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
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
工作報告
2021年9月27日在眉山市彭山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56次會議上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局長 曾淑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20年度彭山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區委、區政府部署和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區審計局對2020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141,435萬元,審計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112,202萬元,審減政府投資2,822.39萬元,提出審計建議并采納75條,推動制度完善39項。
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全區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區人大的監督下,認真執行區二屆人代會第七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和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九次會議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盤活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持續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全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現166,906萬元,較上年增長2.14%;全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32,369萬元,較上年增長0.56%。民生支出190,058萬元,其中住房保障、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農林水、衛生健康等支出分別增長138.47%、99.24%、52.77%、32.25%、27.51%。總的看,公共財政運行平穩,民生等重點支出保障到位,政府債務控制在限額之內,預算執行總體良好,財政管理較為規范,審計整改力度進一步加大。
一、區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預算分配管理、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管理及決算草案編制等情況。區本級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08,032萬元,支出405,973萬元,結余2,05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50,720萬元,支出950,435萬元,結余28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0萬元,支出20萬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5,026萬元,支出6,090萬元,累計結余35,886萬元。從審計情況看,財稅等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保民生、保運轉、促發展,強化增收節支,提高理財水平,進一步推行預算公開,預算管理更加科學規范。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決算草案編制不夠準確完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711.5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164.90萬元未及時繳金庫納入決算。
(二)預算管理不夠全面規范。一是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區國資金融局、公義鎮政府等4個預算單位在國庫支付中心新增透支19,752.77萬元。二是庫款保障水平偏低,區財政2020年2月、4月月末“庫款余額相對水平”低于財政部對庫款保障水平應在0.3-0.8的區間范圍的規定。三是將債券資金用于以前年度已建成的保鄧路路面改造工程、彭里路鎖江淹橋拆除重建工程、濱江路南段加寬——新建雨污管網工程三項工程項目,不符合財政部關于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應確保年內形成實物工作量的有關規定。四是2020年中央財政制種大縣獎勵資金1,000萬元下達不及時,超時62天。
(三)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環節。一是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資金36,595.27萬元未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二是財政專戶、代管資金戶等出借墊付的暫付款118,046.18萬元未制定清理消化方案。三是未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30件民生實事目標任務的相關要求,3個項目還需加快進度,及時發揮資金效益。
(四)預算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不規范。一是開展的漢崖墓博物館展陳、學前教育生均經費、黃豐鄉村旅游大環線道路三個項目未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進行預算事前績效評估。二是對區統戰部、區商務局、區網格中心開展重點監控,但未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出具監控匯總報告和處置意見。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對區本級92個一級預算單位進行了全覆蓋數據分析,并對疑點涉及的68個單位進行核查,其中直審3個單位、現場核查13個單位,并組織52個單位進行自查。審計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門收入預算編制不完整。區公安分局等3家單位未將2019年結轉結余868.96萬元編入2020年部門預算。
(二)部門決算報表相關信息不準確。區商務局等4個單位的決算報表反映的2020年收支總額(明細)與該單位財務賬不一致。
(三)一般性支出壓減未達到規定比例。區教體局等3家單位2020年“辦公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16項一般性支出費用的壓減率低于10%。
(四) “三公”經費預算壓減不到位。區教體局等4個單位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數與2019年相同,預算壓減率為0。
(五)項目推進緩慢,執行率低。眉山市彭山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等8個單位12個項目預算支出2,125.39萬元,實際支出190.61萬元,預算執行率為8.97%。其中5個項目執行率為0,6個項目執行率低于30%,1個項目執行率低于50%。
(六)往來款清理不及時。區商務局和區公安分局2個單位其他應收款余額共計276.41萬元(部分為個人借款),其他應付款余額共計65.92萬元。因歷史遺留、賬務處理錯誤等原因未及時清理,以上往來款項發生時間均在一年以上。
此外,個別單位還存在固定資產賬實不符、項目建設管理制度不完善、資金二次分配未建立具體管理辦法等問題。
三、重點專項資金和民生項目審計情況
(一)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情況。通過對2020年養老保險繳費、階段性減免、重復參保、違規領待等方面的審計調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5人死亡后家屬冒領城鄉居民領取待遇0.75萬元;二是10名眉山市服刑人員違規領取待遇7.80萬元。
(二)醫保基金審計情況。通過對基金籌集政策、重點人群參保、待遇審核支付、醫療費用結算、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審計調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監管不到位,導致23名死亡人員繼續享受醫保待遇0.78萬元;二是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居民住院日均開具異常診療項目、重復收費等多報銷醫保基金20.21萬元;三是17家村社區衛生站通過串換藥品、耗材、診療項目等套取醫保基金282萬元。
(三)殘保基金審計情況。通過抽查殘保基金繳存和使用殘保基金購買殘疾人日間照料中心服務、精神病人集中托養服務、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三項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5.36萬元未及時繳庫;二是對政府購買服務的第三方監管不力,殘保基金使用存在損失風險。
