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防汛抗旱工作體制機制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1-00599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1-06-09 |
| 文 號 | 眉彭府辦發〔2021〕10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切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區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我區防汛抗旱工作體制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設置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的副區長和分管水利的副區長共同擔任指揮長,由分管水利的副區長負責日常工作,區人武部副部長任第一副指揮長,區水利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區住建局局長、區氣象局局長、彭山武警中隊中隊長、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以及區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
二、調整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置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由區水利局調整到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區防辦承擔區防指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部門(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調整期間工作銜接不斷檔、接轉不脫節。防汛指揮機構及辦公室調整不代替有關職能部門的防汛抗旱工作職責,區應急管理局和區水利局的主要職責保持不變,區應急管理局承擔“救”的職責,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區水利局承擔“防”和“治”的職責,為“救”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其他相關部門(單位)要壓緊壓實責任,加強協同配合,扎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區防指要強化組織、協調、指導職能,按照“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施策,科學處置、安全第一,以專為主,專群結合”的原則,統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區防汛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抓實抓細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9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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