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9—2020年)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2-01127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0-01-09 |
| 文 號 | 眉彭府發〔2020〕1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園區管委會各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9—2020年)》已經二屆區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
眉山市彭山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
環境行動計劃(2019—2020年)
鮮花盛開,蜜蜂自來。建設開放發展先行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關鍵,現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著眼問題導向,著力習慣改變,著手流程再造,持續推進“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提升各類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最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助推彭山開放發展、高質量發展。到2020年,全區營商環境法制體系進一步完善,競爭中性市場環境加快形成,政策執行更加透明公開,政務服務更加便捷高效,營商環境主要指標得到較大提升,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不斷激發,“放管服”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加快構建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一)完善政府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全面清理涉及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文件,及時提出修改和廢止建議。(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政府辦、區發展改革局、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排在首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加強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的保護,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機制。依托市級統建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結合彭山實際,進一步拓寬糾紛化解途徑。(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商聯)
(三)實行更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開展查處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司法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主導作用,依法懲治各類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依法宣傳落實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顯著提高侵權行為違法成本。(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
(四)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深化“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整合歸并執法隊伍,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重復執法問題。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依托市級統建的行政執法監管平臺,主動公開公示執法信息。(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政府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級行政執法部門)
三、著力營造競爭中性的市場環境
(五)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持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的基礎上,將更多的審批事項納入“照后減證”改革范圍。(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
(六)有效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在制定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時,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招投標專項整治,消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全面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鼓勵以保函代替供應商保證金。研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加強反壟斷執法和壟斷行業監管,開展不正當競爭行為專項治理。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全面推行公共資源交易全程電子化和異地遠程評標,提升交易透明度和便利度,切實降低招投標交易成本。(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彭山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區級有關部門)
(七)加強和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失信被執行人、拖欠農民工工資、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實施聯合懲戒。依托市級統建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建立健全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推進檢查結果共享共用和公開公示。加快制定彭山區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和監管規則,探索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監管,提高監管效能。(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局)
(八)切實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全面落實國家普惠性和結構性減稅政策,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90%以上的主要辦稅事項提供“全程網辦”服務,擴大稅務“最多跑一次”事項范圍,年納稅時間壓縮至130個小時內。嚴格執行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政策。落實好進一步優化工業用地供應管理政策要求,降低企業用地綜合成本。積極幫助企業緩解用工成本上漲壓力,對符合條件的按不同情形予以補貼。制定統一的用水、用電、用氣辦事指南,優化報裝流程、減少報裝耗時和費用,減免小微企業手續費。深化中介服務收費改革,最大限度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杜絕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確需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要依法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支持民營和中小企業發行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以及公司債、企業債。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實施“天府數字普惠金融行動”。(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稅務局、區國資金融局)
四、持續建設公開透明的政策環境
