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2019年度
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0年9月25日在眉山市彭山區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7次會議上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局長曾淑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19年度彭山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區委、區政府部署和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區審計局對2019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自去年9月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工作以來,我們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和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各級審計委員會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區人大常委會對審計工作的審議建議,緊緊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減稅降費、穩就業、穩投資等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創新審計方式,提高審計質效,切實發揮審計監督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權力規范運行、促進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區委、區政府迅速部署,各職能部門積極主動開展防控工作,嚴防死守。區審計局第一時間組織開展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促進資金分配公開透明、物資管理安全規范。重點審計了886.49萬元財政資金、130.30萬元捐贈資金,延伸審計了1家紅十字會、1家慈善會,1家企業,9個政府機構和單位,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了審計貢獻。
2019年完成審計(調查)項目74個,查出違規金額100,172萬元,審計整改97,177萬元,審減政府投資12,618萬元,提出審計建議意見59條,推動健全完善制度10項,向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移送線索5件,目前已有13人受到“嚴重警告”、“警告”等不同程度處分。
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全區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區人大的監督下,認真執行區二屆人代會第七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和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批準的預算調整方案。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盤活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持續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全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現163,405萬元,較上年增長8%;全區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30,504萬元,較上年增長16.98%。民生支出264,373萬元,其中交通運輸、城鄉社區、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等支出分別增長211.18%、87.62%、25.84%、23.51%。總的看,公共財政運行平穩,民生等重點支出保障到位,預算執行總體良好,財政管理較為規范。
一、區本級財政預算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預算分配管理、收支預算執行、財政資金管理及決算草案編制等情況。2019年,區本級決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7,660萬元,支出374,834萬元,結余2,826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6,473萬元,支出862,269萬元,結余4,20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20萬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6,480萬元,支出4,794萬元,累計結余16,950萬元。從審計情況看,財稅等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財政政策,保民生、保運轉、促發展,強化增收節支,提高理財水平,進一步推行預算公開,預算管理更加科學規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決算草案編制不夠準確完整。
一是決算收入不夠準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5,734.5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9,618.73萬元未及時繳金庫納入決算。二是將應列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639.02萬元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預算內其他收入,造成兩本預算的收入不夠準確。
(二)預算管理不夠全面規范。
一是部分預算單位在國庫支付中心新增透支50,401.87萬元。二是暫付款消化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建立暫付款管理臺賬和制定財政對外借款管理辦法。三是庫款保障水平偏低。由于對庫款結構分析和動態監管不到位等原因,2019年全年有5個月月末“庫款保障水平”低于0.4。四是312.90萬元債券資金由于建設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導致項目實施進度滯后,閑置超過1年。
(三)財政資金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未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資金27,065.65萬元未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二是存量資金19,025.10萬元未納入預算統籌安排盤活使用。
(四)預算績效管理不夠規范。
2019年區財政局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部門整體支出、2018年預算資金安排的彭祖新城體育公園(新一中體育場)等3個項目支出以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政策支出開展了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情況有待提高。截至2020年5月,區財政局未建立對鄉鎮(街道)和區級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機制,未制定考核辦法。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通過運用信息化手段,首次對區本級90個一級預算單位開展審計全覆蓋,對涉及疑點問題的77個單位采取三種方式開展審計核查,其中直審2個單位、現場核查28個單位、組織自查47個單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單位項目預算執行效率低。
區農業農村局等3個單位11個項目財政預算支出3,854.23萬元,各單位資金支付進度為0。
(二)“三公”經費預算編制不準確、執行率低。
區行政審批局等18個單位當年“三公”經費預算執行率低于50%,其中預算執行率在10%以下的單位9個;預算執行率在10%至30%的單位5個;預算執行率在30%至50%的單位4個。
(三)往來款未及時清理。
區住建局等8個單位一年以上往來款項共計1,359.28萬元因歷史遺留、賬務處理錯誤等原因未及時清理。
(四)其他有關問題。
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區發改局等個別單位績效管理不規范、預算安排未優先使用,導致自有資金結余大、一般性支出壓減不到位,以及未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和現金管理相關制度等問題。
三、重大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情況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
2019年我區通過貨幣化安置實施棚戶區改造621戶;通過發放租賃補貼、配租保障性住房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外來人員(含農民工)952戶,進一步擴大了保障范圍,全面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安居工程各項任務,有序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159套公租房轉為人才公寓周轉用房后,至2020年7月安排40人入住外,其余住房均閑置。
(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情況。
