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nyncj/2024-00053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公開日期 | 2024-06-07 |
| 文 號 | 眉彭農〔2024〕52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支持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眉彭農〔2024〕5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支持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已經第三屆區人民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眉山市彭山區財政局
2024年6月6日
支持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
為補齊產業發展短板,加快構建“三鏈同構”產業格局,對彭山區域內(不含青龍街道、錦江鎮)的種養殖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公司、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等經營主體在符合本政策規定的情況下,進行產業扶持。
一、做強“種業芯片”,強化農業科技支撐
(一)規模化、機械化雜交水稻制種扶持補貼。對符合種子法相關生產規定且在制種基地內流轉耕地開展雜交水稻機械化制種(至少包含機插、無人機輔助授粉、機械化烘干三個環節)工作,面積在3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發放扶持補貼。補貼標準為:30畝及以上的補貼400元/畝;200畝及以上的補貼500元/畝。
(二)規模化、機械化水稻繁種扶持補貼。對符合種子生產規定且在制種基地內流轉耕地開展水稻機械化(至少包含機插、無人機病蟲害防治、機械化烘干三個環節)繁種,面積在100畝及以上的經營主體發放扶持補貼。補貼標準為:100畝及以上的補貼200元/畝;500畝及以上的補貼300元/畝。
(三)農作物新品種審定獎勵補貼。鼓勵優勢種業企業在我區建設固定的農作物科研育種基地,開展農作物新材料、新品種聯合育種攻關,對通過國、省審定的選育品種發放獎勵補貼。補貼標準為: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國家審定的獎勵補貼10萬元/個;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省級審定的獎勵補貼5萬元/個;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國家審定的獎勵補貼5萬元/個;非主要農作物新品種通過省級審定的獎勵補貼2萬元/個。
二、加強基地建設,促進產業提質增效
(一)規模種糧。對種植水稻或小麥規模達到3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100元/畝的補貼(不與眉彭農〔2023〕45號文件政策同時享受)。對規模化流轉并發展糧油作物的經營主體,免收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
(二)水稻品種和技術推廣。對購買全區主要推廣優質水稻主導品種進行種植3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30元/畝的補貼。對購買水稻集中育秧和機耕機插社會化服務的經營主體,分別給予30元/畝和40元/畝的補貼。
(三)稻漁綜合種養。支持發展符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發布的《稻漁綜合種養通用技術要求》的生產模式,如稻魚、稻蝦、稻鴨魚等,對發展1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500元/畝的補貼。
(四)獼猴桃枝蔓牽引。對開展獼猴桃枝蔓牽引且符合技術標準的經營主體給予1000元/畝的補貼。
三、強化保險金融支持,提升抗風險能力
(一)糧食保險。支持經營主體投保三大糧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麥)及雜交水稻制種政策性農業保險,給予總保費100%的補貼;支持稻藥園區范圍內種植水稻面積在30畝以上的經營主體投保水稻特色保險,給予總保費65%的補貼。
(二)特色水果保險。支持經營主體投保中央和地方特色水果保險(柚子、柑橘、葡萄、獼猴桃),給予總保費65%的補貼。
(三)生豬保險。支持經營主體投保生豬政策性農業保險,給予總保費80%的補貼;投保生豬出欄價格保險,給予總保費65%的補貼。
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一)激勵合作社示范社培育。通過對創建市級以上示范社進行獎補,提高創建積極性,按照國家級2萬元、省級1萬元,市級0.5萬元進行獎補。
(二)強化社會化服務推動力度。對評定為市級以上社會化服務組織的主體進行獎補,按照省級5000元、市級3000元。
(三)大力培育職業農民。職業農民參加農業類學歷提升的,大專學歷按三年制給予每年補貼2000元;大學本科學歷按四年制每年補貼3000元;研究生學歷按三年制每年補貼4000元。試點期內認定的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每人每年按照個人繳費額的50%給予補貼,年度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參加醫療保險的,每人每年補貼200元。
五、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區域影響力
(一)支持品牌標準化建設。對新取得綠色、有機產品認證的經營主體,分別一次性給予2.5萬元、5萬元的獎勵,同一經營主體取得2個以上綠色認證產品,每增加1個品種獎勵2000元。對已取得綠色認證的特色水果經營主體(品種),每3年獎補2萬元;對已取得有機認證的特色水果經營主體(品種),連續獎補3年,每年獎補1萬元。對取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認證的經營主體,給予2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取得海關基地備案的經營主體,給予每個品種1.5萬元補貼。
(二)支持品牌知名度提升。鼓勵經營主體積極參加省內外特色農產品展銷會。參加市內展銷會的,一次性獎補3000元;參加市外省內展銷會的,一次性獎補6000元;參加省外展銷會的一次性獎補1萬元。
六、加強“農頭工尾”,拓展農業產業鏈條
對利用彭山特色水果(葡萄、柑橘、獼猴桃)進行深加工的經營主體,對其產品研發及生產線投入進行補貼,給予不超過實際總投入的3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本扶持政策自2024年4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屆滿后失效。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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