程中要始終將搶險救援人員和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時轉移受威脅人員。
——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加強防汛抗旱專業化隊伍建設,積極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新方法,將科學研判、快速處置、精準管控等要求貫穿“防抗救”各環節,不斷提升防汛抗旱專業化水平。加強防汛抗旱宣傳培訓,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增強干部群眾辨災識災、臨災避險、自救互救的意識和實戰能力。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責任落實“三單一書”、責任督促“兩書一函”“四不兩直”等工作機制,推動建立跨區域、跨流域、跨部門防汛抗旱減災聯防聯動機制,推動落實防汛減災包保責任;制定工作規則,厘清各部門上下層級間、部門間的工作關系,構建分工明確、責任清晰、配合緊密的職責體系,形成統一指揮、高效協同、無縫銜接的“防抗救”一體化格局,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快反應、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根據預警、汛情、險情、災情的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區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一、二、三、四級。
——減輕災害風險,做好災前預防和準備。
——密切監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險災情,強化會商研判,及時發布預報預警。
——組織開展應急供水、調水,解決農村因旱人畜飲水困難。
——組織疏散、轉移、解救受威脅人員,及時妥善安置,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開展險災情處置,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組織搶救、轉移重要物資,管控重大危險源,保護重要民生和軍事目標。
——加強災害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嚴格落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防汛救災主體責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統一權威高效的組織指揮體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防范應對能力。
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是彭山區應急委下設專項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體系圖見附件1)。
2.1.1組成及辦事機構
區防指由總指揮1名、指揮長2名、第一副指揮長1名、常務副指揮長2名、副指揮長8名及成員單位組成。
總指揮:區政府區長
指揮長:負責應急工作的區級分管領導
指揮長:負責水利工作的區級分管領導(負責防指日常工作)
第一副指揮長:區人民武裝部副部長
常務副指揮長:區水利局局長(負責防辦日常工作)
常務副指揮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區氣象局局長、武警彭山中隊中隊長、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區防汛抗旱服務中心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包括:區人民武裝部、區委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經信局、區教體局、彭山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衛健局、區國資金融局、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區紅十字會、區融媒體中心、區國動辦、區氣象局、武警彭山中隊、區消防大隊、國網彭山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等為成員單位。
區防指辦事機構為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汛辦),區防指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防汛抗旱服務中心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副主任。
2.1.2鎮(街道)、村(社區)防汛抗旱組織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鎮(街道)設防汛抗旱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長,并明確與防汛抗旱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防汛抗旱工作。
有防汛抗旱任務的行政村、城鎮社區設防汛抗旱工作小組,由行政村、社區主要負責人擔任責任人,兼任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本區域防汛抗旱工作。
2.1.3其他防汛抗旱組織
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設單位、有防汛抗旱任務的大中型企業,應組建專門機構,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應急處理工作。
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動員社會力量,采取措施開展防汛抗旱工程設施建設和非工程措施建設,鞏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水旱災害后的恢復與救濟工作,包括災區的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救災工作以及所管轄地區的各項水毀工程設施修復工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洪澇干旱災害地區的搶險救災和水毀工程修復。
2.2.1區防指職責
區防指在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職責是: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重要論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防總,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關于防汛抗旱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2)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分析研判全區防汛抗旱形勢,部署水旱災害防御,加強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的全過程統籌,并監督執行情況。
(3)督促指導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設;完善防汛抗旱體系,提升全區防災減災能力;督促指導做好思想、責任、措施落實等汛前準備工作;汛期組織會商研判,加強監測預警。
(4)督促指導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適時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響應,科學調度洪水,及時處置險情、災情;及時發布重大、特別重大或影響較大的防汛抗旱相關信息。指導各地對未達到響應級別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5)按照區應急委的安排,負責組織指揮較大以上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重大或特別重大水旱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國務院工作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6)建立完善法規制度、預案體系,加強宣傳培訓演練,提升群眾防災減災意識。
(7)完成市防指,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區防指領導職責
總指揮:擔任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負責人,全面領導、指揮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對防汛抗旱工作負總責。
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組織、協調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分管應急管理的副區長負責防汛抗旱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副區長負責區防指日常工作。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第一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負責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協調駐彭解放軍(含預備役部隊)和入彭支援隊伍開展抗洪搶險、營救群眾等防汛抗旱行動。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常務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負責區防汛辦工作。區水利局局長統籌“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統籌“救”,協同做好“防”和“治”相關工作。完成總指揮安排的其他任務。
副指揮長:協助總指揮、指揮長落實防汛抗旱各項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總指揮、指揮長的安排,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防汛抗旱工作。
2.2.3區防汛辦職責
區防汛辦承擔區防指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各地防指(辦)認真貫徹國家防總、省防指(辦)、市防指(辦)、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情況。負責區防指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工作,及時溝通、共享相關信息,向區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揮、調度、決策意見。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機制。
(2)安排部署區級各部門(單位)汛前準備工作并組織開展督促檢查,負責本級相關防汛抗旱責任人的匯總上報并公示。
(3)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會商調度、隱患排查、督導檢查工作。
(4)組織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訂;組織開展防汛抗旱綜合演練工作;洪澇干旱災情統計、核實、上報和發布。
(5)統籌防汛抗旱宣傳和信息報送、發布工作;發布區委、區政府相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
(6)負責區防指會議組織、文件起草、簡報編印、檔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2.4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區防指成員單位是區防汛抗旱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防汛抗旱各項工作任務高質量完成。
區水利局:負責統籌全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負責統籌未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時和啟動三級、四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后的全區水旱災害應對處置工作;負責指導各地對一般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工作;負責協助編制修訂《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負責水旱災害風險普查與區劃分級;組織編制區內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督促指導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應急搶護,負責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監督管理;負責5萬千瓦以下建成投運水電站的運行安全;負責指導、協調中型及以上水庫、電站移民安全度汛工作;負責龔家堰及小(一)型水庫防汛工作,指導全區水庫、山洪災害危險區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啟動一級、二級防汛抗旱應急響應后的全區水旱災害應對處置工作;負責協助指導各地對一般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協助全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負責編制修訂《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洪澇災區和旱區群眾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導各級應急救援演練;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提交區防指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綜合監測預警,承擔洪水干旱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人武部:負責協調組織民兵(含預備役部隊)參加抗洪搶險救災,執行抗洪搶險救災任務,必要時負責協調聯系駐軍部隊投入抗洪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運送物資、穩定秩序及執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務。