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4-00261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4-02-08 |
| 文 號 | 眉彭府發〔2024〕1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2024-02-08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相關部門(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23〕1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川府發〔2024〕3號)和《眉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眉府發〔2024〕6號)精神,結合彭山實際,現就我區做好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堅持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工作要求,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實事求是、改革創新,周密組織部署,確保普查結果全面客觀反映我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基本狀況。
(二)總體目標。開展不可移動文物的復查和新發現,調查基礎信息,評估文物價值,依法完成文物認定、登記和公布程序,納入法定保護對象。建立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和大數據庫,建立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機制、規范認定標準和登記公布程序,健全名錄公布體系。完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機制,構建全面普查、專項調查、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相結合的文物資源管理體系,培養鍛煉專業人員,建強文物保護隊伍,增強全社會文物保護意識。
二、總體安排
(一)范圍內容。普查范圍是我區轄區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對已認定、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復查,同時調查、認定、登記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
(二)時間安排。按照國、省、市統一部署,此次普查從2023年11月開始,到2026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為普查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范,開發普查系統與采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為普查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為普查第三階段,主要任務是依法認定、登記并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全區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并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按照國省市要求,根據普查結果及時將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核定公布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
三、精心組織實施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各方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創新手段,扎實做好文物普查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眉山市彭山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審定眉山市彭山區普查實施方案,不作為區級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文廣旅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
(二)形成工作合力。區財政局牽頭負責普查經費方面事項,區財政局、區文廣旅局牽頭負責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方面事項,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數據底圖方面事項,區委宣傳部、區文廣旅局牽頭負責普查宣傳動員方面事項。區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按照普查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提供本系統文物線索,組織動員本系統有關單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普查工作,共同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系統的重要問題。
(三)壓實屬地責任。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本行政區內文物保護責任主體,要安排專人負責普查工作,積極配合普查機構高效高質完成我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
(四)強化工作保障。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入普查隊伍,聘用人員勞務費在普查經費中列支,由聘用單位及時支付,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崗位保留,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降低。根據省政府文件要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彭山區財政預算。
四、落實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如實填報登記信息,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履行保密義務。在文物普查中,發現因人為破壞、監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記文物遭破壞、撤銷滅失的情形,要依法調查處理,嚴肅追究責任,并及時將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二)強化質量管理。區文廣旅局統一負責全區普查質量管理工作。普查機構要加強質量控制,嚴格執行普查實施方案,規范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文物普查責任體系,明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建立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安全。
(三)加強宣傳引導。區委宣傳部、區文廣旅局以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平臺的宣傳渠道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文物知識、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全社會對文物的認知,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及時做好信息公開公示和普查成果發布,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普查,為我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繆可言 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
鐘 陽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彭國英 區政府機關黨委書記
趙俊林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委外宣辦(區
政府新聞辦)主任、區網信辦主任、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
胡鳳翔 區文廣旅局局長
成 員:李國廷 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民宗局局長
鄭 波 區項目工作推進中心副主任
盛 帥 區經信局副局長
張海鵬 區教體局副局長
黃敬濤 區財政局副局長
袁雪梅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機關黨委書記
馮南溪 區住建局機關黨委書記
柴康杰 區交通運輸局建設中心主任
劉 超 區水利局機關黨委書記
高洪水 區鄉村振興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汪紅梅 區商務局副局長
李 勤 區文廣旅局副局長
張 玲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楊卓宇 區國資金融局金融發展規劃總監
張 莉 區統計局總統計師
朱 玲 區檔案館副館長
金琳琳 區機關事務中心副主任
王淼雨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副主任
周奉學 鳳鳴街道紀工委副書記
鄭 靚 觀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何丹丹 江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陳 婷 謝家街道黨工委委員、組宣統委員
文科雨 公義鎮黨委委員、組宣統委員
李晨宏 黃豐鎮黨委委員、組宣統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文廣旅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胡鳳翔同志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由后續接任同志自動更替,不再另行發文。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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