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3-00663 | 發布機構 | 彭山區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3-07-14 |
| 文 號 | 眉彭府辦字〔2023〕4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單位):
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紅光支渠整治工程經省發展改革委、水利廳批準同意建設。為確保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經區政府同意,依托區重點項目委員會,成立都江堰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周澤軒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副 組 長:張鴻濤 區水利局局長
成 員:熊 念 區發展改革局局長
曾淑敏 區財政局局長
潘 淼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蹇俊超 彭山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
吳 洪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謝 紅 區審計局局長
羅 堯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主任
徐遠謀 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鄉村振興局局長
胡曉菲 江口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旭斌 黃豐鎮鎮長
梁 雨 眉山市東坡區富牛鎮鎮長
陳紅霞 區水利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水利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利局副局長陳紅霞兼任,具體牽頭辦理各類日常事務,籌備領導小組會議。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全面負責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建設工作,明確工作重點、建設目標和任務,統籌推進項目建設;研究解決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全局性、方向性重大問題和事項。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區水利局負責統籌紅光支渠整治工程建設具體事務,牽頭組織工程建設實施,對建設全過程監管,負責中央、省級資金籌措。主要包括督導組建工程現場管理機構,牽頭對項目建設成員單位履職情況進行考核。指導項目單位完善項目法人機構設置,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技術進行指導、監督;對資金撥付及使用進行審核、監督。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對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稽察、審計等工作。主持(或授權)法人驗收,申請政府驗收。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項目工程招標投標及新增工程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
(三)區財政局負責將項目地方自籌資金納入預算,及時撥付建設資金,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做好項目資金使用審查工作。
(四)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項目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做好工程臨時用地相關法定手續。
(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在項目建設期間督促區供排水公司落實好凈水廠與眉彭管線連通工作,確保城區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用水。
(六)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鄉村振興局負責項目在本轄區(視高街道辦里仁社區)施工便道、臨時占地協調以及天生堰生活源水蓄備和備用水源儲備工作。
(七)灌區各鎮(街道)負責做好項目在本轄區施工便道、臨時占地、棄渣場等相關協調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它區級有關部門(單位)參加。
(二)因人事變動,成員自動進行增補替換,不再另行發文。
(三)2024年12月31日項目建設任務全部完成,屆時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3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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