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區社會救助局際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3-00441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3-03-28 |
| 文 號 | 眉彭府辦函〔2023〕6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有效性 | 有效 | ||
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加強對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面臨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全區社會救助局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主要職能
在區政府領導下,研究制定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統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創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政策的有效銜接;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信息共享問題;督導檢查救助工作開展落實情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區民政局、區委宣傳部、區委編辦、區發展改革局、區教體局、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健局、區醫保局、區統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共16個單位組成,區民政局為牽頭單位。分管民政的區級領導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的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有關同志主持。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區政府。重大問題需經聯席會議討論后,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報區政府決定。
牽頭單位要認真履行牽頭職責,做好議題收集、組織協調、情況匯總等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救助工作職責,主動研究社會救助工作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社會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7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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