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防汛抗旱重大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網信辦:負責統籌做好防汛抗旱網絡輿情引導管控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部門)做好輿情監測、上報、研判、處置等工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安排重點防汛抗旱建設項目,積極爭取將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設納入國家基建計劃。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糧食和物資采購、儲備、調運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供給。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領域防汛抗旱的組織實施工作,配合做好受災區域和受災群眾生產生活能源保障有關工作。負責協助指導水電工程防汛安全工作,督促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經信局: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成品油、天然氣的緊急調度和鐵路運輸的協調保障,并按照區防指指令做好應急藥品協調保障;負責5萬千瓦及以上建成投運水電站的防汛安全工作,協調電力、通信保障;及時將預警短信傳達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督促指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教體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防汛減災和校區防汛安全工作,組織指導各地有序組織師生安全撤離或轉移避險,必要時采取停課、調整上課時間、停止校車運營等措施。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彭山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協助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嚴厲打擊盜竊防汛抗旱物資和破壞防汛抗旱工程、水文、輸電、通信設施的違法行為,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緊急情況下組織部分公安警力投入抗洪搶險。
區民政局:負責全區敬老院安全度汛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組織、志愿者規范開展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做好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和反饋等工作;督促指導各地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臨時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指導地方做好因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財政局:負責區級防汛抗旱經費的籌集、撥付和監督管理,及時下撥中央、省、市防汛抗旱補助資金。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點及因降雨誘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負責為防汛抗旱決策提供地理信息支撐;加強用地審批工作,嚴禁占用河道、堤防及其保護范圍、防汛搶險通道。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住建系統防汛減災工作,督促指導在建工地營地、地下空間、自建房、危舊房安全度汛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建成區排水防澇設施工程建設、城鎮建成區內的排澇設施和設備的應急搶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對災區受災房屋結構安全進行應急評估,為災區群眾應急安置房和災后返遷房的啟用安全提供技術指導。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防汛抗旱工作,落實防汛搶險救災車輛、機具,指導和協調處置職責范圍內公路水路搶通保通和應急運輸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負責指導在建航電樞紐水電站防汛安全工作,協調組織優先運送防汛抗旱搶險人員以及物資、設備。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區農業旱、澇災情信息,負責指導提灌站及農田水利設施安全度汛;指導全區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墾(農場)系統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商務局:負責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牽頭協調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協調防汛抗旱救災物資和災后恢復物資的供應等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文廣旅局:負責組織指導彭祖山風景區、漢崖墓博物館安全度汛工作,組織指導A級旅游景區和星級農家樂防汛減災、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視氣象預警和降雨情況,協調、督促有關A級旅游景區和星級農家樂臨時關閉。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衛健系統各醫療衛生院防汛工作,組織指導地方開展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做好救災醫療物資儲備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國資金融局:負責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做好防汛抗旱減災工作,組織區屬國有企業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國動辦:負責協調組織人防工程防汛抗旱工作,組織人防專業隊伍配合做好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負責城區園林樹木防汛安全措施,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區林業旱澇災情信息,做好全區林業防汛抗旱救災、生產恢復等工作,負責災后生態修復。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社會力量,為多渠道籌措款物資金,配合協助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融媒體中心:負責防汛抗旱電視和新媒體宣傳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預警信息發布等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準確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氣象信息,組織實施抗旱人工增雨作業。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武警彭山中隊: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執行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運送物資、保護重要目標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秩序及執行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務。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區消防救援大隊:根據險情災情,按照區防指安排,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水旱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國網彭山供電公司:負責所管轄水電站防汛抗旱電力調度運行、電力設施保障、搶險電力保障等工作,協助指導水庫水電站管理單位執行防汛調度指令。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彭山水文測報中心:負責雨水情監測、土壤墑情監測和洪水預警預報,及時準確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水情和墑情信息。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汛安保工作;優先、及時、準確傳遞防汛抗旱信息,保證防汛抗旱搶險通信暢通;負責全區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任務。
2.2.5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職責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組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黨(工)委的領導下,執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的決策、指揮、命令,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項防汛抗洪、應急搶險、抗旱減災措施,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轄區內的防汛抗洪和防旱抗旱工作。具體職責主要如下:
(1)對轄區內的水庫山坪塘、山洪災害危險區、地質災害點、堤防、在建工地營地等水旱災害防御、防汛安全、應急救援、搶險救災、抗旱減災工作負總責。
(2)做好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政策法規和常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干部群眾的水患意識和法治意識、防汛安全和避災意識,服從調度指揮,積極投入到抗洪、抗旱、搶險、救援和災后重建、恢復生產等工作。
(3)負責鎮(街道)管理的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做好安全巡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4)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制度,落實防洪救災、抗旱減災工作經費、組建防洪搶險隊伍、備齊備足防汛救災物資。
(5)制定鎮(街道)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6)堅持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全面排查轄區內的堤防、水庫、橋梁、排水等工程險情,及時向區相關部門如實報告工程險情并立即組織應急搶險和保安減災工作,做好災情統計并賡即向相關部門報告。
(7)洪災、旱災發生后,迅速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抗洪救災、抗旱減災工作;做好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管理,安排好災區群眾生活,積極促使盡快恢復生產,維護社會穩定。
(8)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調度、指揮、命令,竭力把水旱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9)配合區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防汛、防旱工程建設和工程長期安全運行及維護管理工作。
區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等級成立專項工作組(見附件2),專項工作組數量、成員單位和職責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各專項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負責同志擔任,負責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內成員單位要加強分工合作、協調聯動,形成應對合力。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彭山區公安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國資金融局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指示,傳達執行國家防總,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綜合協調工作。匯總報送災險情動態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等。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人武部、武警彭山中隊、彭山區公安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區國動辦、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組織指導救援救助受災群眾,統籌各相關力量實施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3)技術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水利局。
