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2-00420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2-01-24 |
| 文 號 | ?眉彭府辦函〔2022〕5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單位):
《眉山市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24日
眉山市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2022年1月
1 總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重要理念和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彭山區規范有序應對氣象災害,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依據《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眉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我區行政區域內干旱、暴雨、暴雪、強降溫、大風、低溫、高溫、霜凍、冰凍、大霧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低溫雨雪冰凍、重污染天氣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相關區級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堅持黨對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地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現從注重事后處置向注重事前預防轉變,著力防范化解氣象災害風險,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生命至上、減少危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地減輕氣象災害損失。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鎮(街道)、各區級部門(單位)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其他涉及氣象災害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鎮(街道)、區屬園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組成。
在區委領導下,區人民政府是全區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通過區人民政府常務會、專題會研究決定和部署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
區應急委是在區委領導下,區人民政府負責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的原則,組織指揮、指導協調鎮(街道)黨委政府、區屬園區應對處置氣象災害。
成立彭山區氣象災害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是區應急委增設的負責應對處置氣象災害的專項指揮部,負責領導督促負有氣象災害防范應對職責的部門開展應對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以及事后恢復等工作。
鎮(街道)、園區的氣象災害應急機構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確定。
委托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代管范圍的氣象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區眉山管理委員會設立的應急管理機構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解放軍、武警、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等。
負有氣象災害防范應對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定、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現場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現場救援指揮工作按應急響應級別和職責,成立由事發地政府、街道辦、園區管委會為主、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專家參加的現場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搶險、救援、生活保障等工作,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政府及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氣象災害事態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
企事業單位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落實主體責任,建立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基本物資儲備和職工應急能力培訓及應急演練等準備工作。
指揮長: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氣象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區氣象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區武警中隊、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彭山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區商務局、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國有資產和金融工作局、區融媒體中心、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氣象局、國網彭山供電公司、區電信分公司、區移動分公司、區聯通分公司。
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區氣象局和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氣象局局長和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區氣象局、區應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負責人任副主任。
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較大氣象災害的應對處置工作,研究、決策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負責指導協調需要啟動三級及以上級別響應的氣象災害的應對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區氣象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各自安排具體股室,共同承擔指揮部日常事務管理;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承擔事故信息的匯總傳遞和分析報告;及時傳達和落實指揮部各項決策和指令并跟蹤督促執行;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武警中隊: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參加搶險救援,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以搶救人員生命財產為主的氣象災害的綜合應急救援。
區委宣傳部:負責統籌指導氣象災害重大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負責統籌做好氣象災害網絡輿情引導工作,指導相關單位(部門)做好輿情監測、上報、研判、處置等工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統籌指導氣象災害重大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各部門開展應急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調運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供給。按職責分工配合做好受災區域和受災群眾生產生活能源保障有關工作。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搶險救災的電、成品油、天然氣的緊急調度;按照指揮部指令做好應急藥品協調保障;指導電力、通訊企業制定應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并指揮協調各運營公司對受損電力線路和通信設施的搶修和恢復工作,確保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電力、通信暢通。
區教體局:負責學校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根據避險需要適當調整課程計劃,確保在校人員安全。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交通疏導和交通管制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對應急期救助、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的臨時救助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和志愿服務活動。
區財政局:負責應急救災資金的籌集、撥付;協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具體負責威脅城鎮居民和鄉村農戶住房安全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彭山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盡可能控制災害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破壞等影響。指導災區消除環境污染帶來的危害。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城鎮建成區排水防澇設施工程建設及應急搶護等工作,組織指導對災區受災房屋結構安全進行應急評估,為災區群眾應急安置房和災后返遷房的啟用安全提供技術指導;負責指導農村供水設施的搶修,保障農村生產生活用水需要。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路交通行業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指導協調處置職責范圍內公路水路搶通保通和應急運輸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導致道路中斷搶修等情況。
區水利局:負責防洪、抗旱設施應急搶修,水資源應急配置,保障生產生活用水需要;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導致水利設施受災情況。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區農業氣象災害災情信息,指導全區農業搶險救援救災、災后農業生產恢復等工作;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導致農牧漁業等受災情況。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負責全區林業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和生產恢復等工作,負責指導受災地區開展災后涉林生態修復;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導致森林受災情況。
區商務局:負責災區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對因災滯留在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因災導致景區旅游者滯留等情況。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災區的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達到相應響應級別后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協助編制完善《眉山市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組織開展綜合監測預警工作;負責災情的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