2019年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涉及2016年至2018年征地拆遷預存款情況、欠費企業及時補交養老金情況和個人養老金的資料申報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抽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涉及2個企業400.01萬元滯納金和利息未征收到位;二是未及時清理參保人員,造成1273人重復參保。
(三)醫保基金審計情況。
2018年度,全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0.35萬人,參加區城鄉大病保險人數26.97萬人。截至2018年12月18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人數達到60.87萬人次。通過擴面征收,健全了醫療保險體系,群眾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
四、“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情況
(一)脫貧攻堅實施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區委、區政府聚焦“兩不愁三保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扎實推進各項扶貧工作,鞏固我區脫貧攻堅成果,全區基礎設施日益完善、住房條件顯著改善、群眾收入不斷增加,經濟社會發展明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向14名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1.24萬元;二是13人應享受未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0.40萬元。
(二)污染防治審計情況。
重點開展了原義和鄉書記鄉長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和2019年環保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眉山市彭山生態環境局未對已撥付區住建局的1,074.45萬元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和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項目實施進度緩慢的情況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督促;未按相關規定將環保專項資金分配和項目安排情況在區政府網站上進行公開。
(三)財政風險管理和防范審計情況。
通過對區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檢查了政府債務化解計劃落實和政府新增債券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雖然2019年末政府債務總額(不含或有債務)未超政府債務限額,但已形成的財政性資金償還和政府中長期支出責任的債務總額較大,且地方政府債務已進入還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壓力較大。
五、區屬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對彭山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眉山市彭山區交通建設投資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成眉石化園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正興農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五家國有企業開展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企業主營業務缺乏,造血功能不足,經營效益差;二是個別企業負債偏高,還款來源不足,風險大;三是企業內部管理和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等相關制度、規定。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重點關注我區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減稅降費政策落實、穩就業穩投資政策落實和采取措施保障“三保”支出、優化營商環境、鄉村治理等情況。自2019年5月社保費率降低政策實施起,至2019年底累計政策性降費3,015.66萬元;財政2019年累計支出就業補助資金725.98萬元、支出失業保險基金2,648.97萬元、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500萬元、發放創業補貼14萬元、向39家企業發放穩崗補貼188.67萬元。同時,我區積極推動鄉村治理有關決策部署的落實,加強和規范鄉村治理能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漏報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欠款1,048.07萬元;二是9名城鎮戶口人員參加農民工初級培訓享受就業創業補貼0.9萬元;三是在鄉村治理機制健全、鄉村治理能力提升及鄉村治理監督保障三個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督保障。如:鄧廟村虛列支出套取財政資金3萬元;連橋村等7個村違規向已由財政保障基本報酬的27名村干部發放補助6.06萬元;豐華村違規出借村自有資金20萬元等。
七、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2019年對53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項目送審金額共計137,565.67萬元,審減金額共計12,618萬元,審減率9.2%。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項目投資管控機制執行不力,五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51個工程項目存在施工單位多計工程量、高套定額、重復取費,業主單位審核不嚴導致高估冒算工程造價的問題,涉及金額12,618萬元。1個項目的業主單位未按合同約定超撥工程進度款,涉及金額320萬元。二是建設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14個項目存在基建程序不合規、合同簽訂不規范及違反招投標和比選等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126.2萬元。
八、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有些是發展中新出現的,有些是反復發生的,其主要原因是制度機制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到位,主體責任壓實不夠等,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優化管理、提高績效,推動源頭治理。為此建議:
(一)聚焦“六穩”、“六保”,提高財政運行質效。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從源頭上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強化績效意識,改進項目管理,完善支出政策,加大績效跟蹤問效力度。全面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無效低效開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盤活存量資金資產,保障“六穩”、“六保”支出。
(二)持續打好“三大攻堅戰”,促進經濟穩定發展。落實責任,妥善化解政府隱形債務存量,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做好扶貧工作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銜接,因地制宜,鞏固深化脫貧攻堅成果。積極推進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協同,深化污染防控。
(三)強化區域協同,推進“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針對審計發現的財政資金監管、改革部署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民生政策落實中的問題,注重從部門聯動上查找根源、從區域協同上增強合力,進一步壓實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對標對表成都,在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生態治理、營商環境、體制機制等方面實現同城化、一體化發展。
(四)深化國企改革,提升市場競爭能力。優化產業布局,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強化監督和風險控制,激發國有企業的內生動力,推進創新發展,提高國有資產的市場競爭力。
本報告反映的主要問題,其具體情況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員,并依法向社會公告相關審計結果。審計指出問題后,區政府正在積極督促相關部門抓緊整改落實,年底專題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在區委的正確領導和區人大監督推進下,區級預算管理和財政收支績效水平進一步提高,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推動彭山經濟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