(四)區教育、工業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專項審計調查情況。通過抽查鳳鳴街道城中社區5人制足球場建設項目、農場互聯暨農產品供應鏈項目、省級科技計劃孝興邦居家養老服務平臺等11個項目的實施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項目未按要求時間開工、項目推進緩慢等。
(五)鳳鳴街道辦征地拆遷情況審計情況。在實施的2018年至2019年鳳鳴街道辦征地拆遷專項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征地拆遷事宜未按規定程序實施;二是超租地面積補償苗圃款46.94萬元;三是征地拆遷資金使用管理不到位,存在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三位死亡人員違規享受貨幣安置補償48萬元、挪用項目資金1,129.22萬元、結余資金30.15萬元未及時收回等問題。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審計情況。開展2萬億元新增財政資金跟蹤審計。2020年彭山區共收到新增財政資金預算指標31,278.94萬元,截至當年12月底已全部實現支出,預算執行率100%。審計發現主要存在的問題:一是直達資金16,443.90萬元未按規定標識;二是違規實撥資金132.10萬元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沒有支付到最終收款方;三是監控系統反映的資金支出103.64萬元進度不真實等問題。
(二)財政風險管理和防范審計情況。通過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對政府債務化解計劃落實和政府新增債券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審計結果表明,雖然2020年末政府債務總額(不含或有債務)未超政府債務限額,但地方政府債務已進入還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壓力較大。
(三)涉農資金審計情況。統籌結合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經責審計、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及各類專項審計對我區3個部門、6個鎮(街道)涉農資金進行了檢查,抽審資金11,600.05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區級各部門、各鎮(街道)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著力推進重大農村改革任務推進、農民增收、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推進緩慢,致使專項資金2,041.65萬元結存超兩年未使用;二是項目實施的過程監督不到位,致使部分項目無法實施等。
(四)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利用審計情況。開展對全區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總體情況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管護利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結果表明,全區基本完成了“十二五”、“十三五”高標準農田規劃目標任務,全區農業用水基本得到保障。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存在“非糧化”。截至2020年6月底,有13.80萬畝高標準農田用于種植經濟苗木、林草等非糧食作物。二是工程項目監管不嚴,多付工程款造成財政資金損失77.06萬元,其中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涉及61.02萬元、水利設施項目建設涉及16.04萬元。三是投入保障力度不夠,目前我區尚未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基本靠中央、省級財政投入,區級配套不足,尚未引入社會投資。四是管護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對管護利用“家底”掌握不清、管理機制不健全、管護責任落實不到位。
五、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四川彭山鳳鳴國家糧食儲備庫,審計結果表明:企業對固定資產核算相關規定執行不到位,未按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財務監管需要進一步加強。
六、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2020年對10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竣工決算審計項目6個,送審金額共計35,121.28萬元,審減金額共計2,716.28萬元,審減率7.73%。專項審計調查項目4個,項目送審金額共計5,142.60萬元,審減金額共計106.11萬元,審減率2.06%。審計發現問題29個。主要是:一是多計建安工程款;二是建設程序辦理不規范;三是送審資料不完整。
七、問題線索移送和推進制度建設情況
不斷深化審計與人大、紀檢監察、巡查等單位的協同配合,增強監督合力,制發《眉山市彭山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實施意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強化對問題整改的指導、跟蹤、督促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進審計整改到位。2020年7月以來,區審計局向區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5件。區委、區政府領導就審計報告或專報共作出批示5件。有關單位采納審計建議,建立和完善制度39項。
截至2021年6月,2020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35項問題,已整改23項,涉及金額112,201.84萬元,其余12項正在整改中,涉及金額21,968.31萬元。審計機關將持續跟進,督促被審計單位加快整改。
八、審計建議
從審計情況看,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部門及單位對重大政策措施認識不夠到位、管理機制有待完善、預算的精準性、科學性有待提高、績效意識不強等,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優化管理、提高績效,為此建議:
(一)聚焦“六穩”、“六保”,提高財政運行質效。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從源頭上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進一步強化績效意識,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細化量化政府過“緊日子”要求,提升預算支出管理水平,盤活各類沉淀資金資產,科學分配各單位及重大項目的資金使用。
(二)落實重大政策措施,推動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政府債務監測,妥善化解政府隱形債務存量,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促進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積極推進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協同。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激發國有企業的內生動力,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
(三)完善機制體制,著力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實效。強化投資項目前期統籌規劃,抓好項目執行情況監管,抓實項目績效評價和結果運用,健全完善協同共建機制,從而提升項目投資實效。
本報告反映的問題具體情況將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員,并依法向社會公告相關審計結果。審計指出問題后,區政府正在積極督促相關部門抓緊整改落實,年底專題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在區委的正確領導和區人大監督推進下,區級預算管理和財政收支績效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緊扣全區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高質量的審計監督服務和保障高質量發展。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附件:關于2020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
報告反映問題及初步整改情況
附件
關于2020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及初步整改情況
審計類型 |
涉及單位 |
序號 |
問題內容 |
目前整改情況 |
