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3-00441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17-12-11 |
| 文 號 | 眉彭府辦發〔2017〕35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17-12-10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單位、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0日
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
區衛計局、區綜治辦、區發改局、區教體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
根據《眉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眉山市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眉府辦發〔2016〕40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組織領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的精神衛生綜合服務管理機制。健全精神衛生綜合服務管理體系,確保精神衛生預防、治療、康復服務等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完善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顯著減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積極營造理解、接納、關愛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對精神衛生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公眾心理健康,推動社會和諧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服務管理體系和網絡不斷健全。進一步健全精神衛生工作政府領導與多部門協調工作機制,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村(社區)建立“五個一”服務管理小組(一個民警、一個醫生、一個監護人、一個網格員、一個村社干部);區人民醫院設立精神科(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支持有條件的殘疾人康復機構開展精神患者過渡性康復。到2017年,全區精神科編制床位達到165張,每萬人常住人口擁有精神科編制床位增加到4.84張。
(二)專業人員緊缺狀況明顯緩解。到2017年,區精防辦至少有1名專職精神衛生防治管理人員。到2020年,全區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達2.83名,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基本滿足工作需要。
(三)服務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及時發現、管理、救助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肇事肇禍行為的患者依法及時得到強制醫療或住院治療;到2020年,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85%以上,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5%以上;符合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和“以獎代補”政策;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特別是命案發生率顯著減少。
(四)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防治能力明顯提升。公眾對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認識和主動就醫意識普遍提高,醫療機構識別抑郁癥的能力明顯提升,抑郁癥治療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50%。開展抑郁癥等常見精神障礙防治,2017年底年,區精保院建立眉山市彭山區心理援助熱線,開通熱線服務。
(五)精神障礙康復工作具備一定規模。到2017年,設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社會組織開展社區康復工作;到2018年,區精神衛生保健院成立康復科,開展院內康復;到2020年,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六)社會氛圍顯著改善。醫院、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普遍開展精神衛生宣傳及心理衛生保健。到2017年,全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成立心理輔導室,區級主流媒體至少每月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到2020年,所有中小學校按《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標準建成心理輔導室并確保有效地使用;城市、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70%、50%,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大眾心理衛生知識宣傳覆蓋率超過5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宣傳、綜治、發改、教體、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法制辦、工會、團委、婦聯、殘聯、老齡辦等部門負責人參加,每年召開一次例會。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區衛計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等政策法規精神,將精神衛生工作納入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平安彭山、健康彭山建設的重要內容。對照本方案目標和市上考核評估安排,制訂轄區精神衛生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相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政策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大經費投入。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根據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安排專項經費保障精神障礙患者治療、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突發事件心理救援等精神衛生工作,并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考核。進一步落實對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投入政策,保障精神衛生從業人員特別是社會防治人員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給予特殊崗位津貼。建立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積極開拓精神衛生公益性事業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精神衛生服務和社區康復等領域。
(三)強化督查考核。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計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的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并將結果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任務順利完成。區綜治辦要加強調查研究、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評,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發生已登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重大案(事)件的,依據有關政策法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部門的責任。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2016-2020年精神衛生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2016-2020年精神衛生工作任務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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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目標任務 |
牽頭部門 |
責任部門 |
2016年 工作任務 |
1.建立彭山區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各鄉鎮、街道建立由綜治、衛計、公安、民政、司法、殘聯、老齡、網格等單位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綜合管理小組會議。村(社區)建立“五個一”服務管理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五個一”服務管理小組會議。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區綜治辦、區衛計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網格中心、區殘聯 |
2.區人民醫院開設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發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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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定區精神衛生保健院為區級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強制醫療場所,為其正常運轉提供安全保衛。 |
彭山公安分局 |
區委編辦、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衛計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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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工作任務 2016年 工作任務 |
4.區精防辦至少配備1名專職精神衛生防治管理人員。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發改局 |
5.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6名,達到1.68人/10萬人口。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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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0%。 |
區衛計局 |
區綜治辦、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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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65%。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殘聯、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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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抑郁癥治療率在2015年底的基礎上提高10%。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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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區40%中小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 |
區教體局 |
區衛計局、團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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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10%。 |
區委宣傳部 |
區衛計局、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文旅廣新局、區廣播電視臺、區電子政務中心、區殘聯、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老齡辦、區網格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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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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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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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心理健康知識宣傳覆蓋率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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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區級主流媒體(電視臺)至少每月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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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等開展精神衛生保健知識宣傳不低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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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用人單位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 |
區人社局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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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工作任務 |
1.全區精神科編制床位達到165張,每萬人常住人口擁有精神科編制床位增加到4.84張。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發改局、區殘聯 |
2.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7名,達到2.02人/10萬人口。 |
區衛計局 |
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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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服務人口及工作需要適當增加專職精防人員,按每位精防人員管理80-120名患者要求,合理安排專(兼)職管理人員。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發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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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0%。 |
區衛計局 |
區綜治辦、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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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工作任務 2017年 工作任務 |
5.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70%。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殘聯、區人社局 |
6.抑郁癥治療率在2015年底的基礎上提高30%。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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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鄉鎮、街道深入推進社區精神康復工作,設立社區康復機構,開展社區康復,轄區1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
區民政局 |
區衛計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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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區精保院建立眉山市彭山區心理援助熱線,開通熱線服務。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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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全區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特殊場所設立心理輔導室,加強被監管人員的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 |
