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
根據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眉市民發〔2022〕13號)和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來文處理簽領導批文精神,為切實解決我區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發揮兜底保障的重要作用。經區民政局黨組研究,決定對我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救助標準
(一)城鎮低保救助標準。一檔從630元/人·月提高到660元/人·月;二檔從540元/人·月提高到570元/人·月;三檔從460元/人·月提高到490元/人·月。
(二)農村低保救助標準。一檔從450元/人·月提高到500元/人·月;二檔從370元/人·月提高到420元/人·月;三檔從320元/人·月提高到360元/人·月。
(三)城市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820元/人·月調整為860元/人·月。
(四)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590元/人·月調整為650元/人·月。
此次提高救助標準從2022年1月起執行。
二、工作要求
各鎮(街道)要將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易返貧致貧對象開展動態監測,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范圍,有效發揮的社會救助體系兜底保障功能,做到應兜盡兜、應救盡救,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更有保障,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
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網站標識碼5114220003 蜀ICP備19026839號-1 川公網安備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