(九)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力度。圍繞“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新任務新舉措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務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前后變化等。完善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惠企政策集中發布、歸類展示、查詢搜索等功能,為市場主體提供統一便捷的信息獲取渠道和場景化服務入口。(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十)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防止“新官不理舊賬”。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全面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依法依規提出限期解決措施。做好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工作。制定政務誠信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研究建立政務誠信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五、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十一)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不斷完善區黨務政務服務平臺功能,配合市級統籌整合信息資源,促進政務數據共享,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外網協同辦公平臺使用。(責任單位:區政府信息及提案建議辦理服務中心,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十二)穩步提升服務熱線辦理工作。完善和優化受理營商環境相關投訴舉報平臺。以問題為導向,對群眾關注的焦點難點問題,加大現場督辦、目標考核和問責處理力度,進一步提高群眾滿意度。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加大對群眾訴求的分析研判,做好數據自主、及時、有效分析利用。(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
(十三)大幅壓縮審批事限、材料。對標國家和先進地區的辦事流程和手續,大力壓縮辦理時限,精簡申請材料至少20%—30%,全面推進部門間協同辦公,推進開展“一件事”審批“一表制”申請,探索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集成機制、關聯業務聯動辦理機制,建立“數據查詢比對為主,紙質材料佐證為輔”的“寬進嚴出式”行政審批新模式,通過部門之間信息互證,變群眾交材料為部門間網絡協同傳材料,逐步實現群眾刷身份證或刷臉即可“零材料辦事”。(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區級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痛點、堵點、難點,主動作為、攻堅克難,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創新力度,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落實。
(十五)嚴格督查考核。區目標績效中心要指導和督促全區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建立改革任務清單,每半年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綜合運用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區級各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考評,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企業群眾代表參與,考核結果在區政府網站公開。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推進有力、成效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及時約談提醒,情形嚴重的予以嚴肅問責。
(十六)營造輿論氛圍。區級各部門要重視新出臺政策措施的解讀、宣傳和培訓工作,專項開展面向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政策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案例評選及典型案例宣傳。組織開展“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專題培訓,學習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和國際國內先進經驗做法,提升解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能力。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政務服務對標專項行動方案
2.眉山市彭山區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專項行動方案
3.眉山市彭山區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方案
4.眉山市彭山區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專項行動方案
5.眉山市彭山區推進“一網通辦”專項行動方案
6.眉山市彭山區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專項行動方案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區政務服務對標專項行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企業、群眾辦事過程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推動我區各地各部門對標國內、省內一流標準,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目標任務清單
(一)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外,區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100%。(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區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大廳實現“應進必進”,因場地限制、安全等特殊原因暫不能進駐的,需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對建立的分中心及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應統一實施政務標準化管理,接受區政務服務管理部門指導監督。(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配合市建立包含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戶口簿、學位證、學歷證、結婚證、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基金會法人登記證、取水許可證、生育服務證、出生醫學證、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營業執照、藥品GMP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殘疾人證等高頻電子證照應用。(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
(四)規范運行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園區項目服務中心,全面構建全區“1+11”無差別受理體系。(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在法治原理框架下,不斷改革創新,深入推進“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改革,真正讓企業、群眾辦事不再難。(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推進以企業投資信用承諾書為基礎的容缺受理、模擬審批。逐步建立完善法人代表簽字、認可法律效力的雙向承諾守信體系,以信用為原則、承諾為前提,除上級要求的安全環保工作檢查外,每年一次部門聯合檢查,減少相互打擾,一心干事創業;梳理以前政府對企業承諾的政策,能兌現的兌現,確實不能兌現的商量劃句號的辦法,對新承諾的政策說到做到、不放空炮。(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經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
(七)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依法收集市場主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信用記錄,以及工商管理、稅務、環境保護、金融、社會保險、行政處罰、法院強制執行等信用信息,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共享。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建立企業信用聯合獎懲制度。積極開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培訓,逐步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異議處理機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項目落地建設速度,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確保一般性社會投資和政府投資類建設工程投資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并力爭控制在80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九)大幅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和信息集成,推行不動產“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加強日常監管,實行日常管理與審批分離,取消不必要環節,精簡優化流程,所需資料不能超過省、市要求,在原有基礎上再減少20%,普通二手房交易實現“一小時辦結”,一般登記、抵押登記業務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稅務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深化企業登記便利化改革,在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排除不可抗力因素)情況下,常規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內,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由法定45天減至20天。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收集各環保類、民生類等特定行業規范,建立重點關注清單,并及時將行業注冊登記信息推送給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管。(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改革,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公民人身、重大財產安全的證明事項外,根據實際確定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并向社會公布,切實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