彭山公安分局、眉州監獄、區司法局 |
區衛計局、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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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30%。 |
區委宣傳部 |
區衛計局、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文旅廣新局、區廣播電視臺、區電子政務中心、區殘聯、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老齡辦、區網格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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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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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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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心理健康知識宣傳覆蓋率達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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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區級主流媒體(電視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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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等開展精神衛生保健知識宣傳不低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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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各用人單位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 |
區人社局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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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將心理援助內容納入各級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和護士組成的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發生突發事件后及時組織開展心理援助。 |
區政府應急辦、區衛計局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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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工作任務 2018年 工作任務 |
1.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8名,達到2.42人/10萬人口。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殘聯 |
2.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0%。 |
區衛計局 |
區綜治辦、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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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75%。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殘聯、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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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抑郁癥治療率在2015年底的基礎上提高40%。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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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區所有殘疾人康復機構和彭山區精神衛生保健院成立康復科,開展院內康復。 |
區殘聯、區衛計局 |
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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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鄉鎮、街道繼續深入推進社區精神康復工作,轄區內4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
區民政局 |
區衛計局、區殘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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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區70%的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 |
區教體局 |
區衛計局、團區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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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50%。 |
區委宣傳部 |
區衛計局、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文旅廣新局、區廣播電視臺、區電子政務中心、區殘聯、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老齡辦、區網格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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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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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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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心理健康知識宣傳覆蓋率達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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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區級主流媒體(電視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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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等開展精神衛生保健知識宣傳不低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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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各用人單位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 |
區人社局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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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工作任務 2019年 工作任務 |
1.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9名,達到2.63人/10萬人口。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殘聯 |
2.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5%。 |
區衛計局 |
區綜治辦、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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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0%。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殘聯、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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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抑郁癥治療率在2015年底的基礎上提高45%。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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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鄉鎮、街道繼續深入推進社區精神康復工作,轄區45%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
區民政局 |
區衛計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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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60%。 |
區委宣傳部 |
區衛計局、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文旅廣新局、區廣播電視臺、區電子政務中心、區殘聯、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老齡辦、區網格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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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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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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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心理健康知識宣傳覆蓋率達到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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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區級主流媒體(電視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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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等開展精神衛生保健知識宣傳不低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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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各用人單位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 |
區人社局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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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工作任務 2020年 工作任務 |
1.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增加到10名,達到2.84人/10萬人口。 |
區衛計局 |
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殘聯 |
2.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到85%。 |
區衛計局 |
區綜治辦、彭山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殘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
3.精神分裂癥治療率達到85%。 |
區衛計局 |
區財政局、區殘聯、區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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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抑郁癥治療率在2015年底的基礎上提高50%。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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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鄉鎮、街道繼續深入推進社區精神康復工作,轄區內50%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服務。 |
區民政局 |
區衛計局、區殘聯 |
|
6.全區100%的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并配備專(兼)職心理輔導教師。 |
區教體局 |
區衛計局、團區委 |
|
7.城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70%。 |
區委宣傳部 |
區衛計局、區教體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彭山公安分局、區文旅廣新局、區廣播電視臺、區電子政務中心、區殘聯、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老齡辦、區網格中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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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農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知曉率達到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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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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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心理健康知識宣傳覆蓋率達到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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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區級主流媒體(電視臺)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心理衛生知識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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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學校、社區、企事業單位、監管場所等開展精神衛生保健知識宣傳不低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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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各用人單位將心理健康知識納入崗前和崗位培訓。 |
區人社局 |
區衛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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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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