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非公文類用印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008594034/2017—00008 | 發布機構 | 公開日期 | 2017-04-13 |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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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彭府辦函〔2017〕11號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非公文類用印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單位、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非公文類用印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非公文類用印管理辦法
為維護印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現就非公文類用印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印章種類
區政府印章、區政府黨組印章、區政府辦公室印章、區政府辦公室黨組印章、區長私人印章、辦公室主任私人印章。
二、用印審批程序
(一)填寫《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使用登記單》(見附件1)。
1.選擇用印類型,并在□內打鉤,填寫好用印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填寫用印事由。填寫要求:(1)《印章使用登記單》須一事一填,一事一印。(2)用印單位須如實填報,并提供相關依據。(3)表格類材料用印須單獨附填表說明。(4)上報類材料須注明報送去向。(5)用印事由原則上用電腦打印。(6)用印資料需一式兩份,區政府辦留存一份。協議類文件,若對方尚未蓋章等原因,用印單位須保證該協議在完善手續之后,及時返回一份給區政府辦機要室存檔。
(二)用印的審批。
1.用印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審批,確認用印事由合理、完善后,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2.用印單位聯系人將《印章使用登記單》按程序送區政府辦主任、區級分管領導、區長審批。
(三)用印登記。用印審批程序完成后,用印單位聯系人在政府辦機要室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填寫用印登記冊,交由機要室工作人員用印。
(四)嚴格用印。區政府辦機要人員要嚴格按照辦公室用印管理流程(見附件2)的要求使用印章。凡不符合審批手續和用印規定的,一律不得用印。
三、凡違反規定程序使用印章的,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使用登記單
2.區政府辦公室用印管理流程圖
附件1
編號: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章使用登記單
用印類型 | □區政府 □區政府黨組 □區政府辦公室 □ | |
用 印 事 由 | ? | |
用 印 審 批 | 用印單位 主要負責人 | 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政府辦主任 | 簽字: 年 月 日 | |
分管區領導 | 簽字: 年 月 日 | |
區 長 | 簽字: 年 月 日 | |
用印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
填表說明:1.用印單位須如實填報用印事由,并提供用印的相關依據。2.表格類材料用印須單獨附填表說明。3.上報類文件須注明文件報送去向。4.用印文件或資料一式兩份,區政府辦留存一份。
附件2
區政府辦公室用印管理流程圖
鄉鎮(街道)、區級單位、部門申請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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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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