成員單位: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氣象局、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氣象、水文、地質、測繪等信息保障。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及次生衍生災害發展態勢,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為應急搶險救援提供技術保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4)通信電力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國網彭山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組織搶修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5)交通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彭山區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實施必要的交通疏導和管制,維護交通秩序;協調組織優先運送傷員和搶險救援救災人員、物資、設備。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6)災情評估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水旱災害事件災情統計、核查和災害損失評估、災害調查評估。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7)群眾安置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紅十字會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受災群眾(游客)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對安置場所進行災害風險評估;及時組織調撥救災款物,視情開展救災捐贈;做好受災人員家屬撫慰和因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8)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紅十字會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醫療救(援)治和衛生防疫工作。加強醫療物資的組織調度,做好救援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做好洪災及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它任務。
(9)社會治安組
牽頭單位:彭山區公安分局。
成員單位:武警彭山中隊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維穩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群體事件;做好災區重要目標安全保衛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10)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政府新聞辦。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等相關單位。
工作職責:統籌新聞報道工作。指導做好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管理;組織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加強輿論引導。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11)其他工作組
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和工作職責等根據需要調整設置。
3.1.1氣象水文信息
區氣象局按照氣象預報標準、水文部門按照水文預報標準,
應及時向區防汛辦報告雨情、水情信息。
3.1.2工程信息
3.1.2.1堤防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超警戒水位及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應組織人員加強監測,并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1小時內報區防指;發現險情應立即上報區防指。
3.1.2.2水庫工程信息
在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放水設施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1小時內報區防指;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防指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等信息。
3.1.3洪澇、干旱、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
受災人口以及經濟損失。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洪澇、干旱災情信息由各鎮、街道按照有關規定統計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同時抄報區防汛辦。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減災救災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強宣傳動員,增強各級領導干部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增強全民防御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強化責任體系,全面梳理建立領導干部責任清單、部門職責清單、隱患風險清單和一項承諾書,理順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機制,完善監測預警、指揮調度、會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實防汛抗旱責任,逐級落實并公示江河、水庫水電站、山洪災害危險區、城鎮等各級各類防汛抗旱責任人,加強防汛抗旱隊伍建設和管理。
(3)工程準備。做好堤防、水庫水電站、河道整治、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工程運行準備,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設和水毀工程修復任務,對存在病險的防洪工程等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在建涉水工程設施和病險工程,落實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施。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逐步形成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系統化推進城市內澇治理,保障城市運行。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應加強協調和配合,科學調度防洪排澇工程、正確處理外洪內澇關系,確保防洪防澇安全。
(4)預案準備。有防汛抗旱任務的各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及時編制和修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配套的工作手冊、行動方案等支撐性文件,構建上下銜接、橫向協同、高效完備的應急預案體系。
(5)物資隊伍準備。明確防汛抗旱物資品種、數量,足額補充和儲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確保急需時可調可用;統計梳理掌握綜合性搶險救援隊伍及其他專業救援力量情況,建強補齊“一主兩輔”基層應急力量體系,加強搶險救援隊伍培訓,組織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或桌面推演,有效提升救援和處置能力。
(6)通信準備。根據職能職責,分級完善監測預警網絡,健全預警發布機制,暢通預警發布渠道,確保覆蓋到村(社區)、到戶、到人;分級檢查和維護防汛抗旱通信專網和監測預警設施設備,保障其正常使用;加強水旱災害多發易發頻發地區通信網絡容災抗毀能力建設,提升基層應急通信網絡設備覆蓋率。
(7)風險辨識管控。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本行業(系統)實際,組織開展水旱災害風險辨識,列出風險清單,制定并落實相關管控措施。
(8)隱患排查治理。采取群專結合、人技結合、點面結合等方式,充分運用新技術新辦法,聚焦水旱災害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和重要設施,全面開展轄區內水旱災害隱患排查。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以及鐵路等有關單位按任務分工全面排查城市易澇風險點,要突出抓好軌道交通、市政道路隧道、立交橋、地下空間、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等易澇積水點(區)隱患排查,并逐項整治消險。堅持開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健全各部門(單位)、基層干部群眾聯防聯動和隱患動態監管機制。組織開展風險隱患登記、評估、整改和處置,及時消除和控制風險,不能及時處置的,要落實好責任人和針對性應急措施。
(9)汛前檢查。汛前,區防指要組織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開展汛前檢查工作。檢查中央、省和市相關部署落實、防汛減災組織領導、責任體系、體制機制、能力建設、風險隱患排查治理、防汛經費使用管理、物資儲備、搶險救援力量配置、宣傳培訓演練、方案預案編制等應急保障落實情況,防汛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防范措施落實等情況,重點防災減災項目推進情況,查找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10)組織演練。各相關部門(單位)適時組織開展針對性演練,所有水庫水電站、在建涉水工程、山洪災害危險區每年組織開展演練,專業搶險隊伍每年針對易發險情進行演練。演練要突出實戰性實效性,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災情,組織相關責任人、受威脅群眾、搶險救援隊伍等廣泛參加,充分考慮夜間、降雨、漲水和交通、通信、電力中斷等因素,涵蓋監測預警、工程調度、轉移安置、搶險處置、救援救災等內容。
(11)宣傳培訓。結合實際,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區防指有計劃組織實施防汛抗旱知識與技能培訓,建立健全培訓制度,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定期與不定期組織責任人、管理人員、成員單位人員等開展防汛抗旱培訓,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和防范化解風險水平。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鎮(街道)、村(社區)防汛抗旱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深入推進防汛減災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全面提高公眾防汛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2.2江河洪水預警
岷江洪水防御方案采用彭山水文測報中心控制斷面水位確定,錦江洪水防御方案采用江口水文站控制斷面水位確定,毛河洪水防御方案采用江漁堤水位站控制斷面水位確定。岷江、錦江按現行警戒、保證水位成果分三類洪水量級進行洪水預警:
(1)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洪水預警
預報岷江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監測斷面水位將超過警戒水位尚在保證水位以下時,彭山水文測報中心和防汛辦24小時監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到崗,會商分析氣象、水情趨勢,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預警。岷江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監測斷面現行警戒水位為423.50m,相應流量10800m/s;錦江江口水文站監測斷面現行警戒水位為436.00m,相應流量2070m3/s。
(2)達到或超保證水位洪水預警
預報岷江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監測斷面水位將達到或超過保證水位時,區防汛辦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24小時監控雨情、水情變化,與水文、氣象部門會商,進行汛情分析。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到崗,會商分析氣象、水情趨勢,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預警。彭山水文測報中心現行保證水位為424.50m,相應流量14200m3/s;錦江江口水文站現行保證水位為437.00m,相應流量2790m3/s。
(3)超標準洪水預警
洪水位超過防護對象設防標準的洪水為超標準洪水。預報岷江彭山水文測報中心、錦江江口水文站將出現超過保證洪水時,由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預警。
3.2.3城市內澇預警
由住建部門根據城市排澇設施狀況和城市排澇能力,以及規劃區城市周邊山溪、渠塘洪水匯流等綜合狀況,會同氣象部門制定城市建成區內澇標準等級。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內澇的預警預報,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
3.2.4突發性洪水預警
突發生洪水指由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災害,以及由于降雨誘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洪水災害。這類災害特點是事前無明顯征兆、爆發時間短、成災快、難以控制,危害后果嚴重。
(1)水庫洪水預警。由水庫管理單位按照區水利局審批的汛期調度運用計劃進行水庫水位調度,及時向區防辦報告水庫水位、工程情況,當水庫水位超過設計洪水位或預測可能達到校核洪水位時,由區防指發布預警。
(2)堤防護岸工程失事預警。當堤防工程發生滑坡、崩塌、管涌險情,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導致工程失事時,由區防指發布預警,并報上級防指。
(3)山洪災害預警。區水利局通過已建立的山洪災害預警系統全面掌握轄區內山洪災害情況,當轄區內普降大暴雨或預測可能發生山洪災害時,由區水利局向有關鎮、街道發出山洪災害預警,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
3.2.5干旱預警
3.2.5.1農業干旱
以農作物正常生長期間,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確定。本區干旱等級劃分參照眉山市干旱程度的劃分標準如下表所示。
表1眉山市干旱期連續天數和旱期日平均降雨量與干旱等級
干旱 類型 |
出現時段 |
輕度(Ⅳ級)干旱 |
中度(Ⅲ級)干旱 |
嚴重(Ⅱ級)干旱 |
特大(Ⅰ級)干旱 |
||||
旱期連續天數 |
旱期日平均降水量(㎜) |
旱期連續天數 |
旱期日平均降水量(㎜) |
旱期連續天數 |
旱期日平均降水量(㎜) |
旱期連續天數 |
旱期日平均降水量(㎜) |