(十二)在區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劃定專門區域,設置“7×24小時不打烊”服務自助專區,為企業、群眾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稅票申領、護照領取、港澳通行證加簽、社保醫保查詢、個人征信查詢打印等高頻事項自助服務。通過報刊、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自助辦理事項清單。(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3月底前)
(十三)切實推進審批服務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項目建設、企業運行降成本。按最小顆粒化標準細分政務服務辦理事項,串聯改并聯,完成辦事流程再造,推動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平均減少60%以上,實際辦理時間比承諾時限平均減少30%以上,申請人實際提交材料平均減少50%以上,推出至少100項“零材料提交”事項。(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四)制定“全區通辦”事項清單,將更多服務向各鎮(街道)、村(社區)一線延伸,公布“就近能辦”清單。(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五)制定全區精簡紙質申請材料目錄,減少申請人實際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在2019年基礎上平均再減少30%以上。(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六)推出200個高頻事項套餐式、情景式、主題式服務指南。(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十七)公布保留和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同步公布保留的證明事項辦事指南,探索提供網上開具證明服務。(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八)完成金融、保險、醫療、公證機構、水電氣等服務單位證明事項清理工作。(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十九)在窗口單位,對辦件量大、群眾需求強烈、涉及民生的高頻服務事項,實行周六、國家法定節假日預約服務,解決雙職工家庭、在校學生及外出務工人員在工作學習時間不方便辦事的實際問題。(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十)創新服務方式,推行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紅色代辦”“模擬審批”。2020年選擇5個項目實行“模擬審批”,加快項目建設落地。(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區級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十一)進一步創新服務措施,在非政府投資性項目建設中,推動聯合中介出具綜合中介報告,大力實施“標準化+承諾制+代辦制”改革,最大限度推進非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提速增效。(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發展改革局;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二十二)在政務服務大廳提供領辦服務,針對業務量集中、辦理時間較長或因健康、年齡等原因導致辦理業務較為困難的辦事群眾推行全過程幫辦。(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十三)進一步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完善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嚴格落實《眉山市損害營商環境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委,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構建質量反饋機制
(一)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按照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統一部署,讓企業和辦事群眾成為政務服務的評價主體,增強企業和群眾參與權。(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健全政務服務信息公開制度。及時發布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政務事項辦理結果,完善線上實時查詢進度和辦理結果服務,定期公開曝光反面典型案例,確保企業、群眾的知情權。(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完善政務服務投訴舉報制度。依托眉山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持續推行“一號受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咨詢投訴服務。實行投訴舉報快速受理首問責任制,保護個人隱私和合法權益,投訴舉報受理率達100%。(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強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以服務型政府建設為核心,以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為導向,以壓時間、減材料、減環節、優流程為重點,深化細化工作方案,聚焦企業開辦、辦理施工許可、獲得水電氣、辦理不動產登記、獲得信貸、納稅、跨境貿易、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等環節,加大改革攻堅,為企業發展提供貼身貼心定制服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二)科學評價評估。深入基層、企業、群眾,更多運用第三方評估和問卷調查等方式,多層次、多角度反映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開展政務服務對標提升行動進展、成效,確保評價評估結果客觀、公正、準確。(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三)鮮明考核導向。對工作主動作為、成效明顯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推進滯后的及時預警,列入整改清單。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怕擔責、服務意識差、業務能力弱,不按規定時限辦理、無依據拖延審批時間或者不依法說明不予受理、不辦理理由等情形,由區紀委監委予以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委,區政府辦,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四)宣傳推廣經驗。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政策和典型案例,向企業、社會展示我區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和力度。鼓勵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從自身實際出發,增強創新意識,創新改革措施,總結梳理先進做法、經驗,力爭我區涌現出更多更高的政務服務示范標桿。(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區提升營商環境法治化水平
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營商環境,完善營商環境法制體系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營商環境法制體系