區國資金融局:負責督促指導監管區屬國有企業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做好救災工作。
區融媒體中心:負責互聯網、電視等媒體及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組織抗災救災工作宣傳報道和氣象災害防災減災、自救互救相關知識的宣傳。
區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天氣的監測、預警、發布工作;及時向相關單位提供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為政府和部門啟動和終止應對氣象災害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區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
國網彭山供電公司:負責彭山電網電力設施、設備的搶險搶修工作;負責保障居民用電及工農業生產安全用電需要。
彭山電信分公司、彭山移動分公司、彭山聯通分公司:負責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搶險救災指揮和重要部門、區域的通信和預警信號發布渠道暢通;當區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后,負責及時向全區進行手機短信全網發布。
區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其他有關單位參與應對處置工作。
設立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專家組,主要由市、區氣象和應急管理專家組成,負責提出應急處置技術措施建議,參與審查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方案,為合理處置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支持。
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按照規定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區應急管理局報告氣象災害情況,并在第一時間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有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開展救援工作,為區指揮部組織應急救援提供前期保障?,F場救援指揮部由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園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長。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處置、救援、善后、生活保障等工作,指揮現場所有參與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區人民政府及區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
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的責任主體,依據單位自救和政府實施救援相結合的原則,采取預防預警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與所在地政府制定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配備應急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按規定及時報告事故信息,組織本單位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開展應急救援先期處置。
3.1.1 監測預報體系建設
區氣象局要著力加快氣象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優化氣象預警信號發布和傳播網絡建設,提高對氣象預警信號的發布和傳播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體系,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最后一公里發布。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號,并與應急管理、公安、教育、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電力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相應的氣象及氣象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相關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氣象部門根據各類氣象災害的發生情況及發展態勢,確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級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執行《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預警信號按照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圖標表示。具體見附則。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信息內容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構等。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由區級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信號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并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發布由彭山區氣象局授權彭山區氣象臺根據災害性天氣過程發生發展情況,制作氣象災害預警產品,及時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眾發布。
3.3.3 發布途徑
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系統,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接收和播發設施,并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轉。各鎮(街道)、村(居)委會應充分發揮綜合信息服務站和信息員的作用,及時向當地群眾傳遞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網絡等媒介應當及時傳播氣象臺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時增播、插播或者刊登更新的信息。
各鎮(街道)、園區、區相關職能部門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密切監視災情對本區域、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先期采取預警措施和行動,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確定緊急避難場所,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氣象及時發布干旱預警信號,適時加密監測預報;及時對高溫、干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應急管理組織做好干旱引發森林火災、高溫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種植業、養殖業及調配農機具抗旱。農業農村、水利部門指導農牧民、林業果農、水產養殖戶、林農和菜農等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高溫、干旱影響;加強監測監控以及森林病蟲害預防和除治工作。指導在高火險天氣條件下森林火災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事件。
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監控,督查相關企業減少污染物排放;確保水環境、特別是飲用水源的安全,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調配,保障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加強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故障。
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協調做好用水安排,保障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有關部門指導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做好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暴雨預警信號,加強與應急、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會商,適時啟動移動和加密氣象觀測,做好遞進式預報服務。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做好暴雨災害及引發次生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水利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視情進入相應應急響應狀態,及時啟動相應預案;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堤防水庫工程巡護查險、防汛搶險工作,提出避險轉移建議和指導意見;及時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檢查及清理城市,確保溝渠暢通,做好內澇防御準備。
教育部門根據預警信號,指導督促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做好停課等應急準備。
體育、旅游管理部門加強戶外體育活動和旅游活動管理,必要時停止受影響區一切戶外活動。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對受災地區和救援通道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必要時采取大巴等公共交通停運、封閉等措施。
農業農村、區林業和園林中心針對農林業生產制定防御措施,指導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暴雪、冰雹、強降溫、霜凍、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適時加密監測預報。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做好暴雪、霜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發布路況信息,提醒上路車輛駕駛人員做好防凍和防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加強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做好除雪除冰工作;做好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滯留旅客安置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調配、設備巡查養護;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指導供水系統落實防范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城鎮危房排查,提出避險轉移建議和指導意見。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制定并指導實施農村防強降溫災害和農作物、水產養殖、畜牧業的防護措施。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組織對林木、種苗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做好森林病蟲害監測、預防和除治。
區民政局負責向災區困難群眾發放抗御災害必需的生活物資,指導災民避災和互助救災。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大風預警信號,適時加密監測預報。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做好大風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力量巡查、加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指導督促高空、水上、戶外等作業人員采取防護措施。