||
春旱 |
3月-4月 |
30-39 |
≤0.7 |
40-49 |
≤0.7 |
50-59 |
≤0.7 |
≥60 |
≤0.7 |
夏旱 |
5月-6月 |
20-29 |
≤1.5 |
30-39 |
≤1.5 |
40-49 |
≤1.5 |
≥50 |
≤1.5 |
伏旱 |
7月-8月 |
20-29 |
≤1.8 |
30-39 |
≤1.8 |
40-49 |
≤1.8 |
≥50 |
≤1.8 |
秋旱 |
9月-11月 |
30-39 |
≤0.6 |
40-49 |
≤0.6 |
50-59 |
≤0.6 |
≥60 |
≤0.6 |
冬旱 |
12月-2月 |
30-39 |
≤0.2 |
40-49 |
≤0.4 |
50-59 |
≤0.4 |
≥60 |
≤0.4 |
3.2.5.2城市干旱
彭山區供水水源為地表水(龔家堰水庫、天生堰水庫,市第三水廠在黑龍灘水庫取水并經處理后的清水由眉彭供水管道供給),城市規劃區域內已禁止私采地下水。彭山區城市干旱等級指標參照下表所示。
表2城市缺水率與干旱等級
干旱等級 |
輕度干旱 |
中度干旱 |
嚴重干旱 |
缺水率(%) |
5-10 |
10-20 |
>20 |
3.2.5.3干旱預警發布
按照國家標準,干旱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紅色、橙色表示。預警信號由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調整和解除,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干旱災害預警信息。
紅色預警信號發布條件:
(1)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特旱(氣象干旱為50年以上一遇),或者全區有6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2)城市干旱等級達到嚴重干旱。
橙色預警信號發布條件:
(1)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重旱(氣象干旱為25~50年一遇),或者全區有4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2)城市干旱等級達到輕度干旱。
3.2.6堰塞湖險情
出現堰塞湖險情后,涉及鎮(街道)應立即組織核實堰塞湖庫容、堰塞體物質組成、堰塞體高度、堰塞湖影響區的風險人口、重要村落、公共或重要設施等基本情況,按照《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與應急處置技術規范》(SL/T450—2021),明確堰塞湖風險等級,由對應的牽頭單位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和安全監測,并將相關情況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3.3.1防汛預警系統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防汛預警系統,依靠計算機、監測儀器等現代化技術,適時做好彭山區域內的防汛預警。
3.3.2氣象、水文部門負責雨水情監測預報。氣象部門應在提供大范圍中長期預報的同時,特別加強小區域短臨預報;水文部門應在提供主要江河控制站預報的同時,加強中小河流洪水預測,盡可能延長預見期,提高準確度。
區防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會商研判雨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趨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單位)通報。
3.3.3預警分類。分級按照氣象、水文相關行業標準,結合我區汛情特點,分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氣象風險三類預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
3.3.4預警發布。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加強預警信息管理,建立預警信息共享發布機制,實現預警信息的權威統一發布,提高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覆蓋面。
(1)發布權限。氣象、水文、水利等部門負責確定預警區域、級別,報同級指揮部,并按相應權限發布。氣象部門負責發布暴雨、干旱預警,水文部門負責發布江河洪水預警,水利部門負責發布山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
(2)發布方式。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要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報刊、通信與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提高信息覆蓋面和時效性。
(3)預警對象。預警發布單位根據預警級別明確預警對象,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氣象、水文等預警信息的綜合研判,其中對學校、醫院、旅游景區、在建工地、移民安置點、山洪災害危險區、河心洲島(壩)等特殊場所以及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應當進行針對性預警。
(4)信息反饋。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式,各有關部門(單位)接受到預警信息后,應立即組織部署防范應對工作,并向有關部門報送情況。建立直達基層責任人的臨災暴雨預警“叫應”機制,當發布紅色、橙色預警時,預警發布主管部門要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區防指指揮長并通知暴雨影響區基層黨政領導及防汛責任人。基層責任人接到預警信息并采取應急措施后要及時反饋,確保既要“叫醒”也要“回應”。
(5)信息通道保障。區政府新聞辦、區融媒體中心、電信基礎運營商等單位要做好預警信息發布通道保障工作。
3.4預警響應
3.4.1響應措施
預警信息發布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采取相應防范應對措施。
(1)密切關注雨情、水情、旱情,提高監測頻次,滾動更新預報,及時發布傳遞預警信息。
(2)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召開會商調度,研判防汛抗旱形勢,及時發送研判成果。
(3)按照“三個避讓”“三個緊急撤離”要求,堅決疏散、轉移易受威脅人員并做好安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4)視情況對預警地區防汛抗旱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5)加強水庫水電站、堤防、山洪災害危險區、在建工地、移民安置點、河心洲島(壩)等部位和區域的巡查值守,及時報送相關情況。
(6)組織相關責任人、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資源。調集搶險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轉移安置場所。
(7)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澇災害危害的場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活動,視情及時組織做好人員轉移、停工、停學、停業、停運和暫停戶外活動,受威脅企業停工停產撤人,轉移重要物資等工作,及時勸阻山間溪谷、淺灘水域內野游、露營等行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控,對重點部位和災害易發區提前預置搶險救援力量。
(8)媒體單位應優先做好預警信息傳播和應急宣傳工作,視情況不間斷滾動播報預警和雨水情信息。
(9)各部門領導根據需要坐鎮指揮防范應對工作,防指和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
3.4.2區防指預警響應
當區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橙色、黃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暴雨藍色預警,按本預案啟動相應級別防汛抗旱應急響應,采取相應響應行動。當區氣象臺發布暴雨藍色預警后,區防指和相關成員單位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風險研判。相關成員單位對災害風險進行會商研判,結果及時共享并報送市防指。
(2)指揮調度。區領導組織會商調度時,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并通報情況或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防災減災工作。區領導未組織時,由水利局牽頭組織會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根據需要,相關成員單位分別組織本行業系統調度。
(3)安排部署。向相關地區和部門傳達國家、省、市、區級領導相關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防范應對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跟蹤工作落實情況,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情況。
(4)督促指導。區防指視情況派工作組赴預警地區,督促指導地方做好轉移避險、“關停限”、工程調度、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物資隊伍準備等防范應對工作。
(5)應急準備。視情況通知提醒相關區級應急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準備區級救援救災物資裝備,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對重點部位和災害易發區提前預置搶險救援力量和救援救災物資。
(6)值班值守。區防指和相關成員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按職責分工動態了解掌握相關信息,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
3.5預警支持
3.5.1洪澇、干旱風險圖
區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研究繪制本地區的城市洪澇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以各類洪澇和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3.5.2洪澇防御方案
區防指應根據需要,組織水行政、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城市排澇方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城市漬澇,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變化,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
區級應急響應分為防汛應急響應和抗旱應急響應,區防指適時啟動、終止對應級別應急響應。區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3)
(1)組織指揮。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有序高效的應急聯動和快速反應機制。災害發生后,發生地黨委、政府應加強組織領導,防指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摸排掌握險情災情,開展會商研判,在高風險區域采取“關停限”措施,迅速調集專業隊伍,科學開展現場處置,組織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按規定及時向上級防指報告。災害應對關鍵階段,應有黨政負責同志在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坐鎮指揮,相關負責同志根據預案和統一安排靠前指揮,確保防汛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高效實施。
(2)轉移避險。當出現城市內澇災害時,區防指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力量轉移安置危險區域人員;對低洼積水等危險區域、路段,有關部門要及時采取警戒、管控等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當山洪災害易發區觀測到降雨量達到預警閾值時,水利等有關部門應及時發出預警,各鎮(街道)及時按預案組織受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堤防決口、水閘垮塌、水庫(水電站)垮壩的應急處理,首先應迅速組織受影響群眾轉移。妥善安置受災群眾,提供緊急避難場所,保證基本生活;要加強管理,防止轉移群眾擅自返回。
(3)搶險救災。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統一指揮各部門和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電力、交通、通信、石油、化工等工程設施因暴雨、洪水、內澇和臺風發生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搶護措施,并及時向其行業主管等有關部門報告;行業主管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搶險,并將險情及搶險行動情況報告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大江大河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水電站)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實施。必要時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增援,提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提供幫助。
(4)安全防護。各鎮(街道)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高度重視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情況作出決定,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救援行動中,應急救援隊伍應設置安全員,配備高音喇叭、警報器等示警裝備。救援行動開始前,應進行安全提示;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示警。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通過區人民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交通工具、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和抗災救災。