(一)加強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對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杜絕“帶病”文件或決策,嚴格落實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論證和審查工作。(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相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二)推行行政執法公開制度。制定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張任務清單”,嚴格禁止無法定依據或者未經法定程序影響阻礙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執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加強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建立行政執法用語標準、流程標準和文書標準,全面推行“教科書式執法”。在全省統一智慧執法平臺共享信息資源,初步實現行政執法及監督的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四)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嚴格落實《四川省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認真執行行政執法裁量權行使規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禁止“一刀切式”關停企業的行為,杜絕一罰了事。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彭山生態環境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
(五)保障企業合法權益。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建立知識產權侵權快速查處機制,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企業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完善經濟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嚴格立案標準和審核程序。準確認定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堅決防止刑事執法介入民事糾紛。嚴格落實涉案財產處置有關規定,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嚴厲打擊聚眾干擾企業經營,尋釁滋事、封門堵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破壞市場秩序,侵犯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完善企業投訴體系。落實《眉山市企業維權服務平臺投訴處理工作辦法》,配合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投訴機制,統一受理、分級辦理。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商事仲裁有機銜接的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支持和鼓勵相關單位設立商事糾紛專業調解機構。(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商聯,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完善企業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資產并購、招標投標、知識產權、股權流轉、金融證券、涉外貿易等領域為企業提供全面、專業、精準的法律服務。實施公證上門服務、網絡遠程受理、一窗式集成服務、互聯網仲裁等新服務方式,建立企業困難職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經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附件3
眉山市彭山區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方案
為破解企業群眾辦事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切實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深入清理證明事項
(一)再次清理證明事項。對我區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凡行政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并根據國家、省、市已公布的取消證明事項開展對應清理,不留盲區和死角。(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實行清單制管理。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及時統一公布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設定的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事指南等。(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做好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廢止工作。定期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加強審核把關。在制定規范性文件時,區司法行政機關或起草單位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嚴格審查把關,防止違法設定證明事項。(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依法加強證明事項投訴監督
(五)及時處理群眾投訴監督。區司法局落實專人負責,按照“誰實施,誰辦理”的原則,及時辦理區政府轉交的群眾投訴,按照職能職責轉送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依法處理。
(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積極回應群眾批評建議。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收到投訴監督轉辦函后,及時聯系投訴監督人,依法辦理投訴監督事項。經查實,存在違法設定的證明或應當取消未取消的證明,立即清理。(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附件4
眉山市彭山區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專項行動方案
為著力解決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壟斷性強、與審批部門存在利益關聯等突出問題,培育服務高效、合法競爭、收費合理、監管有力的中介服務市場,促進全區中介服務市場公平誠信、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單管理
(一)公布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對確需保留作為行政審批受理(辦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必須納入清單規范管理,詳細明確中介服務事項名稱、設定依據、中介機構資質要求、對應審批項目及部門、服務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凡未納入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或變相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按照“誰需求、誰清理、誰調整”原則,對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常態化動態調整管理,調整結果及時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規范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或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項目,公布收費依據,明確收費標準。對于短期內條件不允許或無法形成充分市場競爭的中介服務事項,政府公布參考價格,避免中介機構不合理收費。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確需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要依法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切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利益關聯
(三)破除中介服務壟斷限制。重點圍繞破除中介服務機構準入不合理限制、放開中介服務市場進行工作部署。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決定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其他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批一律取消,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各部門現有的中介服務機構數量限額管理規定一律取消。(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推進中介機構脫鉤。按照上級部署,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完成情況要及時在部門網站公告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審批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政府機關在職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啟動并持續推進)
三、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執業行為
