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八條措施》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nyncj/2026-00034 | 發布機構 | 區農業農村局 | 公開日期 | 2026-04-28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八條措施》的通知
各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鼓勵和扶持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加快構建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切實推進眉山市彭山區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整縣試點工作?,F將《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八條措施》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27日
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壯大農業社會化服務八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省關于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區實際,進一步鼓勵和扶持各類服務主體發展,加快構建覆蓋全程、便捷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推動鄉村全面振興,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壯大服務主體
支持“社會資本投入一批、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一批、專項債券支持一批、閑置低效資產盤活一批”模式,新(改、擴)建糧油類、中藥材類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支持新增育秧育苗設施、機耕機防等農機設備。按不超過核定總投資10%—40%的比例給予獎補,單個主體獎補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鼓勵村集體結合自身實際,購置農機設備參與服務。
二、發展智慧農業
支持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數字平臺,集成應用北斗導航、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實現便民服務、公益服務和生產監測全覆蓋。支持農戶通過平臺預約農機作業、農資集采等服務。將購置、安裝北斗系統智能農機、提升改造數字化氣象設備、作物生長傳感器、智能灌溉控制終端等數字化、智能化農業裝備的項目計劃,優先納入涉農資金獎補。財政資金支持建設數字化農業小型氣象監測站,提升農業災害監測防范能力。
三、創新運營模式
推廣數字平臺“線上+線下”服務模式,支持農戶通過平臺預約農機作業、農資集采等服務。對參與全區糧油生產托管服務的,按每畝最高不超過3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對村集體經營管理人員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年度經營收益超過15萬元的,給予資金獎勵。按收益計提,首年按年度經營收益5%計提;次年收益高于上年的,對上年度基數部分按5%、增量部分按20%—30%分段計提;次年收益低于上年但高于15萬元的,按當年收益5%計提。
四、強化金融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建立服務白名單,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優化還款計劃。創新推出“服務主體信用貸”“農機設施貸”“社會化服務專項貸”等金融產品。支持主體與大型農機企業合作開展融資租賃業務。鼓勵保險機構針對農業社會化服務各環節風險特征,推廣農機綜合險、服務設施財產險、服務職業責任險、農業雇主責任險等定制化保險產品。
五、統籌用地保障
統籌使用設施農業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鼓勵村集體盤活利用閑置低效資產參與合作共建。農作物設施種植(工廠化栽培)、育種育苗的輔助設施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的5%以內,最高不超過10畝。規?;Z食種植設施用地原則上不超過種植總面積的1%,種植面積500畝以內的,不超過3畝;500畝以上的,最高不超過10畝。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申請,經現場踏勘、公示無異議后,鎮(街道)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辦結。規?;Z食種植設施用地,經鎮(街道)審批并簽訂復耕協議后,復耕保證金繳納時限延長至2年。
六、優化基礎配套
對中心建設需要的水電氣網需求予以優先保障,優化報裝流程,提供專人“綠色代辦”服務。對管線架設、變壓器增設等建設內容,方案通過審核后,審批時限縮短至3個工作日。對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嚴格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對水、電、氣、網等基礎設施報裝或擴容的建設費用,落實優惠減免政策,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補助。
七、建設人才隊伍
分類分層將農機手、職業經理人等納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社保繳費補助,支持學歷提升,按大專2000元、本科3000元、研究生4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年度學費補貼。對農業種植技術專家、農業種植技術指導員、農業機械指導員,聘期內分別給予每人每月800元、500元、500元的工作補助。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給予每項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產品當年內獲得多項認證的,不重復獎勵。
八、健全聯農帶農機制
鼓勵種植戶購買糧油種植“耕種防收”單、多環節及全托管等農事服務,對小農戶和規模戶分別給予每畝最高70元、49元補助。鼓勵中藥材種植戶購買清潔能源烘干服務,每噸干貨補貼200元,補助期限1年。獲得財政補助的服務網點,推廣“全托管溢量分成”“訂單式零風險種植”“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模式帶動農戶增收,具體標準為:獎補資金20萬元以下的,須帶動農戶不少于5戶;20萬元—50萬元的,須帶動農戶不少于10戶;50萬元—100萬元的,須帶動農戶不少于20戶;100萬元以上的,須帶動農戶不少于30戶。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2年,適用范圍為彭山區6個鎮(街道)。具體實施細則由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負責解釋。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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