建立健全統一指揮、有序高效的應急聯動和快速反應機制。災害發生后,發生地鎮(街道)應加強組織領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啟動應急響應,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摸排掌握險情災情,開展會商研判,在高風險區域采取“關停限”措施,迅速調集專業隊伍,科學開展現場處置,組織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按規定向上級防指報告。
按洪澇、干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分為四級: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汛期,區防汛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根據出現的洪澇、干旱災害情況,按應急響應四級標準,分級響應。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由區水利局負責,當洪澇、干旱災害達到響應級別(Ⅲ級、Ⅳ級)后,由區水利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綜合減災、救災工作。當洪澇、干旱災害達到響應級別(Ⅰ級、Ⅱ級)后,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區綜合減災、救災工作。
4.4.1Ⅰ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和程序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區防汛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區防汛辦綜合會商研判后提出意見,由區防指指揮長報請區防指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Ⅰ級應急相應。
(1)暴雨預警:市氣象臺連續2天發布紅色預警。
(2)境內岷江、錦江同時出現超標準特大洪水或超保證水位大洪水。
(3)境內重點河段堤防發生決口險情,或龔家堰水庫出現可能潰壩重大險情。
(4)城市內澇:彭山區中心城區或6鎮(街道)出現道路積水深度100厘米以上,城市大面積停電停水停氣和交通大范圍中斷或癱瘓,城市運行受到嚴重影響。
(5)堰塞湖:出現按《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標準》(SL/T450-2021)劃分的Ⅰ級風險堰塞湖。
(6)發生特別重大干旱災害。
(7)城市缺水率大于20%。
(8)其他:其他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4.2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安排部署。區防指總指揮組織指揮全區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根據需要,區防指總指揮組織召開全區緊急動員會,部署各地及成員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災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采取轉移避險、“關停限”等措施;召開會商調度會,了解掌握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勢。
(2)組織指揮。區防指總指揮或指揮長、總指揮安排的其他區級領導等帶領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靠前指揮,與受災鎮(街道)組建前方聯合指揮部。多地受災特別嚴重時,成立前方分指揮部。區防指總指揮或總指揮安排的其他區領導坐鎮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
(3)信息報送。區防汛辦迅速將應急響應啟動及防汛抗旱救災等情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區防指各成員單位。視情況請示市政府在專家、隊伍、裝備和物資等方面給予支援。
(4)專項工作組。區防指啟動專項工作組,按職責全力開展搶險救援、技術保障、通信電力交通保障、災情評估、群眾安置、醫療救治、社會治安等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輿論宣傳。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發布暴雨、洪水和指揮部公告等信息。視情組織協調新聞媒體赴災區有序采訪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并做好正面宣傳報道,正向引導輿論。區防指收集輿情信息,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回應關切。
(6)值班值守。區防指強化值班,加強協調、督導事關全局的防汛抗旱調度,并與相關區域加強視頻會商,及時作出針對性的安排布置。區防指各成員及聯絡員保持通信暢通,相關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到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值班,負責協調、處理、報告本單位相關工作及職責。
(7)社會動員。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防汛救災,引導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建議市民盡量減少外出,及時采取避險防范措施。在緊急情況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有關規定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并行使相關權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順利實施。
(8)響應終止。當災害已經或趨于結束時,由區防辦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區防指總指揮批準。響應結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核實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指導地方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5.1Ⅱ級響應啟動條件和程序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區防汛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區防汛辦綜合會商研判后提出意見,由區防指指揮長報請區防指總指揮同意后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暴雨預警:市氣象臺發布紅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橙色預警。
(2)境內岷江、錦江、毛河等單條河流出現超標準特大洪水或超保證水位大洪水。
(3)境內一般河段堤防發生決口或?。ㄒ唬┬退畮斐霈F可能潰壩嚴重險情。
(4)城市內澇:彭山區中心城區或4鎮(街道)出現道路積水深度100厘米以上,城市大面積停電停水停氣和交通大范圍中斷或癱瘓,城市運行受到嚴重影響。
(5)堰塞湖:出現按《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標準》(SL/T450-2021)劃分的Ⅱ級風險堰塞湖。
(6)發生重大干旱災害。
(7)城市缺水率位于10%-20%。
(8)其他:其他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安排部署。區防指指揮長指揮全區水旱災害應對處置工作。根據需要,主持召開會商調度會,了解掌握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勢,部署各地及成員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救災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采取轉移避險、“關停限”等措施。
(2)組織指揮。區防指指揮長或常務副指揮長帶領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靠前指揮,視情況與受災鎮(街道)組建前方聯合指揮部。多地受災特別嚴重時,成立前方分指揮部。區防指指揮長安排的其他常務副指揮長坐鎮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
(3)信息報送。區防汛辦迅速將應急響應啟動及防汛抗旱救災等情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區防指各成員單位。
(4)專項工作組。區防指啟動專項工作組,按職責全力開展搶險救援、技術保障、通信電力交通保障、災情評估、群眾安置、醫療救治、社會治安等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輿論宣傳。區防指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報道,加強輿論引導工作。
(6)值班值守。區防指強化值班,加強協調、督導事關全局的防汛抗旱調度,并與相關區域加強視頻會商,及時作出針對性的安排布置。區防指各成員及聯絡員保持通信暢通,相關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到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值班,負責協調、處理本單位相關工作及職責。
(7)社會動員。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防汛救災,引導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工作。建議市民盡量減少外出,及時采取避險防范措施。在緊急情況下,按照有關規定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緊急抗旱期,并行使相關權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實施。
(8)響應終止。當災害已經或趨于結束時,由區防辦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區防指指揮長批準。響應結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核實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指導地方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6.1Ⅲ級響應啟動條件和程序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區防汛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區防汛辦綜合會商研判后提出意見,由區防指常務指揮長批準后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暴雨預警:市氣象臺發布橙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黃色預警。
(2)境內河流同時出現超警戒水位。
(3)境內一般河段堤防發生重大險情或小(二)型水庫出現可能潰壩嚴重險情。
(4)城市內澇:彭山中心城區或其他2鎮(街道)出現道路積水深度50厘米以上100厘米以下,城市部分區域停電停水停氣、交通中斷或癱瘓,城市運行受到較大影響。
(5)堰塞湖:出現按《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標準》(SL/T450-2021)劃分的Ⅲ級風險堰塞湖。
(6)發生較大干旱災害。
(7)城市缺水率位于5%-10%。
(8)其他:其他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6.2Ⅲ級響應行動
(1)安排部署。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商調度會,了解掌握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究防汛抗旱形勢,部署防汛抗旱救災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采取轉移避險、“關停限”等措施。
(2)組織指揮。區防指及時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或常務副指揮長安排的副指揮長坐鎮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
(3)專項工作組。區防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全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視情啟動部分工作組。
(4)信息報送。區防指迅速將應急響應啟動及防汛抗旱救災等情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區防指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加強應對工作。
(5)輿論宣傳。區防指根據需要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報道,加強輿論引導工作。
(6)值班值守。區防指強化值班,加強協調、督導事關全局的防汛抗旱調度,并與相關區域加強視頻會商,及時作出針對性安排布置。相關成員單位的聯絡員與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保持電話暢通。
(7)響應終止。當災害已經或趨于結束時,由區防辦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區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批準。響應結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核實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指導地方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7.1Ⅳ級響應啟動條件和程序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區防指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影響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區市防汛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區防汛辦綜合會商研判后提出意見,由區防指副指揮長批準后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暴雨預警:市氣象臺發布黃色預警或連續2天發布藍色預警。
