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眉山市彭山區城區和中心城區外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政策解讀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6-00280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6-03-24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通知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彭山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
更新成果》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落實《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45號)、《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資辦函〔2022〕79號)、《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管理的通知》(〔2024〕-648)等文件要求,基準地價原則上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彭山區城鎮現行基準地價估價期日為2021年1月1日,迄今為止已超過5年時間,亟待更新。
二、制定依據
(一)《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2017〕27號)
(二)《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234號)
(三)《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4〕45號)
(四)《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修訂)
(五)《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轉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國土資辦發〔2017〕33號)
(六)《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鎮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評估技術指引(試行)〉的通知》(川自然資發〔2019〕8號)
(七)《四川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管理的通知》(〔2024〕-648)
(八)《自然資源分等定級通則》(TD/T1060-2021)
(九)《自然資源價格評估通則》(TD/T1061-2021)
(十)《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18507-2014)
(十一)《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18508-2014)
(十二)《土地估價參數調查測算指引》(T/CREVA1101-2023)
三、制定過程
本次彭山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經過前期準備、資料收集、內業整理、外業調查、內業測算及圖件編制、成果編制等階段形成初步成果。經局內多次討論并修改完善后,2024年7月召開了“彭山區基準地價更新咨詢會”征求了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建議對彭山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進行修改完善。2025年8月4日我局將修改完善后的成果報區政府專題討論。2025年9月29日我局將更新成果對外公示。2025年10月31日,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我局召集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社會公眾召開聽證會,廣泛征求意見建議。
四、主要成果
本次彭山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工作范圍包括彭山區城區、江口街道等6個城鎮,面積共48.71平方公里(彭山區城區32.66平方公里,江口街道8.26平方公里、觀音街道6.14平方公里、謝家街道0.79平方公里、公義鎮0.64平方公里、黃豐鎮0.22平方公里),更新估價期日為2025年1月1日。
基準地價用途劃分為商業服務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四種。
(一)彭山區城區
彭山區城區商業服務業用地劃分為五個級別,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五級商業服務業用地基準地價依次為:156萬元/畝、121萬元/畝、106萬元/畝、83萬元/畝、50萬元/畝。
彭山區城區城鎮住宅用地劃分為四個級別,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四級城鎮住宅用地基準地價依次為:229萬元/畝、186萬元/畝、138萬元/畝、96萬元/畝。
彭山區城區工業用地劃分為一個級別和工業限制區,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工業用地基準地價為18萬元/畝,工業限制區基準地價參照工業用地一級基準地價執行。
彭山區城區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劃分為四個級別,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四級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依次為:68萬元/畝、57萬元/畝、47萬元/畝、37萬元/畝。
(二)江口街道等5個城鎮
江口街道等5個城鎮商業服務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均劃分為兩個級別,工業用地劃分為一個級別。
江口街道商業服務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90萬元/畝、70萬元/畝;城鎮住宅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187萬元/畝、137萬元/畝;工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基準地價為18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46萬元/畝、34萬元/畝。
觀音街道商業服務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54萬元/畝、44萬元/畝;城鎮住宅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93萬元/畝、74萬元/畝;工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基準地價為18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33萬元/畝、24萬元/畝。
謝家街道商業服務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50萬元/畝、40萬元/畝;城鎮住宅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81萬元/畝、64萬元/畝;工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基準地價為15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30萬元/畝、24萬元/畝。
公義鎮商業服務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46萬元/畝、36萬元/畝;城鎮住宅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76萬元/畝、62萬元/畝;工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基準地價為15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28萬元/畝、22萬元/畝。
黃豐鎮商業服務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46萬元/畝、38萬元/畝;城鎮住宅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2.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68萬元/畝、56萬元/畝;工業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基準地價為15萬元/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設定容積率為1.0的條件下,一級至二級基準地價依次為:25萬元/畝、20萬元/畝。
五、成果應用
本次彭山區城鎮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作為反映彭山區城鎮土地價值的量化指標,是政府制訂各項土地管理政策、城市規劃政策、土地稅收政策的重要依據。主要應用在地價評估、確定土地出讓底價、補繳地價款和相關稅費、土地收益核算、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等方面。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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