區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 |
彭山區財政局 |
1 |
預算收入54876.41萬元未繳國庫。 |
截至2021年6月底,已全部繳庫。 |
彭山區財政局 |
2 |
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財政資金未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涉及金額36595.27萬元。 |
今后工作中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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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區財政局 |
3 |
2020年部分預算單位在國庫支付中心新增透支19752.77萬元。 |
正在整改中。 |
|
彭山區財政局 |
4 |
財政其他環節暫付款未制定清理消化方案。 |
正在整改中。 |
|
彭山區財政局 |
5 |
庫款保障水平偏低。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
彭山區財政局 |
6 |
財政部門資金下達不及時。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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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 |
7 |
項目推進緩慢。 |
正在整改中。 |
|
彭山區財政局、交通局、住建局 |
8 |
未按規定使用政府債券資金。 |
已整改,調整項目使用。 |
|
彭山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就業服務中心、江口街道辦 |
9 |
三十件民生實事資金落實中未嚴格執行省政府關于民生實事的資金撥付進度安排的要求和民生實事預算資金撥付使用不及時,未能及時發揮效益。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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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育、工業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專項審計調查 |
彭山區財政局、教體局 |
10 |
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未按要求時間開工。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
區公安分局、商務局、教體局 |
11 |
部門收入預算編制不完整。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區公安分局、商務局、教體局、水利局 |
12 |
部門決算報表相關信息不準確。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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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體局、交易中心、公安分局、 |
13 |
一般性支出壓減未達到規定比例。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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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部、政法委、區教體局、區司法局 |
14 |
“三公”經費預算壓減不到位。 |
在以后工作中改正。 |
|
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區經信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政法委、區商務局等8個單位 |
15 |
項目推進慢,執行率低。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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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安分局、商務局 |
16 |
往來款清理不及時。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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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鳴街道辦事處征地拆遷專項審計 |
鳳鳴街道辦 |
17 |
超租地面積補償苗圃款46.94萬元。 |
已全部追回。 |
鳳鳴街道辦 |
18 |
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三位死亡人員違規享受貨幣安置補償48萬元。 |
正在整改中,已追回16萬元。 |
|
鳳鳴街道辦 |
19 |
項目資金未專款專用,挪用項目資金1129.22萬元。 |
正在整改中,已歸還530萬元。 |
|
鳳鳴街道辦 |
20 |
鳳鳴街道辦與村(社區)項目經費未及時結算,結余資金30.15萬元未收回。 |
已全部收回。 |
|
鳳鳴街道辦 |
21 |
項目工作經費超范圍使用16.46萬元 |
正在整改中。 |
|
鳳鳴街道辦 |
22 |
審核把關不嚴,權屬不清情況下支付賠償資金29.86萬元 |
正在整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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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基金專項審計 |
區人社局 |
23 |
5人死亡冒領城鄉居民領取待遇0.75萬元。 |
已全部追回。 |
區人社局 |
24 |
10名眉山市服刑人員違規領待7.80萬元。 |
已追回6.13萬元,其中8人4.49萬元已全部追回,其余2人已追回1.64萬元,其余部分將按計劃分期追回。 |
|
醫保基金審計 |
區醫保局 |
25 |
23名死亡人員繼續享受醫保待遇0.78萬元。 |
已全部追回。 |
區醫保局 |
26 |
定點醫療機構通過居民住院日均開具異常診療項目、重復收費等多報銷醫保基金20.21萬元。 |
已全部追回。 |
|
區醫保局 |
27 |
17家村社區衛生站通過串換藥品、耗材、診療項目等套取醫保基金282萬元。 |
已全部追回,并對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約談。 |
|
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經責審計 |
區殘聯 |
28 |
監管不力,殘保基金使用存在損失風險。 |
區殘聯制定了《彭山區精神殘疾人寄宿托養機構管理辦法》、《精神殘疾人集中托養機構考核評分細則》等制度,將在今后工作中加強日常監督,提高殘保基金使用績效。 |
區殘聯 |
29 |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5.36萬元未及時繳庫。 |
已于2020年7月繳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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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財政直達資金審計 |
區財政局 |
30 |
直達資金16443.90萬元未按規定標識。 |
已整改。 |
區財政局 |
31 |
違規實撥資金132.10萬元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 |
已整改。 |
|
區財政局 |
32 |
監控系統反映的資金支出103.64萬元進度不真實。 |
已整改。 |
|
區農業農村局原局長經責審計 |
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
33 |
對項目實施的過程監督不到位,致使部分項目無法實施、資金閑置挪用、未達預期績效。 |
定期召開項目實施情況調度會,及時解決問題,推進項目實施,修訂完善 《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項目實施辦法》、《眉山市彭山區農業農村局項目實施細則》。針對挪用資金問題區農業局與公義鎮完善方案并征求了區財政局意見,調整方案于2021年1月通過區政府審批。 |
高標準農田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管理利用審計 |
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各鎮(街道) |
34 |
工程項目監管不嚴,多付工程款77.06萬元。 |
正在整改中。 |
政府投資審計 |
相關單位 |
35 |
全年完成政府投資決(結)算審計項目34個,總送審金額40263.88萬元,審定金額37441.49萬元,審減節約建設資金2822.39萬元,審減率7%。 |
各項目業主單位已按審計審定價結算工程款。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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