(2)境內單條河流出現超警戒水位。
(3)城市內澇:彭山中心城區或其他1鎮(街道)出現道路積水深度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城市部分區域停電停水停氣、交通、中斷或癱瘓,城市運行受到影響。
(4)境內一般河段堤防發生險情或水庫出現一般險情。
(5)堰塞湖:出現按《堰塞湖風險等級劃分標準》(SL/T450-2021)劃分的Ⅳ級風險堰塞湖。
(6)發生一般干旱災害。
(7)其他:其他需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情況。
4.7.2Ⅳ級響應行動
(1)安排部署。區防指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商調度會,了解掌握汛情、險情、旱情、災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勢,部署防汛抗旱救災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采取轉移避險、“關停限”等措施。
(2)組織指揮。區防指及時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區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應對工作。區防指副指揮長坐鎮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指揮。
(3)信息報送。區防指迅速將應急響應啟動及防汛抗旱救災等情況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并通報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區防指各成員單位及時向區防汛辦報送本部門相關工作情況。
(4)輿論宣傳。區防指根據需要及時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報道,加強輿論引導工作。
(5)值班值守。區防指強化值班,加強協調、督導事關全局的防汛抗旱調度,并與相關區域加強視頻會商,及時作出針對性安排布置。
(6)響應終止。當災害已經或趨于結束時,由區防辦提出響應終止建議,區防指副指揮長批準。響應結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核實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指導地方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4.8.1氣象部門發布藍色預警后,區防指組織區水利、應急、氣象、水文等部門會商研判并第一時間通過短信平臺、微信工作群將會商結果發布,傳達到各級各類責任人。
4.8.2各鎮(街道)、區防指成員單位在收到防辦發布暴雨預警后,15分鐘內在防汛工作群回復收到預警信息情況;1小時回復安排部署應對工作;3小時回復責任人履職及工作開展落實情況。
4.8.3各鎮(街道)立即開展三查工作,要按照三個緊急撤離的剛性要求核查地災點、危舊房人員轉移情況。
4.8.4信息上報工作按照災情上報要求上報。
4.9.1防汛抗旱的總體要求和對策措施
防汛抗旱責任重如泰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成員單位以及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并按照防重于搶的原則,依照《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認真負責做好防汛避災、防洪搶險、應急救援、抗洪保安、抗旱減災等工作。
區防汛辦加強與氣象、水文部門的聯系,密切關注雨情、水情變化趨勢,及時通報雨、水情;各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工程所屬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維護管理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和落實安全度汛措施。組織開展汛前檢查和汛期安全巡查、監測。
全區防汛應急搶險、抗洪應急救援、抗旱應急減災等工作,必須做到目標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落實、隊伍落實、物資落實、經費落實、保障措施和獎懲措施落實。要扎實抓好汛前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安全隱患或可能影響安全度汛的不利因素,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或薄弱環節,做好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各項準備工作。汛期要持續做好涉水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巡查,及時排除可能影響工程安全度汛的因素或隱患,著力把險情消滅在萌芽狀態;若發現工程出險,在立即上報的同時,強化對出險工程的安全監測,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險情擴展,全力做好應急搶險救災、應急救援、抗洪保安工作,確保工程安全度汛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盡可能將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
4.9.2江河洪水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4.9.2.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應急響應措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副指揮長指揮調度;區防汛辦組織水文、氣象部門會商,及時通報雨、水情、工情;各成員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能職責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4.9.2.2超警戒水位洪水應急響應措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指揮調度;各成員單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全員到崗,區防汛辦組織水文、氣象及各成員單位會商,及時通報雨、水情預報和工情;各成員單位、沿江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按照防重于搶的原則,各沿江街道、鎮人民政府立即轉移低洼區群眾到安全地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并做好妥善安置和安撫工作,同時加強沿江兩岸堤防工程的安全巡查和監測,掌握一切涉水工程運行情況;若發現險情,在立即向區防指匯報的同時立即組織防汛搶險隊伍趕赴現場,對出險工程進行應急處置,投入搶險排除其險情。
4.9.2.3超保證水位洪水應急響應措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指揮調度,召開緊急會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將實際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汛辦,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人員全員到崗。按照超保證洪水位的洪水影響范圍,出險點位投入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立即轉移低洼回淹區群眾到安全地帶,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并做好妥善安置和安撫工作,同時加強沿江兩岸險工、險段、重點保護區域、橋梁的巡查、排查,發現險情立即上報,立即處置。
4.9.2.4超標準洪水應急響應措施: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指揮調度,召開現場辦公會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規定將實際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汛辦,同時按照《眉山市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全力組織搶險救災、應急救援、轉移群眾。必要時報請市防指協調駐眉部隊支援地方抗洪搶險救災工作。相關職能部門要扎實做好對安全轉移群眾的安置、安撫、生活和維穩等工作。
4.9.3干旱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干旱災害通常包括春旱、伏旱、秋旱、冬旱,按干旱災害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共劃分為四級:特大(Ⅰ級)干旱、嚴重(Ⅱ級)干旱、中度(Ⅲ級)干旱、輕度(Ⅳ級)干旱??购禍p災的應急措施,根據干旱災害級別,有針對性地落實應急措施。區水利局隨時掌握彭山區近期降雨情況和中長期天氣預報、區境內土壤墑情、農作物受災情況及發展趨勢,分析災情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旱情及抗旱工作情況,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啟動抗旱減災應急響應。
4.9.3.1特大干旱應急響應措施
(1)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召開抗旱緊急會議,部署抗旱減災工作。區級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抗旱減災工作。
(2)按照地方行政首長抗旱工作責任制,落實應急抗旱資金、抗旱物資和設備,保障抗旱減災工作需要。組織抗旱工作組和專家組、抗旱減災應急救援隊伍奔赴抗旱重點區域,指導、幫助、支援受災群眾戰勝特大干旱災害。
(3)采取應急送水、應急限水、購買桶裝水、增加原供水設施取水水源地可供水量等措施,確保旱災區域內的群眾生活用水安全。
(4)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采取突擊建設移動抽水站、打抗旱井、開源節流等應急抗旱措施,努力開辟應急水源或增加可供水量、盡力滿足旱區人民群眾生活用水基本需求。
(5)根據天氣預報和旱情發展趨勢,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結合土壤墑情,由農技人員指導受旱嚴重的區域改種抗旱能力強的旱作物,努力實現旱災年不減產減收的抗旱減災目標。
(6)加強旱情及抗旱技能的宣傳教育,動員旱區群眾堅定抗旱奪豐收的信心,做好災區社會穩定等工作。
4.9.3.2嚴重干旱應急響應措施
(1)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總指揮召開抗旱緊急會議,部署抗旱減災工作。區級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抗旱減災工作。
(2)按照地方行政首長抗旱工作責任制,落實應急抗旱資金、抗旱物資和設備,保障旱區抗旱減災工作需要。組織抗旱工作組和專家組、抗旱減災應急救援隊伍奔赴抗旱重點區域,指導、幫助、支援受災村民戰勝嚴重干旱災害。
(3)采取應急送水和限量供應措施,努力增加原供水設施取水水源地可供水量等措施,確保災區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4)加強對災區水源的合理調度和節約用水管理;因地制宜地建設臨時或固定抽水站、開源節流等應急抗旱措施,努力增加應急水源可供水量、盡力保障旱區群眾生產和生活用水。
(5)根據旱情發展趨勢,動員社會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結合土壤墑情,由農技人員指導受旱嚴重的區域改種抗旱能力強的旱作物,著力實現旱災年不減產減收的抗旱工作目標。
(6)加強旱情及抗旱技能的宣傳教育,動員和組織旱區群眾因地制宜地落實抗旱減災措施;做好災區社會穩定等工作。
4.9.3.3中度干旱應急響應措施
(1)根據近期降雨量情況和近期天氣預報以及發生中度干旱區域的實際情況,由區防指指揮長安排部署應急抗旱工作。區級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區防指抗旱工作的安排與要求,履行抗旱、維穩等職責,做好抗旱和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等工作。
(2)加強對旱區水利工程可供水資源的配置和用水管理;因地制宜地采取開源節流等應急抗旱措施,保障旱區群眾生產和生活用水的基本需要。
(3)指導旱區群眾做好農、林、牧、漁業用水的合理配置,優先保障農作物澆灌保苗、牲畜和漁業生產用水基本需要,避免中度干旱發生旱災損失。
4.9.3.4輕度干旱應急響應措施
(1)根據近期降雨量情況和近期天氣預報以及發生輕度干旱區域的實際情況,由區防指指揮長安排部署抗旱工作。區級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區防指對抗旱工作的安排與要求,著力控制旱情擴展和影響,做好抗旱和農村經濟穩定發展等工作。
(2)加強對旱區水利工程可供水資源的配置和用水管理;采取節約用水和防御旱災等應急抗旱措施,保障旱區群眾生活和生產用水的基本需要。
(3)指導旱區群眾做好農、林、牧、漁業用水的合理配置,優先保障農作物澆灌保苗、牲畜和漁業生產用水基本需要,避免輕度干旱發生旱災損失。
4.10.1報送
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遵循及時快捷、真實全面的原則,由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負責。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相關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并加強數據核對。遇突發險情、災情,按照《四川省洪澇災害突發險情災情報告暫行規定》要求,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掌握,做好首報和續報工作,原則上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在發生重大突發險情和重大災情的緊急情況下,可在向上一級防指報送的同時越一級報告。
接到汛情、旱情、險情、災情等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信息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立即如實向區人民政府及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可能受影響的地區、部門和企業等。洪澇災害人員傷亡、重大險情及影響范圍、處置措施等關鍵信息,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災害統計報告制度報送。
區防汛辦接到重大的汛情、旱情、險情、突發災情報告后,應在30分鐘內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區委、區政府,并做好續報。