(五)規范中介服務合同文本。各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及本部門法律顧問,編制完成本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示范合同,突出合同科學性、時效性、公平性,杜絕“霸王條款”等各種形式的顯失公平條款,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約率,切實規范中介服務機構的簽約行為和經營行為。引導合同雙方合法維護自身權益。(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六)優化中介服務流程。按照“全程網辦”和“最多跑一次”的標準,優化中介服務流程,簡化中介辦理環節。審批部門可直接作出判斷的審批項目,不再要求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評估、評價、檢測、咨詢。審批部門可事后監管的事項,不再強制企業委托中介服務機構編制設計、評估、評價、檢測等材料,允許企業自主編制。進一步削減要求企業提供的相關材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七)推廣中介超市及聯合中介。依托市上統建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網上超市。按照“零門檻、零限制”原則,引導具有合法資質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自愿進入中介超市并實行動態管理,供項目業主自主選擇。鼓勵有條件的中介機構牽頭其他中介機構組成聯合中介團體,由牽頭機構代辦或協調其他中介機構共同辦理各項行政審批。實現中介服務辦理時間比現階段提速30%以上。(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彭山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八)探索工程建設領域中介服務“區域評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組織對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響評價等事項所涉及的中介服務實行區域評估,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結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綜合評估評審結果,不再單獨編報評估評審。(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彭山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
四、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監管
(九)加強大數據監管運用。依托市級中介服務事項庫、中介機構庫、信用評價庫等數據庫,實現中介服務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交易、網上評價。加強對中介服務效費比、中介文本對比分析等方面數據分析,及時發現問題。(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彭山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加強中介行業管理自律。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要指導中介行業協會開展中介服務標準化工作,制定服務指南,規范服務指南的依據、范圍、對象、內容、方法、結論等基本要素信息,建立健全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引導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嚴守職業道德、執業準則和工作規范。相關制度規范要面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中介服務需求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一)加強中介服務誠信監管。落實中介機構行業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加強中介服務機構誠信管理,嚴厲查處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串通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紀行為。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評機制,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強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中介機構和人員名單,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實行禁入機制。在全區范圍營造“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處處受限”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監管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附件5
眉山市彭山區推進“一網通辦”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全城通辦”,實現政務服務精準化、便捷化和移動化,結合彭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再造流程
(一)規范服務事項。對標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完成政務事項認領,建立區級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確保企業和群眾辦事“找得到、對得上”。區本級委托各鎮(街道)辦理的事項,要依法完善相關手續,制定配套措施,并加強監督指導和跟蹤評估。(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規范辦事指南。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細化辦理子項和辦事指南,推進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報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項目、行使層級等要素信息標準化。區行政審批局負責驗收。(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優化協同審批。全面運行區黨務政務服務網絡二期平臺,開通智能導辦、智能表單、協同辦公、會議視頻系統,重點突破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協同審批和并聯審批事項辦理,實現“協同辦”“聊天辦”,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100%,推進開辦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許可、不動產登記、出入境辦理等群眾及企業反映最多、關注最高的事項辦理。2020年12月底前圍繞社會關切推出100項套餐式、主題式服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豐富服務功能。探索推行個人非稅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收費開通網上繳費,推動更多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利用自助服務終端以及銀行、郵政等企業網點代辦,推行“7×24全時政務服務模式”,為企業群眾提供多樣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財政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五)推進線上線下融合。不斷豐富“12345”政務服務熱線功能,深化“一號一網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跟蹤督辦、回訪調查、統一考核”全流程閉環管理,打造政務服務“總客服”。完善網上申報、排隊預約、服務評價等功能,構建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無縫銜接、全程留痕的集成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完善平臺
(六)打造網辦門戶。對標國家、省政務服務門戶建設要求,配合四川政務服務網全面升級改版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彭山區黨務政務服務平臺,加強彭山站點內容建設和特色服務,擴大實名注冊用戶群體,提升我區網上政務服務品牌形象。(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加強電子證照庫等支撐系統的推廣應用。推進區黨務政務服務平臺與省一體化平臺全面對接融合、采信互認,利用全省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多渠道認證、多級授權功能和全省統一電子證照基礎庫,推進區級實體證照電子化、數字化管理,有效期內存量證照信息完整歸集到電子證照庫,新增紙質證照與電子證照同步簽發,依法依規推進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現場亮證應用。全面推進電子印章制作使用,在辦事服務中生成的電子證照一律加蓋電子印章。推動面向自然人、法人的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群眾使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減少紙質材料遞交,減少跑動次數。(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級相關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八)完善“1+11”無差別受理體系。創新綜合窗口管理模式,采取全區綜合窗口受理人員輪崗制,安排區行政審批局綜合受理人員與鄉鎮便民中心綜合受理人員對調,互相學習業務、發現問題、不斷完善、共同進步。加大遠程視頻會診系統應用的推行力度,依托遠程視頻會診系統,擺脫審批人員入駐的空間限制,形成線上業務指導和審批團隊,真正實現鄉鎮受理、網上審批的“1+11”無差別受理體系。(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九)加強檔案管理。按照“誰審批,誰存檔”的原則,全區所有受理、發件窗口妥善保存申請材料、批文原件、許可證復印件、受理通知書、送達回證、準予許可決定書及電子檔案,定期按程序將紙質檔案及電子檔案移交至區行政審批局,由區行政審批局統一分送到各審批部門。(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強力推動系統對接。區黨務政務服務平臺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有效對接,并實現界面統一、入口統一、出口統一。國家垂管政務服務辦理系統應實現統一身份認證和頁面嵌入。(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行政審批局;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三、加強統籌