教育部門根據預警信號,指導督促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做好停課等應急準備。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農村、水利部門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水產、畜牧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密切關注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條件,指導開展火災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在污染事件發生時,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污染危害。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區內檢查,盡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居民委員會、村、小區、物業等部門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適時加密監測預報,及時對高溫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
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做好高溫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力調配,保障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加強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故障。
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協調做好用水安排,保障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有關部門指導戶外和高溫作業人員做好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采取停止作業措施。
衛生健康部門采取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人員的醫療救治。
農業農村、水利、區林業和園林中心等部門指導果農、水產養殖戶、林農和菜農采取高溫預防措施。區林業和園林中心、農業部門指導在高火險天氣條件下森林火災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氣象部門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適時加密監測預報,及時對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達到相應響應級別后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電力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消除和減輕設備污閃故障。
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運輸部門及時發布路況和航道信息,加強道路和水上運輸安全監管。
氣象災害發生后,區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園區管委會應按照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相關要求上報災情和應急處置情況;跟蹤掌握災情動態,續報受災和應急處置情況。
當預計將發生氣象災害性天氣或上級氣象部門發布預警中將影響范圍包含本級行政區域時,區氣象局及時將預報、預警信號以專報的形式發送到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啟動、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布不同預警信號級別時,按照最高級別氣象災害進行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信號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和范圍,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災害發生街道(鎮)黨委、人民政府應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先期處置,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4.3.1 一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氣象災害紅色預警信號,或因發生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區級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信息保障時,區氣象災害指揮部副指揮長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組進行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若已經發生或預計可能發生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時,由指揮長報請區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并向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通知。指揮部根據災害發展情況向氣象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出專家組,參與應急處置和災害防御工作。
4.3.2 二級應急響應
當發布氣象災害橙色以上預警信號,或因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區級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提供應急氣象信息保障時,區氣象災害指揮部副指揮長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組進行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指揮長報請區應急委主任批準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并向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通知。指揮部根據災害發展情況向氣象災害影響重點區域派出專家組,指導應急處置和災害防御工作。
4.3.3 三級應急響應
當連續兩次以上發布氣象災害藍色預警信號、或發布氣象災害黃色以上預警信號,或氣象災害已經在我區造成較大損失,區氣象災害指揮部副指揮長應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應急專家組進行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副指揮長報請區應急委常務副主任批準啟動三級應急響應。并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揮部成員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通知。指揮部視情派出專家組赴有關鎮(街道)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按氣象災害的發生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職能部門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氣象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信號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同時依據各地各部門的需求提供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避險轉移安置,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或規避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區的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氣象災害的信息公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信號,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布災害預警信號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區財政要做好應對氣象災害的資金保障,一旦發生氣象災害,要及時安排和撥付應急救災資金,確保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根據職責做好氣象災害搶險應急物資的儲備,完善調運機制。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確定人員,協助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應急聯絡、信息傳遞、災情調查和災害報告等工作。
氣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預警信號發布系統,與社會媒體、電信運營企業等建立快速發布機制;按照“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公益類信息,社會媒體、電信運營企業等要按有關要求及時播報和轉發,做到應發必發。
氣象部門依托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以村(社區)為基礎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應組織做好預警信號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與自救互救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受災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在對受災范圍及程度調查評估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和因地制宜地制定災后恢復與重建工作,總結防災抗災和應急處置、災后重建工作經驗,為修訂完善本預案及相關專項預案提供可靠依據。
發生特別重大災害,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為支持和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區級人民政府可給予事發地人民政府政策扶持,并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支持;同時,依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建立地區之間對口支援機制,為受災地區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各種形式的支援。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應急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政府。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政府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鼓勵公眾積極參加氣象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
本預案是區人民政府指導應對氣象災害的專項預案,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修訂和完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鎮(街道)、村(社區)應當制定應對氣象災害工作方案。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有效監測預警、預防和應對、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搶險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四川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和防御指南》(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6號)執行。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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