4.10.2發布
堅持屬地為主、分級負責、歸口發布的工作原則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負責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權威信息。重要信息發布前,須征求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意見。區政府新聞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對發布時機、發布方式等提出建議,對發布材料、答問口徑等進行指導,并適時組織新聞媒體報道,做好媒體服務管理工作。
區委、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全區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動態等,由區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在區級媒體以上公開報道的稿件,由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審核相關內容后,報區級分管領導審核。涉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水旱災害損失的,由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審核后,報區級分管領導審核。
加強輿論引導,深入報道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大力宣傳先進模范和典型事跡,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參與防汛抗旱工作的良好氛圍。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從人員、物資、技術等方面著力提高應對水旱災害的應急保障能力。
電信、移動、聯通等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保障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及氣象、水文、水利、應急管理等重要部門的通信網絡暢通,利用公用通信網發布應急預警短信。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媒體和各種通訊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各級各部門應儲備滿足搶險所需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建本級專業防汛抗旱搶險隊伍,組建水旱災害防御、搶險救援專家庫,統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需要駐地解放軍(含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時,區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及時商請相關部門按《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其中,區防指負責聯系區人武部、武警彭山中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參與防汛抗旱搶險。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交通運輸、公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重大生命線工程安全保障,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和防汛抗旱物資的運輸,適時實行交通管制,密切配合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5.7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防汛抗旱物資管理堅持“定額儲備、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原則。防汛抗旱物資倉庫在汛期和干旱期應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救災需要時,防汛抗旱指揮部應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生產、調運所需物資,必要時可向社會公開征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有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以及防汛抗旱要求相適應的資金投入機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必要資金,保障防汛抗旱投入。
各部門要優先應用先進的工程搶險技術和現代化的信息技術,逐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專家庫系統,加強防汛抗旱基礎性研究,提高防汛抗旱技術能力和水平。
要強化科技支撐,加大政策引領和資金投入,支持科學理論研究和先進適用裝備的研發、應用和配備,加強科技信息化運用,提升防汛抗旱日常防范應對工作效率,降低防汛抗旱日常防范應對工作成本,全面提高防汛抗旱日常防范應對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
6.后期處置
針對當年產生的防汛抗旱搶險物資消耗情況,各部門應分級籌措、及時補充防汛抗旱搶險物資。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組織突擊施工,盡快修復。
遭到毀壞的交通、市政、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等基礎設施,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盡快組織修復,投入正常運用。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組織對較大損失或典型性的水旱災害事件進行調查評估,復盤分析防范應對處置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評估制度,著重對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定量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完善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對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于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地區,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予以提醒,必要時約談所在地鎮(街道)與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處置不得力、敷衍塞責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紀律嚴肅追究部門監管責任、管理主體責任,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紀律,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依法予以處理。
7.1.1防御洪水方案:指有防汛抗洪任務的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7.1.2抗旱預案:指在現有工程設施和抗旱現狀能力的條件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實施抗旱指揮決策的依據。
7.1.3雨量:雨量等級一般分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級。通常按其24小時降雨強度劃分如下:
表3降雨等級表級(單位:毫米)
等級 |
小雨 |
中雨 |
大雨 |
暴雨 |
大暴雨 |
特大暴雨 |
強度 |
R<10 |
10≤R<25 |
25≤R<50 |
50≤R<100 |
100≤R<200 |
R≥200 |
7.1.4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庫潰壩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劇上漲的自然現象。
小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小于5年一遇的洪水。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現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5水位:指江、湖、水庫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數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漲或下降的標志。
7.1.6防汛特征水位:江河警戒水位、保證水位,水庫死水位、正常水位、汛限水位、防洪高水位、設計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
警戒水位:指江河漫灘行洪,堤防可能發生險情,需要開始加強防守的江河洪水位。
保證水位:指保證堤防及其附屬工程安全擋水的上限水位。
汛限水位:指水庫在汛期允許興利蓄水的上限水位,是水庫防洪運用的起調水位,汛前由相應權限的主管部門審批核定水庫死水位、正常水位、防洪高水位、設計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指各座水庫建設或整治加固工程設計確定的特征水位。
主要江河:岷江、錦江。
重點?。?)型水庫:總庫容為500萬(含)~1000萬(不含)立方米的水庫。
三個避讓:主動避讓,提前避讓,預防避讓。
三個緊急撤離:危險隱患點發生強降雨時要緊急撤離,接到暴雨藍色及以上預警或預警信號要立即組織高風險區域群眾緊急撤離,出現險情征兆或對險情不能準確研判時要緊急撤離。
三單一書:領導干部責任清單、部門職責清單、隱患風險清單和一項承諾書。
兩書一函: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
7.1.7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續時段內,自然降水較常年同期均值顯著偏少的一種氣候異常現象。
7.1.8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因突發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壞,導致城市實際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7.1.9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洪水位或者溢洪道下泄流量超過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情況緊急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洪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對壅水、阻水嚴重的橋梁、引道、碼頭和其他跨河工程設施作出緊急處置。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出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汛指揮機構的決定,依法實行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預案實施后,區防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所轄區域內的江河和重點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要重點落實堤防、水庫、洪澇災害和山洪災害易發區的抗洪搶險責任人、應急搶險隊伍、洪澇區群眾轉移路線和應急安置工作以及防汛抗旱的保障措施。
本預案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的通知》(眉彭府辦發〔2022〕9號)同時廢止。
岷江彭山站出現超標洪水時,兩江匯口以下彭山段洪水防御按《眉山市城區超標洪水防御方案(2020)》執行。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圖
2.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專項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3.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4.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庫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責任人名單
5.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山洪災害危險區防汛責任人名單
6.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地質災害點基本情況表
7.2023年市政道路內澇風險點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組織指揮體系圖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專項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分組 分工 |
綜合協調組 |
搶險救援組 |
技術保障組 |
通信電力保障組 |
交通保障組 |
牽頭單位 |
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水利局 |
國網彭山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 |
區交通運輸局 |
成員單位 |
區發展改革局、彭山區公安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國資金融局等相關單位 |
區人武部、武警彭山中隊、彭山區公安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水利局、區國動辦、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單位 |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氣象局、彭山水文測報中心 |
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等相關單位 |
彭山區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 |
工作職責 |