(十一)加強宣傳培訓。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務院令第716號)為契機,建立常態宣傳機制,擴大“一網通辦”公眾知曉度。組織區級一體化平臺的操作使用培訓,確保一線窗口人員全覆蓋、會操作。(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十二)強化安全運營。做好內容保障、應用維護等工作,健全運營保障隊伍,配合完善上下聯動、應急處置機制,確保平臺安全穩定運行。(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相關部門,各鎮、街道;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附件6
眉山市彭山區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提高政府服務
效率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電子政務建設管理的政策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高標準高質量建設全區統一規范的電子政務外網網絡,著力強化電子政務在優化全區營商環境中的支撐保障功能,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加快網絡升級改造,提升外網承載能力
(一)升級改造網絡。建成以區級核心匯聚為中心,上接市級電子政務外網邊界匯聚設備,橫向連通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縱向貫通市、區、鎮(街道)三級,市到區主干網絡帶寬達1G以上的全市統一電子政務外網網絡。做好我區電子政務外網升級改造區級匯聚機房建設及設備落地工作,全面完成電子政務外網升級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二)做好IPV6改造。完成全區電子政務外網及互聯網出口IPV6改造工作。區電子政務外網接入及匯聚設備全面支持IPV6部署,服務器、交換機、存儲等設備支持IPV6地址配置,基于電子政務外網新建的政務應用系統應全面支持IPV6。(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嚴格接入審核。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使用電子政務外網需向區電子政務外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涉及應用系統建設的需提供網絡拓撲圖),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接入電子政務外網。(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完善運維服務。區外網主管部門負責我區范圍運維,做好IP地址、用戶、設備、接入終端和業務申請等資源管理,加強運行過程中的監控、維護及故障處理等,區電子政務外網主管部門負責全區電子政務外網局域網的運維。(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加強安全管理。區級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管理單位要加強電子政務外網物理環境、網絡、業務運行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要加強所在單位電子政務外網局域網終端和應用系統建設的接入管理和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統籌整合信息資源,促進政務數據共享
(六)加快內部信息系統清理整合。開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專項審計,摸清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政務信息系統情況,掌握信息系統數量、名稱、功能、使用范圍、使用頻度、審批部門、審批時間、經費來源等,清除“僵尸”信息系統,督促信息系統整合共建。(責任單位:區審計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級各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持續推進政務信息系統遷移上云。根據《眉山市大數據中心云服務資源管理辦法》,按照“應上盡上、分步遷移”的原則,我區非涉密信息系統依托眉山市大數據中心政務云平臺建設部署,不再新建機房和采購計算、存儲等服務資源。原有非涉密信息系統抓緊遷移上云。(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區級各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八)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要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與眉山市數據資源管理平臺對接,保障數據實時性和準確性,滿足政務服務、社會治理、城市管理、應急指揮等大數據實時分析和應用。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將不在本地存儲的政務數據返回本地存儲。(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級各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九)推進電子政務項目統籌管理。根據《眉山市市級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實施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審查制度,對新建電子政務項目的可行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堅持資源整合共建、數據開放共享等原則。開展第三方評估機構對項目投資的概算合理性審查評估及云服務資源使用情況評估。建立信息化項目建設經費分級承擔機制。(責任單位: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級各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共建共用辦公平臺,提升機關行政效能
(十)全面推進電子政務外網協同辦公平臺使用。根據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眉山市強化電子政務建設提升政務和公共服務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委辦發電〔2018〕22號),努力實現跨部門、跨鎮(街道)的辦公業務協同,全市非涉密公文交換和單位公文內部流轉全部使用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外網協同辦公平臺,讓辦公移動化,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0年1月底前)
四、強化政務平臺建設,著力實現信息跑路
(十一)加快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完善優化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惠企政策集中發布、歸類展示、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查詢搜索等功能建設,為公民、法人和各類市場主體提供統一便捷的政府信息獲取渠道和場景化服務入口。(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二)加快營商環境投訴受理平臺建設。完善營商環境投訴受理機制,依托12345政務服務熱線平臺、企業維權服務平臺等,實行專人專辦、重點督辦、限時辦結,及時受理查處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完善平臺功能,提供實時查詢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服務。(責任單位:區紀委監委,區司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十三)加快區內確需保留的信息系統與省一體化平臺對接建設。積極爭取省級平臺研發團隊支持,推進確需保留的部門信息系統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實現證照數據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加強網上辦事宣傳引導,不斷提高網辦率。推行7×24全時“全網通辦”、自助辦理模式,實現“全網通辦”和企業群眾辦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標。(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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