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指示,傳達執行國家防總,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和區委、區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綜合協調工作。匯總報送災險情動態和應急工作進展情況等。完成市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組織指導救援救助受災群眾,統籌各相關力量實施搶險救援救災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做好氣象、水文、地質、測繪等信息保障。密切監視汛情、險情、災情及次生衍生災害發展態勢,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為應急搶險救援提供決策咨詢。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應急通信、電力等保障工作;組織搶修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實施必要的交通疏導和管制,維護交通秩序;協調組織優先運送傷員和搶險救援救災人員、物資、設備。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分組 分工 |
災情評估組 |
群眾安置組 |
醫療救治組 |
社會治安組 |
宣傳報道組 |
其他工作組 |
牽頭單位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衛生健康委 |
彭山區公安分局 |
區政府新聞辦 |
牽頭單位、成員單位和工作職責等根據需要調整設置。 |
成員單位 |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等相關單位 |
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區水利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紅十字會等相關單位 |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紅十字會等相關單位 |
武警彭山中隊等相關單位 |
區委網信辦、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等相關單位 |
|
工作職責 |
負責水旱災害事件災情統計、核查和災害損失評估、災害調查評估。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指導受災群眾(游客)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對安置場所進行災害風險評估;及時組織調撥救災款物,開展救災捐贈;做好受災人員家屬撫慰和遇難人員殯葬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負責醫療救(援)治和衛生防疫工作。加強醫療物資的組織調度,做好救援人員的醫療保障工作;做好洪災及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它任務。 |
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維穩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群體事件;做好災區重要目標安全保衛工作。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統籌新聞報道工作。指導做好新聞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管理;組織開展輿情監測研判,加強輿論引導。完成區防指交辦的其他任務。 |
附件3
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流程圖

附件4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水庫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責任人名單

附件5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山洪災害危險區防汛責任人名單 |
||||||||||||||||
市 |
區縣 |
鄉鎮 |
村組 |
山洪溝名稱 |
危險區名稱 |
受威脅 人口 |
行政責任人 |
監測巡查責任人 |
預警轉移責任人 |
備注 |
||||||
姓名 |
職務 |
電話 |
姓名 |
職務 |
電話 |
姓名 |
職務 |
電話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鳳鳴街道 |
平樂社區1組 |
鍋廠溝 |
平樂社區1組 |
115 |
毛琨 |
街道辦主任 |
13890303518 |
陳永忠 |
副書記 |
13990337846 |
陳永忠 |
副書記 |
13990337846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鳳鳴街道 |
紅星社區7組 |
鍋廠溝 |
紅星社區7組 |
35 |
毛琨 |
街道辦主任 |
13890303518 |
陳躍留 |
副主任 |
13890310550 |
陳躍留 |
副主任 |
13890310550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公義鎮 |
五馬村4組 |
富堰河、小林河 |
五馬村4組 |
53 |
周宇 |
鎮長 |
13550510222 |
張子坤 |
組長 |
13550503099 |
張子坤 |
組長 |
13550503099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公義鎮 |
新橋村1組 |
侯家溝 |
新橋村1組 |
156 |
周宇 |
鎮長 |
13550510222 |
江樹清 |
代表 |
13890368646 |
江樹清 |
代表 |
13890368646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公義鎮 |
新橋村2組 |
侯家溝 |
新橋村2組 |
56 |
周宇 |
鎮長 |
13550510222 |
江艷 |
組長 |
18080361368 |
江艷 |
組長 |
18080361368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公義鎮 |
新橋村4組 |
侯家溝 |
新橋村4組 |
43 |
周宇 |
鎮長 |
13550510222 |
袁曉偉 |
組長 |
18980366227 |
袁曉偉 |
組長 |
18980366227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公義鎮 |
保勝場社區8組 |
富堰河 |
保勝場社區8組 |
2680 |
周澤軒 |
副區長 |
18228500505 |
李貴林 |
巡河員 |
18144213368 |
李貴林 |
巡河員 |
18144213368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江口街道 |
茶場村3組 |
鹽井溝 |
茶場村3組 |
151 |
胡曉菲 |
街道辦主任 |
18990365726 |
段昌偉 |
3組組長 |
13350718384 |
段昌偉 |
3組組長 |
13350718384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江口街道 |
土橋村4組 |
熊家溝、長井沱 |
土橋村4組 |
50 |
胡曉菲 |
街道辦主任 |
18990365726 |
黃小紅 |
4組組長 |
13980360375 |
黃小紅 |
4組組長 |
13980360375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謝家場社區12組 |
毛河 |
謝家場社區12組 |
80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陳志彬 |
12組組長 |
13540961557 |
陳志彬 |
12組組長 |
13540961557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鄧廟村7組 |
富堰河 |
鄧廟村7組 |
132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柴功詳 |
7組組長 |
13778853638 |
柴功詳 |
7組組長 |
13778853638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謝家場社區11組 |
毛河 |
謝家場社區11組 |
80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張光年 |
監測員 |
13568309216 |
張光年 |
監測員 |
13568309216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鄧廟村6組 |
富堰河 |
鄧廟村6組 |
54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宋福均 |
6組組長 |
18228122503 |
宋福均 |
6組組長 |
18228122503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石山村1組 |
毛河 |
石山村1組 |
26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周曉林 |
監測員 |
15282327585 |
周曉林 |
監測員 |
15282327585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謝家場社區7組 |
毛河 |
謝家場社區7組 |
43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劉洪元 |
監測員 |
15983320626 |
劉洪元 |
監測員 |
15983320626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李山村3組 |
毛河 |
李山村3組 |
52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張學強 |
3組組長 |
13890332491 |
張學強 |
3組組長 |
13890332491 |
|
眉山市 |
彭山區 |
謝家街道 |
義和場社區第4居民小組 |
大壩溝 |
義和場社區第4居民小組 |
91 |
李俍岑 |
街道辦主任 |
19960777662 |
周明德 |
4組組長 |
13980374318 |
周明德 |
4組組長 |
13980374318 |
|
附件6
2023年眉山市彭山區地質災害點基本情況表
序號 |
隱患點名稱 |
隱患點類型 |
地理位置 |
經度 |
緯度 |
方向(度) |
災害規模 |
規模等級 |
險情等級 |
威脅財產(萬元) |
威脅戶數(戶) |
威脅人數(人) |
誘發因素 |
防災責任人姓名 |
防災責任人職位 |
防災責任人電話 |
監測責任人姓名 |
監測責任人職位 |
監測責任人電話 |
監測人姓名 |
監測人電話 |
|
1 |
江口鎮永利村2組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江口街道永豐村5組 |
103°53′6″ |
30°10′8″ |
94 |
420m3 |
小型 |
小型 |
250 |
6 |
14 |
降雨 |
胡曉菲 |
主任 |
13990369903 |
王正均 |
村書記 |
18228523811 |
韓雪峰 |
13698375707 |
|
2 |
蓉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謝家街道石山村3組 |
103°47′27″ |
30°15′3″ |
78 |
45000m3 |
小型 |
小型 |
50 |
0 |
0 |
降雨 |
李俍岑 |
主任 |
19960777662 |
詹鵬 |
蓉興化工管理員 |
15282398884 |
梅小龍 |
18180035869 |
|
3 |
謝家鎮岳油村5組江國云屋后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謝家街道鄧廟村6組 |
103°46′11″ |
30°15′9″ |
45 |
3400m3 |
小型 |
小型 |
15 |
1 |
2 |
降雨 |
李俍岑 |
主任 |
19960777662 |
羅成國 |
村書記 |
13778849569 |
宋福均 |
13628140301 |
|
4 |
黃豐鎮花龍村3組何召明房后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花龍村3組 |
103°55′47.75″ |
30°9′1.98″ |
36 |
876m3 |
小型 |
小型 |
80 |
1 |
2 |
降雨 |
李旭斌 |
鎮長 |
18180046572 |
袁明貴 |
新豐社區書記 |
15884319562 |
王玉彬 |
13679665667 |
|
5 |
黃豐鎮花龍村2組二家溝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花龍村2組 |
103°56′23.34″ |
30°9′2.87″ |
160 |
2430m3 |
小型 |
小型 |
300 |
4 |
11 |
降雨 |
李旭斌 |
鎮長 |
18180046572 |
袁明貴 |
新豐社區書記 |
15884319562 |
謝倫友 |
13778815079 |
|
6 |
黃豐鎮共和村5組王永福房后滑坡 |
滑坡 |
眉山市彭山區黃豐鎮花龍村5組 |
103°56′10″ |
30°10′47″ |
208 |
1200m3 |
小型 |
小型 |
50 |
2 |
4 |
降雨 |
李旭斌 |
鎮長 |
18180046572 |
張明 |
村書記 |
13550520325 |
呂興福 |
13096078605 |
|
7 |
彭山區江口街道江口社區5組余利芬房后崩塌 |
崩塌 |
眉山市彭山區江口街道江口社區村5組 |
103°54′56.91″ |
30°13′41.55″ |
318 |
816m3 |
小型 |
小型 |
330 |
5 |
15 |
降雨 |
胡曉菲 |
主任 |
18990365729 |
王凡 |
社區書記 |
13990346639 |
楊敏 |
15309039117 |
附件7
2023年市政道路內澇風險點
序 號 |
內澇點位名稱 |
黃色預警 |
橙色預警 |
紅色預警 |
管護責任部門及聯系電話 |
1 |
彭祖大道:成都銀行-鳳鳴街道辦區域 |
300mm |
500mm |
彭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028-37689695 聯系人:張勇18228577028 |
|
2 |
張綱路二段-武陽西路 |
200mm |
300mm |
||
3 |
建設路:李密大道-彭祖大道區域 |
200mm |
300mm |
||
4 |
蔡山東路:電信廣場至彭武路區域 |
100mm |
200mm |
||
5 |
長壽大道:壽鄉橋區域 |
100mm |
300mm |
||
6 |
錦繡大道:站前廣場至錦江華府段 |
200mm |
300mm |
||
7 |
柏華路三段延伸段 |
500mm |
|||
8 |
學院南路 |
300mm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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